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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探讨]不宜使用街道名命名“街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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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9-04-08
这个帖子的主题也许有些令人费解...这里“街道”指的是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在这篇帖子中加双引号以示区别。

首先,以“街道”作为一级行政区(派出机构)的通名已属不妥——这也是这个帖子的主题让人迷惑的原因。街道原本指的就是通达的道路,覆盖的是一片长条状的区域;而“街道”的管辖范围则并非如此,这就产生了一层冲突,即街道不等于“街道”。其次,既然“街道”并不等于街道,那么如果将街道名冠于“街道”之上,就会造成另一层冲突,即某街道不等于某“街道”。再次,当这个某“街道”办事处并不在某街道沿线时,第三层冲突就产生了,即在某街道上并没有某“街道”,或说是某“街道”办事处并不驻某街道。这种混乱的关系可用下图举例。


(仅示意大致的方位关系,不讨论严格的边界与位置)

若要理清这个混乱的局面,还是要从通名和专名两个角度入手。最根本的是改变“街道”这个通名,可使用传统上命名城市内小片区的“里”或“坊”,或者现代常见的“街区”等。同时还要注意,即使没有合适的名字来指代这一片区而非要使用街道名的话,也不要叠床架屋地将“路/街/道”放在专名中,所选取的街道名也应尽量为该片区内主要且长度适中的街道,或者(万不得已的话)使用长街道名加方位。至于另造新名,就不在此讨论了。还以上图的区域举例,我认为这一片区专名可为“岗杜/寺坡/六里屯/北仓”等原村庄名,或“海滩”等区域内位置长度适宜的街道名,或“黄河西/沙口南/南阳南”等贯穿区域长街道名加方位。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欢迎大家讨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9-04-08
市辖区废除县级地位及规模,街道整合为市辖区,直管社区
zjp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9-04-08
最开始设置的时候应该是合理的,街道名字是驻地名,不是指街道所管辖的范围,
街道跟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一样,都是临时的非正式的管理机构、地方政府的一个办事点,都是以办事场所所在地进行命名,
某街道办事场所即街道办事处设在某街道,就以该街道名字命名,
早前,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迁移驻地,地区、区、街道名字都是要换成新的驻地名字的,
后来,好多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迁移驻地,地区名字和区名字也没有换成新的驻地名字的,
然后随着街道这个结构的实体化,街道办事场所即街道办事处出现迁移,没有跟进改名,就现在这样子了,
再后来,地区改成了地级市,名字更是固化了,不会再更名了
[ 此帖被zjp在2019-04-08 08:14重新编辑 ]
省(自治省、直辖市)- 县(自治县、省辖市)- 村(县辖市、镇)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9-04-08
街道这个政区名改为“坊”或“里”如何?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9-04-08
改为“街区”即可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9-04-08
应改为「街区」或「片区」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9-04-08
回 悠游江东 的帖子
悠游江东:街道这个政区名改为“坊”或“里”如何? (2019-04-08 08:55) 

是的,我在原文中也提到了“里”或“坊”,这也是我觉得最好的通名:一是有历史传承,二是更为简洁;唯一可能的不便是,在那些现在仍在大规模使用这两个字命名更小范围的街区/居民区的城市如天津和西安,将通名改成这两个字可能会造成新的混淆——不过话说回来,有司是绝对不会害怕“造成混淆”、“指代不清”等问题的,只要他们想用...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9-04-08
回 lynn 的帖子
lynn:改为“街区”即可 (2019-04-08 09:03) 

是的,我也认为“街区”是目前最合适的通名,不过同时最好还是注意一下与之搭配的专名。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9-04-08
回 zjp 的帖子
zjp:最开始设置的时候应该是合理的,街道名字是驻地名,不是指街道所管辖的范围,
街道跟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一样,都是临时的非正式的管理机构、地方政府的一个办事点,都是以办事场所所在地进行命名,
某街道办事场所即街道办事处设在某街道,就以该街道名字命名,
早前,地区行政 .. (2019-04-08 08:03) 

确实,按照“街道办”设置的初衷,以街道名字命名是完全合理的,不过这就又出现了叠床架屋的问题:本来命名为“某路/街/道办事处”即可,而不必再重复一遍“某路/街/道街道办事处”(“街道”二字在我眼里经完形崩溃了...)。同样的问题其实在各级都有,“某县市”、“某镇市”、“某县区”、“某市区”等等通名后摞通名的情况不要太多——不过这又是另一个大问题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9-04-08
回 zjp 的帖子
zjp:最开始设置的时候应该是合理的,街道名字是驻地名,不是指街道所管辖的范围,
街道跟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一样,都是临时的非正式的管理机构、地方政府的一个办事点,都是以办事场所所在地进行命名,
某街道办事场所即街道办事处设在某街道,就以该街道名字命名,
早前,地区行政 .. (2019-04-08 08:03) 

我觉得地区、区等迁驻后没有改名还可以接受,毕竟管辖范围更大,迁驻后原驻地/原标志性事物通常还在其辖区内。但是“街道”变动又不改名就太懒了,明明不在/不管/管不完这个街道还非要占着名字,实在是...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9-04-08
老铁,终于来了一个明白人,我已经呼吁很多年了。

街道这个行政区名,从来没有人研究过论证过,就是由城区的街道办事处简化来的,确切的讲,应该叫“街道办事处辖区”。

行政区意义上的街道,很容易与城市地理意义上的街道混淆,这是其一;

街道的专名使用,极为不规范,比如,以辖区内一条重要的街道命名之,也应该不要把街道的地理通名带进来,例如,长城南大街街道,应该简化为长城街道或者长南街道即可,这是其二;

我赞成将目前的街道行政区进行改革,一是进行适当合并,减少2万以下的应该撤并,二是进行调整,一些远离城区而且短期内根本不可能接上的,可以改置为镇,三是改名,通名改为街区,四是将一些过长的、不合适的专名进行简化。

朝辞白帝彩云间,一行白鹭上青天,
借问酒家何处有,春风不度玉门关。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9-04-08
街区:街道办事处辖区。
省—大县小市(200万人)—乡镇街区
华国历史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汉晋
宋齐梁陈隋唐宋,蒙元大明满清华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9-04-08
简作【办】
錞于鸢——『并省吞直』
County 县;Shire 县级市;District 市区;
Division 厅/郡;Prefecture 州;City (仅辖区的)市;
Region 大区;Province 省;Municipality 直辖市;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9-04-08
還不如叫全稱。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9-04-09
回 鲁川 的帖子
鲁川:老铁,终于来了一个明白人,我已经呼吁很多年了。
街道这个行政区名,从来没有人研究过论证过,就是由城区的街道办事处简化来的,确切的讲,应该叫“街道办事处辖区”。
行政区意义上的街道,很容易与城市地理意义上的街道混淆,这是其一;
....... (2019-04-08 11:50) 

握手!据我推测,“街道”这个通名是这样形成的:先有“某区/县/市驻某路/街/道办事处”这个派出机构,然后由于这类派出机构都以驻地街道命名所以统称为“街道办事处”,接着去掉“办事处”这个表示办公机构的部分,剩下的“街道”就成了对这个机构的辖区的称呼了,至此“街道”就固定了下来。再后来,又有一些地方继续使用办事处在一定时期的驻地街道来指称其辖区,就出现了某路/街/道“街道”这种街道加“街道”却又不是街道的诡异的说法。归结起来,还是有司在对行政机构和区域命名时完全不过大脑、不加思考导致的...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9-04-09
指鹿爲馬新某某特色。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9-04-09
确实如此。用坊比较好吧。考虑到现在流行网格化管理,叫“格”也行😄。
纵横九州山河广,区划为治国安邦。世界总在变化中,区划调整不可挡。抛砖引玉一家言,集思广益献良方。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9-04-09
低級紅。。。。。。。。。。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9-04-09
回 whbushing 的帖子
whbushing:确实如此。用坊比较好吧。考虑到现在流行网格化管理,叫“格”也行😄。 (2019-04-09 00:13) 

哈哈哈哈如果“街道”叫做“格”的话,那真正的网格的范围就只能叫做“格格”以示区别了23333333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9-04-09
回 南天國士 的帖子
南天國士:指鹿爲馬新某某特色。 (2019-04-09 00:13) 

唉真不是各位愿意瞎操心,实在是有司的脑子不工作的时候太多了....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9-04-09
街区、町、镇,都是可以的。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9-04-09
街道改里 社區改坊
郡(虛級)—縣(廣域自治體)—市鎮村(基礎自治體)
華夏國廣西郡臨賀縣八步市城東里靈峰坊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9-04-09
街道这名称确实很二B
http://www.j-league.cn
Q群:17192729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9-04-09
回 东海风 的帖子
东海风:街区、町、镇,都是可以的。 (2019-04-09 19:16) 

“町”也挺好的,我是怕遇到某些上纲上线的人所以没提...“镇”的话,一是从源流上讲,“镇”是侧重于军事的、相对独立于周边聚落的小型聚居区;二是我感觉在当前的行政区划的思路中,“镇”蕴含了“完成了一定的工业化发展、但城市化程度和经济政治地位仍不算太高的聚落与基层政权驻地”的内涵,一说“撤乡镇设街道”就带着一种飞上枝头的感觉(虽然我觉得这种思路挺搞笑的)...所以我觉得用在当今的城市内部可能不是十分合适...
[ 此帖被hartmut在2019-04-10 01:1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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