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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区分等]1950年省的分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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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9-07-20
1950年6月13日,政务院《关于统一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群众团体员额暂行编制草案》规定:

省制:一般以恢复抗战以前的省制为原则。其因历史、工作、经济等关系,必须重新划分省制或保留游击战争时期的行署者,须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之批准,始得设置或保留。为照顾各省实际情况,统一编制,提高行政效率,将全国的省在编制上划分为甲、乙、丙、丁四等:
  • 凡辖人口在二千万以上为甲等省
  • 凡辖人口在一千万以上至二千万者为乙等省
  • 凡辖人口在五百万以上至一千万者为丙等省
  • 凡辖人口在五百万以下者为丁等省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9-07-21
甚好,原来就是人口分档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9-07-21
套用现行市制,划分为甲、乙、丙、丁四等:
凡辖人口在二千万以上为甲等市
凡辖人口在一千万以上至二千万者为乙等市
凡辖人口在五百万以上至一千万者为丙等市
凡辖人口在五百万以下者为丁等市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9-07-22
现在的地级市县级也应该分等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9-07-22
回 我等天子 的帖子
我等天子:套用现行市制,划分为甲、乙、丙、丁四等:
凡辖人口在二千万以上为甲等市
凡辖人口在一千万以上至二千万者为乙等市
凡辖人口在五百万以上至一千万者为丙等市
凡辖人口在五百万以下者为丁等市
....... (2019-07-21 22:29) 

不带小弟,凡主城建成延绵区辖人口在一千万以上为甲等市凡辖人口在五百万以上至一千万万者为乙等市凡辖人口在二百万以上至五百万万者为丙等市凡辖人口在压下百万以下者为丁等市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9-07-22
市治人口不足百萬者先糾正爲縣轄市。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9-07-22
这样分等到底有什么意义?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9-07-22
回 休闲居士 的帖子
休闲居士:这样分等到底有什么意义? (2019-07-22 18:45) 

当时的分等都是为了确定编制的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9-07-27
大神可以找找当年人口数据吗?看看四等分别有哪些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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