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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稳省强市 分县虚乡,反对分省撤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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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3-05
    众所周知,中国文明源远流长,政治文明高度发达。目前,省、市、县体制的形成,特别是地级市制度,即融合了西方的市制,也继承了传统的路、道、府制度,可谓中西合璧,完全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并能发挥两种制度的优势,促进经济发展。所以,照搬照套西方制度,实现盲目分省撤地、省县直管,只能弄巧成拙,适得其反。然而,社会进步了,科技发达了,行政效率也势必提高,减少行政层次也势在必行。所以,我主张遵循“尊重传统,科学厘定,精简层次,管理有效”的原则,开展行政区划改革,最终形成一个“稳省强市,分县虚乡”的区划格局。
    一是虚设乡镇。将现在的乡镇一律政权一律撤销,改设为县级政权的派出机关,可称为“乡公所”、“镇公所”,乡镇人口规模可控制在1至3万。人口少的县可不设乡镇公所。
    二是分县实基。将县级政权作为全国最基层政权来建设,做实。新的县级政权行使原县、乡两级政权的社会管理权力,成立四套班子,设置政府工作部门。新的县级行政区划人口规模可控制在25万至50万,西部地广人稀地区可在25万人口一下设县。
  三是稳省强市。将市(原地级市)作为各级行政区划的重心来建设,承担起都市经济圈发展核心的重任。将省域作为城市群来建设,将省会市作为省域城市群的核心都市圈来发展建设。
  这样就会形成“城市群(省,核心是省会)——都市圈(市,核心是地级市辖区)——城镇(县)”三级城市体系,形成“省(城市群)——市(都市圈)——县(城镇)”的地方行政区划体系。

  最后,将三级国家政权的称为进行创新改革,按照行政区划类型,建立中国特色的行政区划体系:
第一级地方政权为省(普通政区)、都(城市型政区)、郡(民族自治政区)、邦(特别行政区);
第二级地方政权为道(普通政区)、府(城市型政区)、路(民族自治政区)、邑(城市型政区都的辖区);
第三级地方政权为县(普通政区)、州(城市型政区)、旗(民族自治政区)、邑(城市型政区府的辖区)。



  
  以浙江省为例,全省常住人口为5116万人,设置了11地级市,正好可规划为11个都市圈,全省可作为浙江城市群建设。再如温州市现有人口799.8万人,其中市区人口约137万,县和县级市人口约663万;这样,温州非市区可设置20个左右县级行政区,250个左右的乡镇公所。实现了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完美组合。

  中国行政区划省、地、县三级都必不可少!中国不能单纯与西方国家相比,国情不同呀!纵观全球,除了中国以外,国土面积和中国相当的地域,不是处于分裂状态的邦联(欧洲联盟),就是联邦制国家(如美国、俄罗斯),绝对没有单一制国家。
但是,唯独中国能够建立统一的单一制国家。这个原因是复杂的,但是中国特色的上层建筑,所起的作用是决定性的。行政区划是中国特色上层建筑的主要部分。也就是说正因为中国实行的省、市、县管理体制,保证了中央政府对全国的有效管理。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优势,是中国这个规模、人口超洲域的大国,能够统一、集权地建立单一制国家的根本因素所在!动摇省、地、县的管理体制,特别是动摇省制,中国必然分裂。很多人都天真的拿欧洲、美国与中国相比,要学人家的市制、州制;但是你们想过没有,学美国州制分省,就要学人家实行联邦制,要知道美国的州可不是该国的第一级行政区划,是不可与中国的省相比的;美国的州是该国联邦主体,实际上是一个国家,相当于西周的诸侯、汉代的封国。
[ 此帖被上官懿在2010-03-20 21:20重新编辑 ]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3-05
绘制个示意图如何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3-05
不同意
当台州行署驻在临海时,全国人民都说要市管县;
当台州市搬迁到原黄岩县域后,全国人民都说要省管县。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3-05
行政区划改革的方向无非是管理幅度的问题

欢迎跟帖回复本人拙帖:
〓并县与分县哪一种更好?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3-05
兄台的想法跟我的B方案不谋而合

但个人不支持过分强地

投票请到我的个人论坛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3-06
贊同大多數觀點,但是有的值得商榷。第一,分縣不是好方法。因為建國後,由於種種原因,至今縣級政府已經析置過濫,不但沒有起到有效的行政作用,反而成爲了民眾的負擔。第二,我也認為應該裁撤鄉鎮,但目的是讓地方自由發展,最終自治,這樣才能逐漸走向民主,並且遏制基層腐敗。第三,地級政區,職能應該調整,其實有些地方,下轄縣市的發展能力遠遠大於地級市,但是受制于地級市政府。地級政府,則應應該回歸協調發展全區域內各個縣市,所在駐地具體事務,應該另成立下級政府,交由當地縣市政府管理。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03-06
反对析县强地,农民离地市距离太远,公共服务谈不上。地市人口过于密集,只会便宜了政府卖地和开发商盖房子而已。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03-06
回 楼主(上官懿) 的帖子
省------城市群,市------都市圈?



还是前后调整一下:
省-----都市圈,市-----城市群。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03-07
一省一个城市群,一市一个都市圈。


  所谓城市群是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云集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以一个或两个特大城市为中心,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和交通条件,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不断加强,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对城市群概念的表述学者们并不一致,但认识在渐趋一致,即城市群是有很多城市组成的,彼此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共同对区域发展产生影响。城市群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区域空间形态的高级现象,能够产生巨大的集聚经济效益,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标志之一。
  和城市群相关的概念有很多,比如都市圈、都市连绵区、城市带、组团型城市等等。由于这些概念存在着一定的共性,有时将其混用。其实城市群与都市圈的概念是有区别的,城市带与都市连绵区也各有定义。
  有关都市连绵区的研究相对深入、全面,它是城市群的一种具体形态,概念上强调以都市区为基本单元,指以若干个数十万以至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为核心,与周围地区保持强烈交互作用和密切社会经济联系,沿一条或多条交通干线大小城镇连续分布的巨型城市一体化地区。
  城市带和大都市带的含义基本相同,都是指在一条交通轴线上分布了大大小小很多个城市。大都市带顾名思义是分布了很多大城市。和城市群概念不同的是,城市带所强调的是城市分布的形态,但城市之间不一定存在密切联系,而城市群强调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及相互影响。
  组团型城市和城市群极为类似,在经济联系、功能互补、交通发达方面都可谓典型的城市群,但本质的区别是前者是一个呈分散状布局的城市,是现代大都市为避免交通拥堵和环境恶化通过建立新区形成的多中心格局,也有将周围的城市扩展进来,从而形成一个新的组团型城市。而城市群则是由多个城市组成的集合体,无论如何发展也不会成为一个城市。
  都市圈一词出现和使用的频率极高。此概念起源于日本,日本在太平洋沿岸分布了东京、大坂、名古屋三大都市圈,共同构成太平洋沿岸东海道城市群。因此,可以认为,每个城市群都有一个或多个都市圈。都市圈属于同一城市场的作用范围,一般是根据一个或两个大都市辐射的半径为边界并以该城市命名。
  城市群的出现是一个历史过程。城市是一个区域的中心,通过极化效应集中了大量的产业和人口,获得快速的发展。随着规模的扩大,实力的增强,对周边区域产生辐射带动效应。形成一个又一个城市圈或都市圈。伴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际之间交通条件的改善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出现,相邻城市辐射的区域不断接近并有部分重合,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相互影响越来越大,就可以认为形成了城市群。
皇权不下县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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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03-07
纯是空谈,不合实际嘛。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0-03-07
纯是空谈,不合实际嘛。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03-07
反对。。。
缩省并县 省县直辖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0-03-07
纯是空谈,不合实际嘛。
把(媳妇=儿子妻子)当(媳妇儿=自己妻子: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扒灰。媳妇指儿子妻子而非自己妻子
把(女婿=女儿丈夫)当(女婿儿=自己丈夫: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乱伦。女婿指女儿丈夫而非自己丈夫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0-03-07
25万一个县,一个大乡镇的大小,两个合并后一般乡镇的大小,四个普通乡镇的大小,或者未合并的8个乡镇的大小(一个县四五十甚至更多乡镇那种)。呵呵这样说还不如说是,合并乡镇、地乡直辖呢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0-03-07
管理层级问题 是政治问题 经济问题 也是军事问题 人大上有人提省管县吗  ? 楼上的支持者们仔细研究研究。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0-03-08
那还不如增设地级市,撤销县区,地级市直管乡镇街道。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0-03-08
引用第13楼youyuan于2010-03-07 20:03发表的  :
25万一个县,一个大乡镇的大小,两个合并后一般乡镇的大小,四个普通乡镇的大小,或者未合并的8个乡镇的大小(一个县四五十甚至更多乡镇那种)。呵呵这样说还不如说是,合并乡镇、地乡直辖呢

你说的没有错,就是相当于地乡直管。因为在中国,除了新中国以外,县都是国家政权的最基层,实际上古代的县就是现在的乡镇!就是要还县以本来面目!

这个方案,可比分省、省县直辖等实际多了!
[ 此帖被上官懿在2010-03-08 21:01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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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0-03-09
这个方案比分省、省县直辖等实际多了!支持!!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0-03-09
还是省管县实在,缩小城乡差距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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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0-03-20
回 楼主(上官懿) 的帖子
最后,将三级国家政权的称为进行创新改革,按照行政区划类型,建立中国特色的行政区划体系:
第一级地方政权为省(普通政区)、都(城市型政区)、郡(民族自治政区)、邦(特别行政区);
第二级地方政权为道(普通政区)、府(城市型政区)、路(民族自治政区)、邑(城市型政区都的辖区);
第三级地方政权为县(普通政区)、州(城市型政区)、旗(民族自治政区)、邑(城市型政区府的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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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0-03-21
编这么多名字,多难记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0-03-21
太多了,很干脆的分发  都 市 城 镇
区划目的:减少成本、便于管理、提高效率、发展经济。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0-04-22
省域省域省域省域省域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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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0-04-23
省虚化为中央派出机构,撤销省人大、省政协

地级市改州为高级地方自治政府
虚县为州政府派出机构

州下设市镇村为基层自治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0-04-27
既然,行政区划通名改了,那么国家机关通名也要做相应的改革。比如:

各级行政机关,不要再叫“人民政府”了,可以改叫“人民行政院”,首长改叫:行政院长官,可以简称为“省务院(长)”、“道务院(长)”、“县务院(长)”。比如:浙江省人民行政院、浙江省人民行政院长官,浙江省务院、浙江省务院长。

这个正好与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应,还能和国务院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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