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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基础自治体设置标准构想及举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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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04-04
常住人口密度超过4000的社区、村落的连续地域计算单个建成区的人口和面积。此外,机场、港口、绿化、工业区等城市形态的设施所在区域,也算入建成区。
标准:
乡  :人口不满2万;或虽超过2万,但辖域内最大建成区人口未超过辖域总人口30%。
镇  :人口2万或以上,5万以下;或虽超过5万,但辖域内最大建成区人口占辖域总人口的比重在30~60%之间。
普通市:人口5万或以上,20万以下,且辖域内最大建成区人口超过辖域总人口60%。
特例市:人口20万或以上,50万以下,且辖域内最大建成区人口超过辖域总人口60%。
指定市:人口50万或以上,200万以下,且辖域内最大建成区人口超过辖域总人口60%。指定市内可划分行政区。
区 部:人口200万或以上。此类建成区实行府市合一体制,区部内分设自治区。自治区的人口一般控制在5~50万之间,并按实际人口给以与普通市或特例市相当的自治权限。
说明:
1、经济落后地区的府治所在基础自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一级设置标准,但最高不超过政令市。
2、若先前设置的自治体不再满足当前的设置条件,应当降级。降及之前有不超过5年的缓冲期。若超过缓冲期仍未重新满足设置标准,则应当降级。
举例:
天津府(辖域约与清末天津府辖域相当)为例。
区 部:府城,即现在天津的市内六区。
指定市:塘沽市,即原塘沽区治所所在建成区。
特例市:北辰市,即现果园新村街、集贤里街、天穆镇、北仓镇和双街镇等组成的连续建成区。
普通市:现有多数县城。
镇。
乡。
[ 此帖被Franc.She在2013-07-06 09:59重新编辑 ]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lnr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3-04-04
中国大陆还没有完成工业化的情况下,以人口为标准似乎……还有区内不用再分自治区了吧?
[ 此帖被lnr在2013-04-05 00:00重新编辑 ]
lnrdy弟弟兼挚友,大嫂lnrer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3-04-05
回 lnr 的帖子
lnr:中国大陆还没有完成工业化的情况下,以人口为标准似乎……还有区内不用再分自治区了吧? (2013-04-04 23:49) 

区部其实本来应该是一个建制市,但是因为规模实在太大了,于是府市合一,把基础自治体的自治权限转给市辖区。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3-04-05
为市和镇设置城市化率门槛,是为了防止类似台湾那种仅看总人口,以致多个不相连的建成区合并设市的情况发生。区部没有城市化门槛,是因为全部都是建成区,城市化率自然应该是100%。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3-04-05
楼主的指定市跟政令市不统一
本人lnrdy(马甲lnrzk),老婆lnrer,儿子lnrrh,老弟lnr(小号lnrby)

我的区划理念总贴:http://bbs.xzqh.info/read.php?tid=104920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3-04-05
回 lnrdy 的帖子
lnrdy:楼主的指定市跟政令市不统一 (2013-04-05 11:25) 

改了,发现名称不合适。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3-04-05
这种分类是比较合理的。只是一会指定市、一会政令市的没定数,两种说法其实都指代不明晰;而所谓的自治区因为现存的自治区而感觉不伦不类,既然加个自治表明自治体之意,建议其它相应命名为自治乡、自治镇等,呵呵。总感觉这种市制体系跟现状差别太大,非革命而不可成。当今朝廷改良求稳,怎会颠覆一切全新开始?区部与乡、普通市等并列,算建制名称么?特大都市地区用府而不用都,这也是我的偏爱;不过,我设想是府级政权自治,区仅为其附属;而法郎蛇显然更支持“大伦敦”遍地开花模式,即区为重、都会政权为轻,似乎是个性自主为上、整体发展为辅。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3-04-05
想法:
乡--多个自然聚落主体的地缘关系。
镇--单个自然聚落或以单个自然聚落为主体的地缘关系。
县---乡、镇之复合体。
市---镇的高级形式。
郡--县、市集合体。
省--郡之组合体。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3-04-05
回 湖鹰 的帖子
湖鹰:这种分类是比较合理的。只是一会指定市、一会政令市的没定数,两种说法其实都指代不明晰;而所谓的自治区因为现存的自治区而感觉不伦不类,既然加个自治表明自治体之意,建议其它相应命名为自治乡、自治镇等,呵呵。总感觉这种市制体系跟现状差别太大,非革命而不可成。当今朝廷改 .. (2013-04-05 14:10) 

根本不是在现行体制框架内。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3-04-05
设计中国的划体制和框架任何时候都不要忽略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并且一直是最基层国家政权,即便现在也是拥有全能政府职能的最基层政区(乡镇只是不完全的政权)的县。
在人口稠密区平均一两千平方公里的县,在交通完全依靠人力和畜力的古代,基本上是县治出发一天内所能到达的最大范围,在工业化和城市化高度发展的今天,也是形成拥有紧密生活和通勤圈的单一都会区的最佳范围。在世界上,除了地广人稀、私人交通工具高度普及的美国,发达国家包括与我们文化高度接近的日韩还有台湾,除了极个别的国际大都市,其单一都会区的范其他不正恰好是中国县域规模范围?
而且中国目前城市的实际形态不也正是分为两类:“县”域市和“县”辖市。
天津作为中国屈指可数的大城市,其包括城区和近郊区的实际城市范围不也正是民国以前的天津县域?而滨海新区里的塘沽、大港和汉沽等完全是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城市,如果把滨海新区看做是一个县,那么这些城市不正是县辖市?
个人认为,中国基础自治体应该是聚落形态为主的市镇村,在人口稠密区,这个人口的最低规模数量应该是能够形成一个拥有最基本公共服务实施的社区,至少不低于三千人左右,村是由相邻的若干较小自然村落联合组成的自治单位,比目前行政村的规模有所扩大,而镇则是较大的集落。当城镇的人口规模达到能够设立完全的行政机构并且拥有较充足的自治财源时,就应该升格为市,在人口稠密区,这个人口规模不应该低于五万。当市的人口规模达到相当程度或者说一县之内其中心城市的人口占据绝对多数时就采用县市合一的体制或者改制为县级市,这个人口规模一般不应该低于五十万。当其人口规模远超过县的平均规模时可设立市辖区并赋予更大的自治权限,这个人口规模应该不低于两三百万。
乡为镇村的联合体,县为市乡的联合体,或者说是市镇村的统筹协调机构或高级的广域政区派出机构。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3-04-05
回 荒州邈县 的帖子
荒州邈县:设计中国的划体制和框架任何时候都不要忽略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并且一直是最基层国家政权,即便现在也是拥有全能政府职能的最基层政区(乡镇只是不完全的政权)的县。
在人口稠密区平均一两千平方公里的县,在交通完全依靠人力和畜力的古代,基本上是县治出发一天内所能到达的最大 .. (2013-04-05 19:40) 
现代交通发达了,一天生活圈的范围应该是府了。这属于广域自治体的设置话题。县当然是存在的,但只是府内的地理区,类似现在日本的郡。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3-04-05
不要忽略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的县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3-04-06
很明顯,樓主所謂「自治區」加「自治」是與指定市的「行政區」區別。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02-15
回 查无此人 的帖子
查无此人:想法:
乡--多个自然聚落主体的地缘关系。
镇--单个自然聚落或以单个自然聚落为主体的地缘关系。
县---乡、镇之复合体。
市---镇的高级形式。
....... (2013-04-05 14:34) 

支持,建议不引进“郡”这一概念,取消郡这一层级。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4-02-15
回 荒州邈县 的帖子
荒州邈县:设计中国的划体制和框架任何时候都不要忽略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并且一直是最基层国家政权,即便现在也是拥有全能政府职能的最基层政区(乡镇只是不完全的政权)的县。
在人口稠密区平均一两千平方公里的县,在交通完全依靠人力和畜力的古代,基本上是县治出发一天内所能到达的最大 .. (2013-04-05 19:40) 

支持这个思路,具体数据可以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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