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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199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随州市由省直管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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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3-08-28
湖北人民政府
鄂政发[1994]152号


关于随州市由省直管的通知

襄樊、随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第六次党代会关于“发挥城市主导作用,加强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的精神,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小城市的作用,形成合理的城市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原委托襄樊市代管的随州市由省直管。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五日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3-08-28
        迟到十年的分家 ! 据传随州市1983年、1987年和1992年三次绕开襄樊、向湖北省申请升级地级市被襄樊强压下去,83年的时候工农业产值高于同批次县级市鄂城、荆门(升级前),87年时已经明显不如升地级市的鄂州、荆门,随州那时心里着急。
        80年代随州牛逼的时候襄樊就是不放手,直到90年代初把随州值钱的工业企业搬空后才顺水推舟卖了个人情放随州出走。导致随州2000年设地级市时一穷二白饱受诟病,这也是襄随面和心不和的根本原因。被搬空后的随州,在90年代已经不如湖北县域后起之秀仙桃潜江了。
       八九十年代,襄樊为保实力不衰落,疯狂的挖走下属各县市的优质资产进城,当然后来也成功上位,实力匹敌有国家注资的宜昌,终于成就今天的湖北第二大城市。
       当然纵观湖北70年代末的四大县级市鄂城、荆门、随州和老河口,最惨的莫过于还留在襄阳手上的老河口市,现在还是个普通过境县级市。因为对襄阳冷落自己不满,高铁站都被故意放在河对面谷城县,经济发展更是被谷城县逆袭,衰落得太快了。
       老河口市在新中国成立后两废三设,是湖北建市史上的一个传奇县城。
此号为原"幻象岭"(现"红花郎"的小号),注册此号的目的只为主号改回原名"幻象岭"。"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3-08-28
以前县级市由省直管,都不需要中央审批吗?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3-08-28
因为对襄阳冷落自己不满,高铁站都被故意放在河对面谷城县——看不懂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23-08-28
回 淮海21 的帖子
淮海21:以前县级市由省直管,都不需要中央审批吗? (2023-08-28 11:58) 

县级市本身就是省直管,地级市代管本身就违背宪法,回归省直管是拨乱反正。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23-08-29
所以一个强县如何成为地级市?撤县设市 - 省直管 - 带一个周边县升地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23-08-29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县级市本身就是省直管,地级市代管本身就违背宪法,回归省直管是拨乱反正。 (2023-08-28 17:05) 

这话不对,代管不违背宪法。宪法没说不准代管。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23-08-29
回 zhanghen 的帖子
zhanghen:这话不对,代管不违背宪法。宪法没说不准代管。 (2023-08-29 09:16) 

对政府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主要原因是党大于法,党领导一切,要求地级市代管县级市的人肯定是党员干部,所以没什么合法不合法,就是官府想这么干,自己又不愿意落实为成文法律。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23-08-29
回 当代列宁 的帖子
当代列宁:对政府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主要原因是党大于法,党领导一切,要求地级市代管县级市的人肯定是党员干部,所以没什么合法不合法,就是官府想这么干,自己又不愿意落实为成文法律。 (2023-08-29 09:34) 

宪法里的描述是省分为县,市,自治县,自治州

所以关键的点在于地级市代管县级市有没有改变这种名曰“分为”的关系
如果需要人大释法,人大可以认为“代管”和“分为”是两个维度的事情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23-08-29
回 murano 的帖子
murano:宪法里的描述是省分为县,市,自治县,自治州
所以关键的点在于地级市代管县级市有没有改变这种名曰“分为”的关系
如果需要人大释法,人大可以认为“代管”和“分为”是两个维度的事情 (2023-08-29 10:07) 

单纯从理论上讲,《宪法》得先规定行政区和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可以被代管,才能被最高法院“解释”。不然只能强行解释,但这违反了“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当然这都是一般性规则,纯理论的。结合实际就是党说了算,没什么道理可讲,人家懒得写文件明确这个问题。而且我国实践中不允许“合宪性审查”或者依据《宪法》进行起诉,即“宪法不具备可诉性”;换言之,最高法完全可以不搭理你,解释都不用解释,宪法层面更懒得跟你解释。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23-08-29
回 当代列宁 的帖子
当代列宁:单纯从理论上讲,《宪法》得先规定行政区和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可以被代管,才能被最高法院“解释”。不然只能强行解释,但这违反了“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当然这都是一般性规则,纯理论的。结合实际就是党说了算,没什么道理可讲,人家懒得写文件明确这个问题。而且我国 .. (2023-08-29 10:15) 

是这个意思,所以理论上只要他自己不打算解释,你也没法让他解释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23-08-29
回 zhanghen 的帖子
zhanghen:这话不对,代管不违背宪法。宪法没说不准代管。 (2023-08-29 09:16) 

别无知了!“对政府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法治社会必须遵循的天条,否则政府与官员就可以无法无天了。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23-08-29
回 xiaoyuzhousi 的帖子
xiaoyuzhousi:所以一个强县如何成为地级市?撤县设市 - 省直管 - 带一个周边县升地 (2023-08-29 01:35) 

现在这条路基本堵死了。有能力升级地级市的县级市/县肯定是经济强县和人口大县,地级市肯定不愿意这个县单飞,省直管这一步就不可能成功。而且,单飞+划走一两个县组团设的地级市体量上偏小,统计口径上比较吃亏,容易被省内其他地市争夺资源,也很容易成为精简机构/做大省会的牺牲品,比如巢湖、莱芜。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23-08-29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别无知了!“对政府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法治社会必须遵循的天条,否则政府与官员就可以无法无天了。 (2023-08-29 11:54) 

宪法又不能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必须与行政区划吻合。

现实中,地级市政府对县级市的政府并没有任免权,而是由执政党的地级市委或市委组织部门任命(提名)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23-08-29
回 当代列宁 的帖子
当代列宁:单纯从理论上讲,《宪法》得先规定行政区和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可以被代管,才能被最高法院“解释”。不然只能强行解释,但这违反了“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当然这都是一般性规则,纯理论的。结合实际就是党说了算,没什么道理可讲,人家懒得写文件明确这个问题。而且我国 .. (2023-08-29 10:15) 

代管是一种法律权力让渡。这是一种高维度权力。

最著名的法律权力让渡就是英王把自己的一些权力让渡给议会,无须立法。

另外。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都是一定维度下的,不是无上的。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因为立法基础不同,其维度也不同。
[ 此帖被夕阳西下在2023-08-29 18:2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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