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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里坊制度——中国古代城市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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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2-08-08
作者: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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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坊,或称里、坊。是我国古代城市的基层居住单位。里坊制度从北魏起日益完备,至隋唐长安城达到鼎盛。在城市结构上,里坊整齐划一,千百家似围棋局。在市民生活上,实行严格的“夜禁”制度,唐长安城夜间坊门紧闭,坊外空无人行,呈现出寂静夜色。

里坊是中国古代城市空间规划的基本单位,是一种聚居方式、生活方式,它像巨大躯体中的一个个细胞组合起来,运转着城市的生命活力。里坊作为一种制度,曾经是中国古代城市规划中几百年不变的稳定格局,它在世界古代城市中是独创而且几乎独有。因此,研究中古时期城市的里坊问题备受关注,诸多学者发表了精闢地见解,也有不同意见和未涉及的问题。里坊格局下所产生的人类生活和社会文化,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群体面貌,甚至长久地影响着中国文化传统。因此,里坊制度的出现、内部结构特徵、时代变化、衰落的过程及其原因,以及在古代城市设计上的影响仍值得作系统性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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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2-08-08
一、“里”与“坊”的异同

“里”和“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大量的研究论着中常常被连用为“里坊”。或以为隋代以前多称“里”,其后多称“坊”。 “里坊”作为一个专有名词在讨论城市佈局时无关紧要,如果深入考察城市内部规划,探讨里、坊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其功能时,两者的异同必须加以分辩。

“里”作为居住形态,汉代以前就已经出现,当时还称之为邑、闾。《诗·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毛传曰:“里,居也。”《尔雅》卷二《释言》:“里,邑也。”《礼记》郑注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周礼》卷二二《地官》闾胥云:“闾胥各掌其闾之征令”,郑玄注引郑司农曰:“二十五家为闾。”2《管子》还有周详并涉及到内部管理的记载:

大城不可以不完,郭周不可以外通,里域不可以横通,闾闬不可以毋阙,宫垣闭不可以不修。……里域横通,则攘夺窃盗者不止;闾闬无阖,外内交通,则男女无别;宫垣不备,关闭不固,虽有良货,不能守也。……明君者,闭其门,塞其途,弇其迹,使民毋由接于淫非之地。是以民之道正行善也若性然。故罪罚寡而民以治矣3。

“里域”是人们居住的区块,内部的居所之间有墻和门相隔。周代城乡有国、野之分,城的中心由国君和卿大夫佔据,一般平民居住城郊,郊外是从事农耕的人。春秋以后,国、野制度消亡,礼制性的城市逐渐发展,城的格局发生变化。《考工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将朝、祖、社、市融为一体,作为一种观念影响着当时城市的设计,但考古发掘未见到明确的遗迹。战国时期的都城有大小相套或两城并列,细部格局不甚清楚。如齐国临淄是在大城的西南套连一个小城,小城是宫城,大城是郭城。《管子》卷一二《度地》云:“内为之城,城外为之郭。”《初学记》卷二四引《吴越春秋》说:“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 “越王曰:‘寡人之计,未有决定,欲筑城立郭,分设里闾。’”4《管子》卷八《小匡》云:临淄城“商工之乡六,士农之乡十五。”5同书卷七《大匡》又说:“凡仕者近公,不仕与耕者近门,工贾近市。”6临淄城经过考古发掘调查,郭城中部偏北有制铁遗址十五处,制骨遗址四处,宫城南部发现制铁遗址二处,铸钱遗址一处,冶铜遗址一处7。战国时期居民主要住在“里”内,里“作内政而寓军令”,具有政治和军事性质。如果以当时由五十名士卒、一辆战车的军事组织的“小戎”为单位,大约也是里内的人口数量。“卒伍政定于里,军旅政定于郊,内教既成,令不得迁徙”8。国君与百姓的居民区分离,居民有组织地住在“里”内。

《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载:“在壄曰庐,在邑曰里。”9似乎把“里”说成是城中的单位。汉代长安有“闾里一百六十”,其内一般有四十宅10,形态是“室居栉比,门巷修直”11,“方轨十二,街衢相经。廛里端直,甍宇齐平”12。不过无论是西汉长安还是东汉洛阳,目前发现的城圈内主要是宫殿区,祇有很小的范围供居民居住,大量的居民应在城外,但居住状态如何,还没有得到考古发现的证实。汉代的里也是乡村组织,百户为里。汉代以后出现“坊”的概念。《艺文类聚》卷六二《坊》条引《汉宫阙名》载:“洛阳故北宫,有九子坊。”13虽没有详细说明,推测应有居民居住地的意思。又引《晋宫阙名》载:“洛阳宫有显昌坊、修成坊、绥福坊、延禄坊、休徵坊、承庆坊、桂芬坊、椒房坊、舒兰坊、艺文坊。”14《王珉答徐邈书》对“坊”稍加解释:“见傅咸弹孙詹事,或云是宫、或云坊、或云寺,此东宫中别有坊,又中庶子称坊,詹事称寺,寺同于九卿耳。坊是通名,如天朝之称臺者也。”15这里讲的西晋洛阳的“坊”,似乎有两种意思,一是城内或宫内的区块,一是官府机构名称,当然都有人群聚居的含义。直到唐代,“坊”仍用于官府名,如太子左春坊,太子右春坊,太子内坊等。
[ 此帖被山川形便在2022-08-08 21:0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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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2-08-08
北魏以后“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多,但“里”与“坊”的区别并不明确。《洛阳伽蓝记》卷二记载车骑将军张景仁:“正光(景明)年初(500—503),从萧宝夤归化,拜羽林监,赐宅城南归正里,民间号为吴人坊,南来投化者多居其内。”16“里”和“坊”的意思似乎相同。唐代“里”与“坊”有时也通用,如《唐故刘府君墓志》所云的“仁凤坊”,在《唐故陇西内表弟墓志》中称“仁凤里”。《唐故高府君墓志》所云“布政坊”,在《米氏女墓志》中称“布政里”。此类例子甚多,故成为 “里”、“坊”相同的证明。

但是北魏到唐的文献中,或云坊、或云里,二者并不连用,说明当时里、坊是有区别的。由于忽视了对这一问题的讨论,里和坊常常被紧密地混淆在一起,于是出现了一些难解的矛盾。其中突出的就是文献记载中北魏洛阳城的里、坊数量不同的问题,《洛阳伽蓝记》卷五记北魏洛阳“庙社宫室府曹以外,方三百步为一里……合有二百二十里”。《魏书·世宗纪》记“九月丁酉,发畿内夫五万人,筑京师三百二十三坊”,《魏书·广阳王嘉传》记“京师四面筑坊三百二十”,《北史》、《资治通鉴》的记载略同。《魏书》校勘记认为“三百二十三坊”中“坊”前的“三”为衍文,应是三百二十坊。即便不是衍文,三坊之差问题不大。但《洛阳伽蓝记》的“二百二十”与《魏书》的“三百二十”相差甚大。在不同的解释中,主要意见认为《魏书》等成书晚于《洛阳伽蓝记》,属传抄之误。又有意见认为二百二十的数字是指洛河以北的实有的部分,三百二十是指北魏洛阳城可容纳的部分。有的还以为《魏书》的三百二十是规划的里数,包括了洛河南四夷里东西预留扩建的里数在内,《洛阳伽蓝记》的二百二十没有包括远期发展预留地17。

这些意见虽然不同,对文献理解的前提却是一致的,即认为《洛阳伽蓝记》、《魏书》等记载的“里”和“坊”的意思相同,可以互换。其实仅就这些文献而言,有几个字词存在重要区别。《洛阳伽蓝记》记载是“里”而不是“坊”, 《魏书》等记载的是“坊”而不是“里”。如果“坊”、“里”之间存在差别,这一矛盾就需要重新考虑。《洛阳伽蓝记》特别强调在庙社宫室府曹“以外”有二百二十里。因此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三百二十“坊”指的是洛阳可以按统一的划分或计算出的区块面积,而二百二十“里”是实有的、带有管理性质的实体,当然两者有密切的关系。北魏洛阳“东西二十里,南北十五里”18,按每个坊一里见方,可復原出三百个区块,如果计入洛河南岸的四夷里、四夷馆,其南北之距亦达二十里,加上南部的二十个共约三百二十。这个復原结果与已知的一些遗址位置符合,也与现存的不少道路重合,从面积上看,大致与“筑京师三百二十坊”相吻合,证明了它的可靠性19。但如果就供居民居住的区块而言,应该减去“庙社宫室府曹”、大市和一些超大区块等所佔据的面积,这样“二百二十里”应该接近实际情况。因此《洛阳伽蓝记》和《魏书》的记载未必有矛盾,原因可能是里、坊概念的不同。此外,洛阳的坊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下令建洛阳,第二年迁入,七年后的宣武帝景明二年(501)纔在广阳王元嘉的建议下筑坊。就是说城内居民已经基本安排妥当,形成了按人口管理的区块,为了使“奸盗永止”纔开始筑坊。这就间接地得到啓示,即当时的“里”与“坊”并不完全等同。《洛阳伽蓝记》中可检索出有名称的里仅四十二个20,有的几百户,而建阳里二千户,归正里三千户,慕义里达万户等。说明当时筑坊时考虑了人口居住的现实情况,而且未必都是以一里见方之地及其严格地划分。

毫无疑义的是里和人口管理有关。北魏于太和十年以后逐步实行三长制度,即“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长取乡人强谨者。邻长復一夫,里长二,党长三”21。可见“里”是依人口数量进行管理的社会基层组织。但是如果按每家五、六口人计算,一个里大约一百二十五至一百五十人,那么《洛阳伽蓝记》记载的“二百二十里”不过三万人口左右,与当时洛阳拥有十万户人口相差甚远。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汉代至南北朝时期,乡间的村与里并存,虽然百户为里,而村落人口参差不齐,村与里可能通用,小于里的村,可能会若干村为一里,大于里的村,可能会若干里为一村22。城市中的里与坊也会有类似的关系,特别是像洛阳这样新建都城的外郭城,佔用了原有的乡村,北魏曾实行以招抚坞壁为主要目的宗主督护制,后改为三长制,纳入州郡系列时一定程度取代了汉代的乡里制,部落、坞壁整体迁徙城市,人口多少不一,居住区块中人口稠密有别。

张剑提出过北魏时期有城内的“坊里”和城外的“乡里”之分,两者区别很大,“坊里”有围墻及严格的管理制度,人口稠密23。“乡里”直接涉及到服役和税收,人口必须统计准确。城内人口复杂,伎作工商无所不包,一个“坊里”密集地住着数百户或上千户并不奇怪,这时“里”与“坊”应该相通的,即指一个区块内居住的户口。城市人口管理至少也以“三长制”为基础或借鉴,作为一种新的发明,在新型的都城内如何协调尚不完善。直到北齐都城仍可见到余绪,《北齐书·元孝友传》“京邑诸坊,或七八百家唯一里正、二史”,显然指的应是城市中的“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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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2-08-08
北魏洛阳“里”、“坊”的根本区别可以概括为“坊”是就面积而言规划的区块,“里”还带有实际管理性质。如果从唐代的情况来看,可以看出里、坊区别的一脉相承。唐代“里”和“坊”有更加明确的区分。赵超在《唐代洛阳城里坊补考》中认为:“里、乡,完全由人户决定,不受地域局限……而坊,则是面积大小固定的,服从于城市建筑的建筑区划,坊与户数之间没有一定的对应关系。”24唐代社会最基层的建制中,“里”、“坊”的行政长官分别是里正和坊正,两者的性质不同。从职能上看,《通典》卷三《食货》引《大唐令》:“每里置正一人,掌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25“在邑居者为坊,别置正一人,掌坊门管钥,督察奸非。”26如此看来,里正负责户籍田地,赋税徭役。坊正管理治安诉讼,民事纠纷。从中可以看出“里”、“坊”区分是在社会基层建制中分别属于乡村和城市。

仅从人口管辖的角度上看城乡难以分辨,因为城内也有人口管理问题,因此在城内“里”、“坊”在行政管理职能上出现了部分地重合。《旧唐书·职官志》户部尚书条载:“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两京及州县之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里及坊、村皆有正,以司督察。”27“里”表面上看是“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主要是指农村,可实际上,“里”重要的设置原则是所辖户口多少。在城市按区块设坊,便与由人户数量决定的基层行政单位“里”结合在一起了。《旧唐书·五行志》载,开元八年(720)六月,关中暴雨成灾,致使“京城兴道坊一夜陷为池,一坊五百余家俱失”28。如果以百户为里计算,兴道坊中应有五个里。《太平御览》卷一八○引韦述《两京记》云:

东京宜人坊,自〔其〕半本隋齐王暕宅。炀帝爱子,初欲尽坊为宅,帝问宇文恺曰:“里名为何?”恺曰:“里名宜人。”帝曰:“即号宜人,奈何无人,可以半为王宅。”29

这个坊一半是王宅,人口不会很多。到了唐代,据《唐两京城坊考》卷五载“宜人坊,半坊太常寺药园,西南隅荷泽寺”30。坊地的一半被太常寺徵用,西南隅又有寺院,人口也不可能很多。在这种情况下说到“里”实际就是坊,应该不会产生非议, “里”和“坊”亦可通用。城市中的坊面积是固定不变的,居住人口却不可能平均。有的坊有大型寺院、官府、高级贵族的宅院,往往要佔据坊内大部分区域,人口较少。有的坊祇住有普通居民,人口较多。因此,面积相似的坊内,人口稠密不同。既然“百户为里”,“坊”内居民较多时,就可能出现一坊分辖两个或更多的“里”,“坊”内人口少,甚至可能两坊一里。故《康智墓志》云:“终于神都日用里思顺坊之私第。”31《王翼墓志》云:“终于东都安业坊安业里之私第。”32出现里、坊并存的现象。这些记录并不矛盾,因为坊的设置不依户口多少,而按居住范围决定,不必与户口相对应。

隋唐长安城规模宏大,有的坊全部或大部分被寺院官府所佔,有的坊很少住人,基本没有城乡的区别。隋唐东都洛阳城的设计,可能考虑到每个坊过大的弊端,其改变便是缩小了坊的面积。尽管如此,有的坊仍然少有人户。白居易五十三岁罢杭州刺史,回洛阳买下了散骑常侍杨凭在履道里的宅院为晚年寓居之所,“居易宅在履道西门,宅西墻下临伊水渠,渠又周其宅之北”33。那里有“地方十七亩”、“有水一池”、“有竹千竿”,虽属城中,却是一处十分幽静优雅之地。白居易寄情于山水的雅兴仍然可以在东都洛阳城中得到满足。文献记载可能存在夸张,但也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城市中某些区块周围的生活空间相对宽广34。

隋唐东都洛阳在城建好后“徙豫州郭下居人以实之”、又“徙天下富商大贾数万家于东京”35,武则天时“徙关外雍同秦等七州户数十万,以实洛阳”36。唐前期人口并不稠密。考古发现在郭城北部履顺坊有砖瓦窰群,佔地东西长170米,南北宽60米,分佈着39座窰37。如果包括以前在该窰址区北部发掘的7座,共46座,窰址的面积更大。洛阳城有几次大规模的营建38,履顺坊离宫城很近,当属官营作坊,窰址出土的建筑构件是为营建宫殿等而造。到唐玄宗开元十九年六月敕:“京洛两都,是惟帝宅,街衢坊市,固须修筑,城内不得穿掘为窰,烧造砖瓦。其有公私修造,不得于街巷穿坑取土。”39此前坊内能开设大规模的砖瓦作坊,说明有些坊内人口稀少。区块的坊和人口的里,如果不在城市行政管理中结合在一起反而奇怪了,因此可以说,坊祇适用于城市,里在城乡都适用,两者在城市中可以相互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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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22-08-08
二、里坊制度的形成

里、坊在城市管理中结合后,讨论城市管理制度时可以採用学界通常的“里坊”连用的说法,而论及里坊制度,其含义与“坊墻制”类似。中国古代城市的发展阶段,徐苹芳先生概括为:商和西周时代的都城是以帝王的宫殿和祖先的宗庙为主体的城市。东周列国都城的普遍形制是“两城制”,即以宫庙为主的宫城和以平民居住区工商业为主的郭城。汉代都城的特点以宫殿为主,里坊和商业市场纳入城市规划之中。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发展成为完备的封闭式里坊制的城市40。

东周至魏晋时供百姓居住的“里域”、“邑”、“闾里”、“里”和“坊”,如果仅仅理解为是给城市普通人提供的居住地,北魏隋唐与之一脉相承;作为一种严格的制度而与特定的区块相结合,从设计思想、功能、管理上考察,前后有很大区别。人们普遍认为北魏洛阳或追溯到曹魏邺城是中国新型城市出现的转折,其中最重要的是里坊制度的出现,并直接影响了城市格局的变化。

经过调查的东周列国都城,通常的形制是宫城和郭城并列。西汉长安宫殿佔地三分之二,东汉洛阳宫殿佔地二分之一,城市结构以宫殿为主。西汉长安有“闾里一百六十”,城内约有五六十,城外约一百。东汉洛阳居民居住的里在城内也很少,而且形制都不清楚。曹魏时期的里坊亦不明确。今河北省临漳县境内西南二十公里的曹魏邺北城,基本佈局是全城中部惟一的东西向大道将全城分成南北两部分,北半部主要建筑宫殿、衙署、铜爵园等,南半部分佈一般官署和居民区41。与汉代都城相比,邺北城改变了宫殿区分散的佈局,而且在全城中所佔比例减少,城内殿堂门址与正南城门中阳门为一条直綫,具备了城市中轴綫的意义。邺北城把居民区称“里”。《魏都赋》载:“其闾阎则长寿、吉阳、永平、思忠。亦有戚里。”42可见城市内设计时有意规划出居民区,不过是否整齐划一,以及基本形态不得而知。

邺北城为国都,至前燕王朝灭亡时已经残破,一百六十余年后,东魏孝静皇帝于534年下诏迁都邺城,自洛阳迁来“户四十万”,人口突然增加,不得不于天平二年(535)在邺北城之南增筑南城以安置。新筑的邺南城“东西六里,南北八里六十步”43。宫城位于中部偏北,城内道路通达整齐,由道路网划分出近方格状的区块,主要是居民区,也分佈有官署、贵族官吏府第、太庙等44。从曹魏到北齐,邺城并非始终为都城,其间魏晋都于洛阳,沿用东汉都城之旧,祇进行了一些局部修建,整体佈局并无大的改变。其后的北魏也以洛阳为都城。东魏北齐再次以邺为都时,已经有北魏洛阳的新模式,表现出直接的继承关系。因此,北魏都城洛阳凸显出在城市发展史上的重要,而且文献记录与考古发现多能对应,封闭式、制度化的里坊,也清楚地呈现于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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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22-08-08
与东汉魏晋洛阳旧城相比,北魏洛阳最突出的变化是扩展了外郭城,即新建了大面积的居民里坊区。尽管可能有大小不一的情况,但总体原则是“方三百步为一里,里开四门,门置里正二人,吏四人,门士八人”45。明确了里坊是由纵横街道划分出的整齐严密的区块,以供普通人居住。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变革,无论是城内居民区的扩增,还是“中央宫阙”和“后市”的原则上的悖逆,都是崭新的面貌,也为此后隋大兴、唐长安和隋唐洛阳城开创了先例。

为甚么新型的里坊制度会出现在北魏?与当时的历史背景关系密切。建立北魏的拓跋鲜卑人,兴起于中国东北地区,在不断南迁的过程中,部落联盟组织逐渐变为初期的国家,在成为北方霸主后,第一个政治中心被认为是今内蒙古和林格尔的盛乐城。调查表明盛乐城有南北宽、东西窄的不规则的郭城,郭城内东南隅有两座内城,看不出明确的规划46。拓跋珪称帝,于天兴二年(399)迁都到今大同市的平城,“发八部人,自五百里内缮修都城,魏于是始有邑居之制度”47。北魏“始有邑居制度”是相对游牧时期而言,其出现有一个过程。《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载:

什翼珪始都平城,犹逐水草,无城郭,木末始土着居处。佛狸破梁州、黄龙,徙其居民,大筑郭邑。截平城西为宫城,四角起楼,女墻,门不施屋,城又无壍。南门外立二土门,内立庙,开四门,各随方色,凡五庙,一世一间,瓦屋。其西立太社。佛狸所居云母等三殿,又立重屋,居其上。……殿西铠仗库屋四十余间,殿北丝绵布绢库土屋一十余间。伪太子宫在城东,亦开四门,瓦屋,四角起楼。妃妾住皆土屋。婢使千余人,织绫锦贩卖,酤酒,养猪羊,牧牛马,种菜逐利。太官八十余窖,窖四千斛,半谷半米。又有悬食瓦屋数十间,置尚方作铁及木。其袍衣,使宫内婢为之。伪太子别有仓库。

平城位于农耕和与游牧民族交往的分界,容易融合各地的文化传统。北魏灭北凉后把北凉的工匠虏掠到平城。天兴元年,刚刚建国后又发动了一场大战,“徙山东六州民吏及徒何、高丽杂夷三十六万,百工伎巧十万余口,以充京师”48。通过战争虏掠,把大量有技术、有文化的精华集中到平城,都城的建设自然受到多方面的影响。鲜卑人由逐水草的随意游牧到建立定居性都城是自身发展的历史性转折,但变化之初仍保留着自身民族的特点。文献记载平城城北是广阔的鹿苑,围出的皇家禁苑内有鸿雁池、鱼池、虎圈和宫殿,具有游乐、闲居和狩猎三个功能。城西是西苑,从武周山口引武周川入平城。城南有明堂,城东苑有白登山,上面建有离宫,白登山南是演武场。可见平城周围的特色与鲜卑人自身传统习俗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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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时期的民族融合中汉化是突出事件。孝文帝和他的祖母冯氏执政期间,汉化改革方案中有服装改革,南朝士大夫所着褒衣博带式服装,由皇帝带头穿着,并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加以推行,这种措施率先在平城执行,在保留至今的石窟造像中得到反映。平城附近约三十里武周山下的云冈石窟,据研究第一期石窟(即昙曜五窟),既有凉州造像的基本特徵,又创造出新的风格,是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所创造的。第二期石窟开凿的时间相当于文成帝死后到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前,许多重要的窟龛开凿于孝文帝时期,云冈石窟的大变化就在这一时期开始。窟形和建筑形式,出现竹木构形式的汉式楼阁、殿堂和佛寺49。表现在城市设计上的汉化改革,便是农耕汉人的筑城防御的做法成为学习的对象,诚如刘淑芬在谈到魏晋北朝筑城运动时论及“用夏制夷,莫如城郭”的道理一样50。鲜卑人入主中原,其他游牧民族逐渐成为对手,对付以骑兵野战为特长的入侵者,学会筑城守城之术十分必要了。

此时中原古城的特点,通常城内主要是宫殿、衙属,居民大都居城外,遇到侵犯时常常是把居民迁到城内据险守卫。而北魏迁洛阳时的情况不同,新佔领区内原来就存在拥有土地的农耕居民,大量迁来的人口不可能完全穿插在东汉西晋旧城周围,祇有“大筑郭邑”纔能解决现实问题,对筑城经验不多的游牧民族来说,既要模仿中原农耕民族政权的城,又要扩大范围纔有实际操作的可能。此外,原来游牧民族生活习俗也需要空间广阔,从而形成了超大规模的新城。

“规立外城,方二十里,分置市里,径途洞达”51,可见北魏离开盛乐后筑城指导思想的变化。《魏书》卷二三《莫含传》附其孙《题传》的记载更直截了当:“太祖欲广宫室,规度平城四方数十里,将模邺、洛、长安之制。”52平城曾有三次连续进行的重大修建,泰常六年(421)“发京师六千人筑苑,起自旧苑,东包白登,周回三十余里”,泰常七年“筑平城外郭,周回三十二里”,一年后“广西宫,起外垣墻,周回二十里”53。虽然平城考古发掘调查很少,但可以肯定已经有了经过统一规划的里坊,大小不等,是封闭式结构。《南齐书·魏虏传》记载平城“其郭城绕城南,悉筑为坊,坊开巷。坊大者容四五百家,小者六七十家。每南〔闭〕坊搜检,以备奸巧”54。这是对北魏平城内部形态的重要描述。

北魏由平城迁都洛阳,尽管对东汉西晋旧城的残垣断壁也进行了修葺,但创建外郭城是营建工程最大、改变最深的举动,动用了5万人,“四旬而罢”55。这座“东西二十里,南北十五里”的都城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花费巨大人力和财力修建的外郭城恰恰是里坊所在。

北魏以洛阳为都城有四个背景特点。第一,以政治、军事为主要目的的王朝迁都,不光有皇室和官僚机构,同时还随同一大批人口,宫室、衙署几乎要佔尽原来的洛阳旧城,其他众多的人口如何安排成了必须解决的问题。除了在旧城外部重新扩展郭城外,几乎别无选择。第二,从城市建设上看,该城是先规划后入住。孝文帝于太和十七年(493)令司空穆亮、尚书李沖、将作大匠董爵负责经营洛阳新都,命青州刺史刘芳、中书舍人常景等确定新都宫殿、门阁之名,两年后的纔正式自平城迁都洛阳。第三,规划新都时原来平城的里坊雏形已经存在,有现成的经验可以直接借鉴。第四,鲜卑民族迁都洛阳时内部还多少保留着原来的军事编制,入主中原时土地私有的概念没有或很少,分配居住容易进行。

必须妥善安排大量人口、先规划后入住和平城等经验可以借鉴,这三个方面固然重要,但祇是郭城和里坊安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而鲜卑民族的内部结构和要求汉化的愿望,最终纔使里坊作为一种严格的制度出现成为必然。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22-08-08
以游牧部落为基础的人群有组织地进城,导致了北方社会形态的变化,也是发明新型城市格局至关重要的原因。直到北魏迁都洛阳前,鲜卑君主率众亲征时还常把掠夺的物品普遍班赐,体现了游牧民族共有分配的习俗,进入农耕地区后,需要有条不紊地将这些部落演化来的臣民安排永久性的居住地点,华夏制度中的“编户齐民”必然更加得到重视。鲜卑人建立国家后,到一代英主孝文帝时,已经意识到掠夺、征服的武力方式并非治国之道,必须用政治手段管理庞大的国家,实行汉化政策,迁都洛阳正是对自身传统的决裂。当时的迁都决策并非得到所有人的贊同,因为这会使代北六镇的武人失去地盘的依託,由“国之肺腑”而“役同斯养”了,这些人不满自身地位的低落,称“往在代都,武质而治安;中京以来,文华而政乱”56。但是北魏的汉化政策是整套的措施,班奉禄、行均田、立三长后,以掠夺为主的情况大大改善。如同推行均田制中计口授田等体现平等的原则一样,用设定区块的方式安顿这些有组织的部落是合乎理想的方式。北魏末孝武帝自洛阳西奔投靠宇文泰,“是时六坊之众,从武帝而西者,不能万人,余皆北徙”57。周一良先生认为“‘六坊之众’自是北人,亦即所谓‘六州’。陈寅恪先生云,疑六州军人及家属群居其地,遂曰六坊。尤吴人所居遂名吴人坊,上党人居晋阳者号上党坊”58。如同今北京城仍留下西二旗、西三旗、正白旗、正黄旗等地名一样,与满清入关后以旗为单位按地块安置迁来的部众有关。

“北魏迁洛,京师户十万九千余”。孝文帝不可动摇的迁都决心背后,面临巨大的人口安置的压力,对北魏来说并非是不可解决的严重问题。尽管有“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的情况59,但十六国以来的战乱,汉族和其他民族的豪强纷纷建立坞壁以自保,纳入北魏新政权控制后,成为事实上的社会基层组织,其首领往往被任命为“戍主”、“坞主”,具有一定的军事化面貌,容易整体迁移。就北魏原有的部族而言,“后魏迁洛,有八氏十姓,咸出帝族,又有三十六族,则诸国之从魏者。九十二姓,世为部落大人者,并为河南洛阳人”60。部落性群体在向城市居民转化的大趋势中,反抗势力被北魏统治者的强制措施轻易的化解了。均田制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里坊制则是对城市人口的有效控制。里坊制度使具有军事化性质的部落人口向城市行政管理化的居民过渡,原来相对独立的游牧组织也向定居后城市统辖下的里坊组织转变。

这一过渡和转变开始时也有波折,游牧组织的余绪常引发事端。《魏书·甄琛传》载:

琛表曰:京邑诸坊,大者千户、五百户,其中皆三公卿尹,贵势姻戚,豪猾仆隶,荫养奸徒,高门邃宇,不可干问,……请取武官中八品将军以下干用贞济者,以本官俸恤,领里尉之任……。琛又奏,以羽林为游军,于诸坊巷司察贼盗。

刚迁进都城,贵族豪门仍企图佔据一方,称霸里坊,后来任命专门管理机构和官员,试图将任何人都变成里坊中的编户居民,里坊内部管理结构开始发生根本性改变,原来的部落基础在城市中逐渐淡化。《魏书·广阳王嘉传》载:

嘉表请于京四面,筑坊三百二十,各週一千二百步,乞发三正復丁,以充兹役,虽有暂劳,奸盗永止。

筑坊的目的就是在于通过控制坊内居民治安而最终达到“奸盗永止”。北魏时韩显宗也上书对城市管理提出诸多建议,提出:

伏见洛京之制,居民以官位相从,不依族类。然官位非常,有朝荣而夕悴,则衣冠沦于厮竖之邑,臧获腾于膏腴之里。物之颠倒,或至于斯。古之圣王,必令四民异居者,欲其定业而志专。业定则不伪,志专则不淫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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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邺北城时,戚里、长寿、吉阳“皆贵里”,是贵族阶层、高级官吏居住之地,体现出身份等级在城市的居住分佈。北魏洛阳最初也按地位居住,《洛阳伽蓝记》卷二记载车骑将军张景仁“赐宅城南归正里,民间号为吴人坊,南来投化者多居其内。近伊洛二水,任其习御。……所卖口味,多是水族,时人谓为鱼鳖寺〔市〕也。景仁住此以为耻,遂徙居孝义里”62。这正是里坊有等级划分和不同阶层的人分别佔据的特点,说明民族因素、士家大族门第因素影响着居住区块的分配。

韩显宗强调居民仅以“官位相从”的缺点,建议里坊内“分别士庶,不令杂居,伎作屠沽,各有攸处”。伎乐、工商、士人不相混杂,于是出现西郭寿丘里为宗室所居,南郭四夷里为外域商客所居,东郭建阳里属一般居民里坊的居民分佈。至于里坊内的户数“大者千户、五百户”,与里坊面积的大小关系不大,主要是居住人口成分所致。韩显宗还有更深的意图:“顷来北都富室,竟以第宅相尚,今因迁徙,宜申禁约,令贵贱有检,无得逾制,端广衢路,通利沟渠,使寺署有别,四民异居,永垂百世不刊之范,则天下幸甚矣”63。实行这些措施的建议,则是里坊制度下城市内在精神的深层变化。而里的命名多选择孝、仁、德、修、昭、睦等等,也反映了儒家文化的道德准则64。

“城,以盛民也”65,先秦时代即如此,里“作内政而寓军令”在战国时期已经基本明确。汉代居民组织最小行政单位是里,管理者是由里民推举的父老,可以对里民制定法规。到北魏时里与坊虽然不完善地融合,却使城市面貌大为改观,即出现制度化、封闭式的“方三百步为一里,里开四门,门置里正二人,吏四人,门士八人”里坊。如果强调的不是一般的居住功能而是一种严格规划和管理,中国城市中的里坊制度,应该雏形于北魏平城,成熟于北魏洛阳。其原因是以部族制度逐鹿中原的北魏鲜卑与编户齐民的华夏制度剧烈的碰撞中,在城市规划中创造性地选择了新型的里坊形式,使北魏不仅成功地完成了大规模政治中心的转移,也使北魏政权以家族构成了环卫皇权的防波堤,与城市规划中的宫城、内城、外郭城三重城的城市佈局出现了奇妙的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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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里坊的基本形态及严格的管理机制

从平城到洛阳,是鲜卑人逐渐放弃对往日游牧生活依恋的过程,最终通过新都洛阳城呈现出了崭新的风貌。郭城里坊的自身结构和基本形态,是以笔直的大道划分出接近于方形的区域,多数约一里见方,四周修建围墻,内部设十字街,四面开门,里坊内有专门行政管理官员和士兵,每个坊俨然象一个个独立的小城。可概括为整齐划一的设置、自成单元的管理、居民等级和职业的分派。就全城而言,强化了外郭城在中国古代城市中的地位。

这种居民里坊设计,以它的整齐严明反映了新生政权的统治理念,其筑城方式也被东魏北齐的邺南城继承,后来的隋唐城市更是全盘接受。隋唐长安城的宫城、皇城居北部正中,里坊设在宫城、皇城东西南三面的郭城内,面积约佔全城的63.8%。《唐六典》记载:“皇城之南,东西十坊,南北九坊;皇城之东、西各十二坊,两市居四坊之地;凡一百一十坊。”66据探测,每坊均长方形,按面积大小可分为三类:皇城以南、朱雀大街两侧的四列坊最小,南北长500—590米、东西宽558—700米;皇城以南其余六列坊较大,南北长为500—590米、东西宽1020—1125米;宫城、皇城两侧的坊最大,南北长838米、东西宽1115米。隋唐东都洛阳也是离开东汉、北魏旧都新建的城市,“都内纵横各十街”67,里坊制度与长安相同,不过里坊面积稍小而已。“每坊东西南北各广三百步,开十字街,四出趋门”68。

隋唐长安城的里坊模式,还被地方城遵循和移置。据宿白先生研究,唐北都太原城大体復原的轮廓是城的西北置宫,与一般居民区隔开,南面的整体佈局,大约是东西六坊、南北九坊之制。四川成都的唐成都府城遗迹,面积相当于十六个坊,府署位置在西北隅的高地上,城东半部八个坊的痕迹尚可分辨。山西大同旧城是唐重建的云州,此城是以一个大十字街分城内为四个坊。北京市顺义县旧城是唐建置的归顺州城,祇有一个怀柔属县,所以顺州城实际也是唐怀柔县城,该城原周长2公里,方形,四门十字街。小型州城和县城城址大约是一个坊的面积。一坊面积的城也是唐县城的制度。东都洛阳以及各级府、州、县城内的里坊佈局基本相同,是当时城市一种推而广之的佈局方式在各级城市之中的体现69。

里坊制度还影响到中央直接控制的地区之外。渤海国都上京龙泉府的坊制相当规整,勘探出来的居住区都呈长方形,四面有围墻。区别是渤海城宫城的东、西各坊,有的三面临街,有的两面临街,有的四面临街,各坊不临街的一面或两面,以单墻与邻坊隔开70。日本古代的都城的整体规划也仿照中国。七世纪末的都城藤原京、八世纪的都城平城京,宫城位于北部正中,全城以朱雀大路为中轴綫划分为左京和右京,与长安城设计完全一致,都城内的“条坊制”实际也与长安城的里坊制相同,甚至坊内的十字街道区划也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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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里坊的内部结构更加完善,坊内的十字街道分称为东街、南街、西街、北街,由此划分出的四个区域内,再设小十字街,形成了十六个区块,也分别有专称71。对长安城北安化门(光化门)和景耀门之间的安定坊的部分发掘,发现了小十字街,路面宽6米,有多条轨距为1.23米的车辙迹,东西道路两边有版筑土墻,厚约1.5米,将南北街切断,但墻底路基仍与南北相连,说明隋和唐初已形成十字街。由小十字街向南钻探,发现了大十字街的东西街道,实测街宽为20米72。长安城中部偏东的永宁坊、西城的怀德坊也发现过小十字街,进一步证明大、小十字街是里坊的基本格局。东都洛阳长夏门西第一坊归德坊、建春门南第三坊永通坊也发现十字街残迹,据定鼎门东第一坊(明教坊)的勘探,得知十字街宽约14米。

双重十字街区划法分割成的十六个区块,面积约255×255米,作为基本居住面积显然太大,其实其间还有“巷”、“曲”相隔,最后的空间纔是一般人的居住区,故《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有“(永昌坊)入北门西回第一曲”73的说法,表明了更小的街道称为曲。再证以唐孙棨《北里志》,有“北曲”、“中曲”、“南曲”74。双重十字街加“巷”、“曲”相隔,构成了长安里坊的细部格局。

坊间的道路也被发现,平康坊和宣阳坊之间的东西向街道宽29米左右,路两边有土挡,其外是约两米宽的排水沟,沟外是坊墻。坊墻残留宽3.5米。道路的构筑是先挖去浮土,对路面进行密实加工,其上铺施石子瓦砾,其上为路土。道路上发现密集的车辙,宽为1.35—1.40米之间75。

里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控制管理,到隋唐时更为强化。隋以前的国都“并有人家在宫阙之间,隋文帝以为不便于民,于是皇城之内,惟列府寺,不使杂居,公私有便,风俗齐肃,实隋文新意也”76。长安城进入皇城、宫城要有“门籍”,与坊严格隔开。武则天擅政之初,坚决放弃原来的太极宫,把正衙转移到长安城东北郊的禁苑大明宫内。正如宿白先生所指出的,除高宗病风痹,嫌太极宫潮湿外,主要的是因为太极宫地势低,不利防变,而大明宫高据岗阜,所以《太平御览》卷一七三引《西京记》说:“司农少卿梁孝仁充使制造,北据高冈,南望爽垲,视终南如指掌,坊市俯而可窥。”77显然,大明宫既适于警卫宫廷内部,又可以掌握京城全局78。然而,宋人赞扬长安城时说:“隋氏设都,虽不能尽循先王之法,然畦分棋佈,闾巷皆中绳墨,坊有墉,墉有门,逋亡奸伪无所容足。而朝庭宫寺、门居市区不復相参,亦一代之精制也。”79所谓“新意”、“一代之精制”,恐怕更主要是指里坊制度的登峰造极。

唐代里坊统一以鼓声为凖,由坊正负责坊门的啓闭。“先是,京师晨暮传唿以警众,后置鼓代之”80。早上五更二点自宫内“晓鼓”声起,诸街鼓顺序敲动,坊门开啓,鼓要敲到天亮为止,每晚鼓声敲响关闭,不许出入81。夜晚实行全城街道严格消禁,如果有“犯夜者,笞二十”82,即便是官员也不例外,“中使郭里旻酒醉犯夜,杖杀之”83。《任氏传》中记录郑六早晨从任氏宅出来要回家,“及里门,门扃未发”,祇好“坐以候鼓”84。《李娃传》中记载郑生与李娃同住平康坊,郑生财尽,李娃将他骗至宣阳坊李姨处,退房搬走,郑生回到平康坊见房锁人去,急忙欲返宣阳坊,但天色已晚,坊门将闭,不得不住店暂息一宿85。祇有婚、丧、病等纔能例外,但必须获得批凖,婚事依风俗要早出晚归,可事先按规定持有县牒,而丧病为紧急情况,祇需本坊牒文86。

居民被固定在坊内封闭的空间里,坊墻不得破坏。《唐会要》卷八六《街巷》条:“诸坊市街曲,有侵街打墻,接檐造舍等,先处分,一切不许,并令拆毁,……如有犯者,科为勅罪,兼须重罚。”87在坊门啓闭定时的长安,晚鼓鸣后大街即空空荡荡,出现“六街鼓绝尘埃息”的景象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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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22-08-08
长安城对坊内坊外的管理涉及到许多部门,任用了各级高官直接参与,形成了高效严密的行政运作。除了“掌坊门管钥,督察奸非,并免其课役”89的坊正外,“凡城门坊角,有武侯铺,卫士、彍骑分守”90。《唐六典》还记载:“凡两京城内,则分之左、右巡,各察其所巡之内有不法之事。”91“左右金武卫大将军、将军之职,掌宫中及京城昼夜巡警之法,以执御非违。……(翊府)中郎将掌领府属,以督京城内左、右六街昼夜巡警之事。”92里坊被不同阶层的人分别佔据,宅地有如“甲第一区” 等的区别93。高级官宦佔地面积很大,隋朝杨素、唐朝魏王李泰住宅均佔一坊之地,郭子仪住“亲仁里,居其里四分之一”94。白居易故居在东都履道坊西北隅,呈南北长方形,南部是以南池为主大园林区,北半是由前后庭院构成的两进式院落。唐令规定一般百姓的住宅佔地“良口三人已下给一亩,三口加一亩;贱口五人给一亩,五口加一亩”95。这些规定虽未见得在城市中推广,但反映了身份等级与住宅佔地的情况。唐代有《营缮令》不仅制定了官员及庶人宅舍的营造等级96,里坊内部连房屋建造也不能随意而为,规定“其士庶公私第宅,皆不得造楼阁,临视人家”97。雍州长史李晦“私第有楼,下临酒肆”,酒肆老闆对李晦说:“微贱之人,虽则礼所不及,然家有长幼,不欲外人窥之。家迫明公之楼,出入非便,请从此辞”。李晦听后当天就将楼拆除98。

对发生违反里坊制度的事情,还纳入到法律处罚条例之中。如《唐律疏议》载:“其坊正、市令非时开闭坊、市门者,亦同城主之法”,即徒一年99。在《贼盗律》中还有:“诸造畜蛊毒及教令者,绞;……若里正知而不纠者,皆流三千里”100。由于按区块设置的坊和按人口决定的里交错重迭,城内居民又受到里和坊的双重管辖。《唐律疏议》在说到人口问题时规定“诸里正不觉脱漏增减者,一口笞四十,三口加一等,过杖一百,十口加一等,罪止徒三年。”101“若部内有冒名相代者,里正笞五十。”102里正负责统计核查人口,对国家制定政策十分重要,如有脱漏增减,除惩罚当事人,也要追究里正的责任。这种相互监督、株连互保的做法,也适应于里坊内出现的违法事件上。如为禁断私铸铜钱,规定“私铸者抵死,邻、保、里、坊、村正皆从坐”103。有时甚至对人际间交流言语加以限制,玄宗开元五年《禁止街坊轻浮言语诏》:“尧屋可封,孔门无倨。此由淳风,彼洽徳敎,弘之在人。职归所属,如闻辇毂之下,闾阎之内,口无择言,行不近礼,则失长幼之序,岂仪刑之政。宜令府县长官、左右金吾,明加训导捉搦,若有犯者随事科绳”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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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里坊制度的变化与瓦解

里坊制度随着强盛的唐朝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很快就表现出它的弊病,最明显的就是里坊制度与城市的功能相背离,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和人际交流。因此,严格的里坊制度持续到盛唐时,被迫逐渐发生了改变105。

唐高宗时期长安城的两市日益繁荣,容纳不下的店铺开始向两市附近的坊和春明门至金光门的街道两旁蔓延,以至于东市西北的崇仁坊,西市东北延寿坊,热闹繁华超过了东、西市。皇室宫廷搬到大明宫后,大明宫前面的诸坊也有了工商活动。玄宗时有诏限制“广造店铺,出赁与人”106,但没能阻止为便利和利益而日益增加的沿街店铺的出现,坊内逐渐出现了“昼夜喧唿,灯火不绝”的夜市107。沿街开店、坊内商贸、夜间交易,完全违背了城市设计的初衷,挑战着城市里坊格局的合理性。840年唐政府宣称“京夜市宜令禁断”108,然而这种商量的口吻并未产生效果,以至于唐武宗会昌时,连政府官员对夜间娱乐也不加干涉,默许它的存在109。

长安城聚集着大量致仕、赶考、经商的人,产生了以多种多样谋生方式的新型市民,这些人对文化享乐和物质奢华的要求,使封建帝国的“禁游食,抑工商”的传统发生了动摇。《新唐书·食货志》载“宫中取物于市,以中官为宫市使。……户部侍郎苏弁言‘京师游手数千万家,无生业者仰宫市以活,奈何罢?’”110。长安东西两市对称的理想化设计,也日益暴露出极大的不便。统治者与百姓的隔绝,王公贵族与市民百姓分开,等级分派和职业分佈居住,对城市过大,人口分佈密度不同的城市来说,那些居住在距离市场路途遥远的里坊的人们,在中午开市,日落前闭市111的时间限制中,往来自然十分困难。市与坊的变化是同步的,夜禁本不实用于坊内,故有“六街鼓绝尘埃息,四座筵开语笑同”的景象。《太平广记》记李俊举进士在京师,将出坊访友人包佶,“初五更,俊将候佶,里门未开,立马门侧……俄而里门开,众竟出”112。说明李俊在坊内可以自由活动。坊内的相对自由,有的逐渐形成特色,如长安长兴坊的毕罗店,辅兴坊的胡麻饼等,都是表明坊内的繁华,也是市场满足不了的需求在里坊内的必然补充。

工商业实力的上昇,冲击着城市的里坊结构。居住在坊墻之内的人们,开始寻求突破这种封闭。原本沿街开门是少数人极高的特权,虽然天宝以后放宽了规定,也明令三品以上纔可以113。“唐至德二载正月十二日敕,自今后,犯夜人其有品命者,奏听进止,自余一切,凖式科决”114。坊墻给政治活动也带来不便,当然不是统治者愿意看到的矛盾,长安城巨大,五更三点坊门开啓,居住较远的品官上朝显然来不及,唐肃宗下令品官不在夜禁之例,是制度上又有松动。

到八世纪晚期,“坊市街曲,侵街打墻,接檐造舍”115更为频繁。九世纪情况愈加严重,《唐会要·街巷》条载:“右巡使奏,义成军节度使韦让,前任宫苑使日,故违勒文,于怀贞坊西南角亭子西,侵街造房九间,勒旨,韦让侵街造舍,颇越旧章,宜令折毁。”但作为维持治安的左右街使,还有无奈的表奏:“向街开门,各逐便宜,无所拘限,因循既久,约勒甚难。或鼓未动即先开,或夜已深犹未闭,致使街司巡检,人力难周,亦令奸盗之徒,易为逃匿。”116对一些公然藐视规定的人显得毫无办法,以鼓声为凖早晚的关闭里坊已被破坏。里坊制度以大道笔直,坊墻围立的蔚为壮观,构成了中国中古城市特有的的宏伟面貌,随着墻壁被打开,虽未改变城内佈局的基本框架,而作为体现统治者意志的城市里坊制度却名存实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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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里坊制度既然成为困扰社会发展的桎梏,城市结构必然会在既违背统治者的本意、又符合统治者希望的矛盾下改变。因为统治者设计的里坊制度是为了加强控制,其目的是达到社会安定,而目的达到后,欣欣向荣的社会与十分不便的规划就进入了无法两全的窘境。而就在这整个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中,被誉为“扬一益二”的扬州城崛起,提供了另外的证明。扬州是以手工业、商业自由腾飞,在中晚唐兴起的新颖城市。城内发现一处位于主干大道河旁的唐代建筑遗址117,地下叠压唐代早、中、晚遗迹,早期建筑平面长方形,东西长11.8、南北宽8.3米,面阔三间,进深两间。中期是在原来的基础上改建,加筑了向北扩大的臺基,成为面阔三间、进深两间、增建了后廊的建筑。晚期是在中期基础上的重建,扩大台基,增建前廊,新辟西门。发现的七排四列共21个磉墩,表明这是一个面阔三间、进深两间、前后出廊的格局。整个建筑遗址中出土的瓷器有宜兴窰、长沙窰、越窰、洪州窰、寿州窰、巩县窰、邢窰、定窰等诸多窰的产品。早期建筑中见到的青釉和黄釉瓷,是宜兴窰和寿州窰隋到初唐时期的器物。中期的种类增加,晚期最为丰富,为长沙窰、越窰、巩县窰、邢窰、定窰的产品,多具唐代中晚期器物特徵,这一发现进一步证明了三期建筑遗址的年代关系,而且表明晚期瓷器来自更多的地区,改变了原来比较单一的南方青瓷的格局。不仅如此,早期建筑房基北面发现陶缸6口,周围散佈牛角、牛骨和加工后的骨料及梳篦、骨笄废品,应是一个兼有家庭手工业作坊的民居。晚期重建的建筑最引人注意的不是规模的扩大,而是新辟西门,正好面向扬州最繁华的南北大街,说明唐代后期并非是民宅,可能变为商业用房,具有邸店的性质,便于货物买卖。基址内出土许多玻璃碎片,应是瓶、碗、杯的器物,分蓝色、白色两种,多光素无纹,也有少量饰乳钉纹,显然来自西方,波斯陶片也有相当数量的出土。还有五十余枚钱币和三块黄金,黄金呈不规则的扁方块形,每块均有切割痕迹,像是市场流通时切割所致。这个基址即使不是波斯邸胡店,至少也与胡商有直接的往来。考古发掘还表明唐代扬州城墻叠压在唐代早、中期文化堆积之上,或叠压在唐代早期墓葬群之上,其时代上限均晚于唐代早期,因此证明扬州城区开发在前,围城在后118。扬州城的出现,没有多少预先设计和传统的束缚,虽然后来也补修了城墻,规划了棋盘式的里坊格局,却是“先有城后有墻”的先例。

必须指出的是,唐代长安、洛阳沿街开门,侵街造房对坊墻的破坏,是指城市里坊作为一种制度和机能的转变。当时城内未必所有的坊都有坊墻,隋代初建大兴城时有许多空坊,还有一些坊内虽有人住,仍有大片空闲之地,乃至荒芜,甚至有人在此藉田。直到盛唐,郭城南部四列坊仍“率无居人第宅”,“虽时有居者,烟火不接。耕垦种植,阡陌相连”119。中唐以后,永达里还有“园林深僻处”120。两京之外的地方城可能极少有坊墻,宋元方志在记载大规模城市拆除改造时,绝少提到坊墻。墻的修建是很大的工程,《唐会要》卷八六载,永徽五年(654)以四万一千民夫修京师外郭城,用了三十天时间。开元十八年(730)“筑京师”,用了九十天。这不是新造城墻,不过是维修而已。全城密集的里坊中,坊墻的建筑量也相当大,由于是夯土建造,容易被雨水损毁,大概由本坊居民负责维护。“洛阳县中界内坊墻因雨颓倒。比令修筑,坊人诉称,皆当合面自筑,不伏率坊内众人共修”121。贞元四年(788)“京城内庄宅使界诸街坊墻,有破坏,宜令取两税钱和雇工匠修筑,不得科敛民户”122。可见由于维修难度很大,不可能经常全面进行,也令统治者和百姓都感到是极大的负担。而那些人烟稀少的里坊,很难想像会有人力和财力筑出坊墻。《唐律疏议》卷八载:“越……坊市垣篱者,杖七十。侵坏者,亦如之”123。“垣篱”说明有的坊可能祇有简易的篱笆墻。

里坊制度作为物质性的空间架构与人类活动息息相关,它的出现是以部落性群体向城市居民转化为背景,它的消亡是商业发展、人际交流等复杂原因的需要。以封闭式为特徵的里坊制度,在逐渐显现出缺乏生气和活力的弊端的过程中,整体崩溃的趋势成为必然,中国中古时期的城市格局终于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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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坊制度的特质及影响

以北魏洛阳和隋唐长安为代表的城市佈局规划,本质上仍深深沉浸在礼仪规范之中,遵循着《周礼》规定的都城设计理念。唐长安宫城的南面是“前朝”,左有宗庙,右有社稷。皇帝主持重大朝政的太极宫内,象徵天子上应天帝,受命治国。太极殿前承天门外的大街名承天街,经过皇城的正门朱雀门,到外郭城的正门明德门,形成一条笔直的中轴綫,使全城呈左右对称的佈局,设计建设为显示王朝政权的正统性,体现了承接天帝旨意、遵循祖宗礼法的意图124。城内实施的里坊制度虽然曾在统治管理上发挥过很大作用,在当时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而从规划上看却是一种失败的发明,对城市的发展没有体现出多少积极意义,反而束缚了社会的进步,甚至对文化传统、人性心理产生了深远影响。

里坊制度是人为制定的格局,而不是城市自然发展的结果。在对北魏洛阳和隋唐长安的復原研究中,人们会惊奇地发现在纸上拟定画出的里坊界格,竟如此巧妙地与文献的记载、至今保留的某些遗迹座标、古今沿用的纵横街道相吻合,那些几乎达到了几何学上的精确度的里坊区块,看上去象整齐的棋盘。这种井然有序的规划通常被加以颂扬,甚至强调为一种均衡、和谐之美。其实就城市的本质来说,这种规划本身并无奇巧而言,设计上不需要独具匠心,无非是简单的几何学式的划分,它不必考虑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祇是选择了迅速、平均分配的原则。对新生的强权统治者来说,以简化的空间形式设计,不仅方便快捷,在政治、军事上还具有极大的实用性,在稳定社会、维护统治方面促成了封建社会的长期稳定。

政治影响最大,军事防御作用其次,商业交通功能祇是陪衬的中国中古时期的城市125,缺乏城市自身功能的合理性,如果与古罗马庞培城和东罗马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相比,表现出极大的不同。公元79年维苏威火山大爆发,罗马庞培城全部埋于火山下,1748年开始陆续进行了百余年间的发掘,逐渐揭示出城墻、街道、广场、神庙、会议堂、剧场、体育场、角斗场、浴场、住宅、作坊和店铺等等。与中国明确出现里坊制度的时间相近,312—315年欧洲还出现一份官方记载罗马城主要设施的明细单,记录了城市中有方尖碑6座,桥樑8座,公共浴场11处,供水干管19条,斗技场2个,圆形大剧场2个,剧场3个,图书馆28处,斗剑学校4个,观赏海战的水上表演场5处,大理石凯旋门36座,城门37座,仓库货栈290处,公共面包房254处,殿堂1790间,公寓住宅46602座。此后,考古学家又加上了926处私人开办的小型浴池,18处市场或公共广场,8处空场和公用地,30处公园或花园,而且不包括700处公共池塘和500处喷水池,130处水塔或水库,外城里还有总数1万多个雕像126。比君士坦丁堡大近四倍的北魏洛阳和唐长安,显示了完全不同的内部结构和市民生活。

欧洲古代城市中也曾出现类似里坊制度下的棋盘式格局,但多是殖民的产物,殖民者没有时间对城市仔细规划,故採用这一便捷的方式,以达到有效统治的意图,使其具有抵御外来侵扰和对臣民强有力控制的双重性。北魏迁都决策即定后,“洛京宜速成”也是君臣的共识127。隋代新都大兴城于582年6月开始动工,历经仅十个月就建成。表现出这类城市出现的共性。

城市本身就是突破了乡村文化自给自足的方式,具备了将各种社会人员集中起来、提供文化传播、商品贸易的场所的作用,体现出开放性,具有社会进步的积极意义。但是中国本来具有的“重农抑商”的传统,再加之里坊制度使城市的本质功能受到了限制。在大一统的意识形态和中央集权下,里坊制度又成为一种普遍的城市规划原则,使众多的地方城市雷同,大量隋唐时期府、州、县城祇有大小之别,罕见结构上的差异,缺乏个性的城市,抹杀了地域性、民俗性的特色。

妹尾达彦曾说:“使罗马帝国崩溃的游牧民族的迁移,破坏了罗马都市构造,没有积极建设新都市,给欧洲带来长时期的荒废。与此相比,在中国产生了用游牧民族的手重新建造国都,导致隋唐长安、洛阳的建成。这种不同结果的原因,可以说是制压了中国华北的中央欧亚游牧民族政权的强大与中国城郭都市建设的优良相融合的结果。”128但是居住方式本应是人类适应环境的选择,里坊制度却要求对人为制造的环境必须服从。人与环境一经结合倂长期稳定,对人的心理和行为会逐渐产生深刻而微妙的影响,最终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如果说罗马古城创造出的宽松,导致的是穷奢极欲和人性丑陋的过度发挥,使之丧失了控制、管理能力,那么中国里坊营造出的生存状态,达到了有效控制、管理的目的同时,却导致了交流的阻碍,使人们产生一种封闭戒备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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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22-08-08
里坊制度下的城市极度缺少公共场所。欧洲古罗马城中的斗技场和剧场可同时容纳罗马的半数人口,经发掘的庞培城,圆形剧场也能容纳2万人,大约超过当时城内成年人口的一半。北魏隋唐城市虽然规模宏大,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几乎没有。唐代足已使人惊异的麟德殿前宽敞的庭院,也仅能容纳几千人129,而其用途是朝廷举行宴会、藩臣来朝、宰臣奏事和道场祭典,属于宫廷内部专用。兴庆宫勤政务本楼前似乎也有广场,唐玄宗常在这里设宴观乐,文献记载有一次大酺,百姓聚观,秩序混乱,金吾士兵挥棒如雨,不能自制,玄宗只好叫来京兆官兵前来镇压130。然而这样能使“百姓聚观”的事情不仅很少发生,也会使统治管理措不及防。

里坊制度下,接近于公共活动的场所的地方祇有寺院和市。北魏洛阳、唐代长安和洛阳城中林立的寺院,其建筑基本样式与宫殿、官署大致相似,有的原是舍宅为寺的住宅,通常採用院落式佈局,这里是僧侣生活的空间,也与世俗民众生活相联繫,可以借用为进行节日娱乐、游览、读书、住宿等。唐代“长安戏场多集于慈恩,小者青龙,其次荐福、永寿”131。《太平广记》卷四九三记唐楚州龙兴寺时说:“寺前素为郡之戏场,每日中,聚观之徒,通计不下三万人。……寺前负贩、戏弄,观看人数万众”。寺院的大殿和廊院墻壁上还常有壁画,有的出于名家之笔,如韩干、吴道子都曾在寺院画过壁画。有的寺院附有园林,如元都观佔据了崇业坊的大部分,是一个吸引市民们观赏桃花的地方。尽管寺院可以欣赏壁画,游览园林,佛塔可供人登高远眺,甚至在楼阁摆酒宴,但毕竟是拜佛之地,没有义务向普通人传播一般知识、文化,《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提到“左右街七寺开俗讲”类的事情132,目的是为了宣扬佛法,提供娱乐和传播文化祇是附属的功能或意外的作用。

市场本身应具有开放性,起到广场的作用。但四周围墻,中午开市,日落前闭市,其开放性也大打折扣。由于城市的夜禁和市场严加管理,一些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不得不在坊内开展。北魏时市南专门有“调音、乐律二里,里内之人,丝竹讴歌,天下妙伎出焉”133。唐代诸如音乐舞蹈、文学艺术的发展,多是在少量人纔能涉足的深宫里和士大夫们的深宅大院里,祇有某些里坊有小规模公众交流的场所,如平康坊是歌伎聚集之地等。坊内虽然不夜禁,又有店铺寺院,但在独立小城似的空间里,民间交流的规模和深度当然不可能太大。里坊制度下人际交流的另外一个途径,便是数家共用一井的生活习俗,井成为人们聚集的地点,因此晚唐以后一些反映普通民众生活的文学作品被称为市井文学,而真正的发展是在宋代以后。

里坊制度极为突出的可视性标志还有坊墻。墻不是城市的根本标志,但中国从新石器时期开始,城墻却是显着的特色,以后愈演愈烈,战国以后,几乎凡城必有墻包围,以至于没墻似乎不能叫城,坞、堡、壁、垒都常称为城,墻和城成为密不可分的同意语。英国城市规划专家沃尔特·博尔在考察了中国城市后感慨地说出,要体会“封建”二字的涵义,就是城墻和围墻134。如果比较世界各地的城市后,中国古代城市的墻的确十分显眼,仅据目前考古调查,隋唐长安夯筑了周长约36.7公里的城墻,厚16米;城内两个市场的四周有约4米厚的夯土围墻;已发现坊墻基宽2.5—3米;坊内小十字街街区墻厚约1.5米。居民住户还有院墻,住宅尽管大小区别悬殊,但从中堡村、山西长治唐墓出土院落模型、莫高窟壁画上看,格局基本上都是合院形式,贵族宅院佔地很大,由若干院落组成,院墻多得更是无法估算。外郭城墻、宫城墻、皇城墻、里坊墻、各家各户的院墻,甚至道路也有身份区别的隔墻,唐长安还有专门供帝王出行的夹城墻。如果能把隋唐长安各种墻所占面积计算出来,将是十分惊人的数字。重重围墻构筑了城市的筋骨,成为一道道屏障,故白居易曾感慨地说出“隔街如隔山”135。

无论是北魏洛阳还是隋唐长安、洛阳,都是不同种族、不同语言的民众从四面八方涌入的国际都会,也是各种文化传播圣地,还是各地商贩经营交流地点。然而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上层社会中,封闭的里坊围墻对广大民众却起到了禁锢自由、限制活动的作用。坊墻的长期存在,引发着人们对私有领地的极度爱恋,产生相互排斥的心态。防御功能的墻反映出的忧虑和警惕,使市井百姓在这种生活秩序中发展着生存技巧和智慧,容易演变为人们内心的设防,产生出民族性格中的消极方面。城市中重重围墻造成的与外部相对隔绝,阻碍了人们的生理视野和精神视野,中国古代文化中一方面要吸收外部文化,一方面又谨慎地保持与外部隔绝的矛盾心理,或多或少与中国古代城市规划中几百年不变的稳定格局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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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22-08-08
六、结 语

都城是帝王和国家的象徵,层层环套的墻起到过安全防御的作用,却没有阻止一个个封建王朝的覆灭。古代王朝的更替往往伴随着城市的焚毁,唐代长安、洛阳以和平的方式瓦解了军事堡垒般的里坊制度,虽然失去原来格局那种盎然的帝王之气,却迎来了百姓的笑语欢歌。里坊在城市规划中的退出不意味中国城市发展的衰落,伴随里坊制度变成消失的梦境,宋代长巷式佈局的新型模式兴起,成为中国历史上唐宋变革的重要标志之一。至于元大都外郭城街道切割为坊,设有坊正等做法似乎是一种恢復,或许也与新的游牧民族进入有关,即使如此,也和北魏隋唐的里坊制度有相当大的区别。人创造了城市,城市也在塑造人。里坊制度适应了政治、军事和管理的需要而出现,对实行中央集权,调控军事力量,直接掌握大量人口是必要的。但这种格局及其生活方式,却限制了城市基本功能的充分发挥和社会的进步。冲破这一束缚,使历时六七百年的里坊制度的崩溃,是精神和物质文明发展后不可避免的结果。

唐宋时期,中国在城市形态、市民生活等方面均发生了历史性变革。而里坊制的崩溃,街巷制的出现就是这次变革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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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22-08-08
邻里、乡党。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22-08-08
現在可以重新啟用 里=街道 坊=社區 鄰=居民小組
郡(虛級)—縣(廣域自治體)—市鎮村(基礎自治體)
華夏國廣西郡臨賀縣八步市城東里靈峰坊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22-08-09
回 kook 的帖子
kook:現在可以重新啟用 里=街道 坊=社區 鄰=居民小組 (2022-08-08 22:27) 

邻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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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22-08-09
回 山川形便 的帖子
山川形便:邻就算了吧 (2022-08-09 08:50) 

小組不是政區 農村人的身份證經常會寫有某某村某某組某某號 這個組可以改稱爲鄰 還有社區之下其實是分有居民小組的
郡(虛級)—縣(廣域自治體)—市鎮村(基礎自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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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22-08-10
回 kook 的帖子
kook:小組不是政區 農村人的身份證經常會寫有某某村某某組某某號 這個組可以改稱爲鄰 還有社區之下其實是分有居民小組的 (2022-08-09 21:21) 

完全没必要,离开家族血缘关系,无源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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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22-08-14
里坊制度的形成有其长期的的历史历练与积淀,现代区划改革中予以启用没有任何障碍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22-08-17
回 野马头 的帖子
野马头:里坊制度的形成有其长期的的历史历练与积淀,现代区划改革中予以启用没有任何障碍 (2022-08-14 11:00) 

取其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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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22-08-19
现在坊、里,都变成小区名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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