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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落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行政中心迁往上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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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12-14
目前,从政治、经济、文化的功能上看,上海目前已经是经济中心了,北京身兼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北方经济中心,压力太大啊!

可以将北京的政治中心功能逐渐弱化。

从立法、司法、行政三个方面看,暂时保留立法、司法的机构,将行政部门逐渐迁到上海。

上海是经济中心,我国目前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因此行政中心迁往上海可以更好的落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而且,立法、司法机构可以逐步迁往南京。

最终,北京、南京、上海 三都并立!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12-14
有点冷
出名要趁早,吃屎要趁热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12-14
引用楼主senchy于2010-12-14 20:19发表的 落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行政中心迁往上海 :
目前,从政治、经济、文化的功能上看,上海目前已经是经济中心了,北京身兼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北方经济中心,压力太大啊!
可以将北京的政治中心功能逐渐弱化。
从立法、司法、行政三个方面看,暂时保留立法、司法的机构,将行政部门逐渐迁到上海。
.......

   凭什么三都华东就占两都啊?至少西安该有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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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12-14
回 1楼(东阁听雨) 的帖子

要不咱们呼吁迁到广州吧,让他爽了这么多年


派党中央去治治他们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12-15
无聊,上海是最没有帝都相的城市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12-15
“北京、南京、上海 三都并立!”


那帮官员又有的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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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12-15
Re:回 1楼(东阁听雨) 的帖子
引用第3楼senchy于2010-12-14 22:16发表的 回 1楼(东阁听雨) 的帖子 :
要不咱们呼吁迁到广州吧,让他爽了这么多年
派党中央去治治他们
.......

举双手赞成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12-15
所谓“上海是中国经济中心”一说本来就不成立。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12-15
引用第7楼greenlay于2010-12-15 19:27发表的  :
所谓“上海是中国经济中心”一说本来就不成立。

赞同。上海只是华东经济中心而已。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12-15
真要这么做,也是行政中心放在中部,经济中心设在沿海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0-12-15
引用第7楼greenlay于2010-12-15 19:27发表的  :
所谓“上海是中国经济中心”一说本来就不成立。

yee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12-16
呵呵 蛮冷的 ~
你大爷的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0-12-16
按楼主逻辑推导下去:既然落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不是应该把“中共中央政治局”更名为“中共中央经济局”?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0-12-16
回 12楼(尹人) 的帖子
改成中央经济局未尝不可。中央政治局成员其实就是各大利益团体的代表。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0-12-17
Re:回 1楼(东阁听雨) 的帖子
引用第3楼senchy于2010-12-14 22:16发表的 回 1楼(东阁听雨) 的帖子 :
要不咱们呼吁迁到广州吧,让他爽了这么多年
派党中央去治治他们
.......


广州巴不得

南粤从来就不是政治高地 能当首都 还不好好出口被盘剥的恶气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0-12-24
Re:回 1楼(东阁听雨) 的帖子
引用第3楼senchy于2010-12-14 22:16发表的 回 1楼(东阁听雨) 的帖子 :
要不咱们呼吁迁到广州吧,让他爽了这么多年
派党中央去治治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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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0-12-24
北京保留为文化首都;以陕西汉中、甘肃陇南、四川广元的中心点建设为行政首都;广东珠三角提升为经济首都;西藏、新疆分别设立立法首都和司法首都,形成多中心一国家的主体机构改革。
未设治 0
村 1 (1)
居民委员会 30 (29)
乡 100 (70)
民族乡 200 (100)
镇 300 (100)
街道办事处 400 (100)
县 600 (200)
自治县 900 (300)
县级市 1200  (300)
区 1500 (300)
地区 2000 (500)
地级市 3000 (1000)
自治州 4000 (1000)
计划单列市 5000 (1000)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0-12-24
别,上海房价不低了,搞到跟伟大首都一样,我等p民还怎么活啊
[b]虚省撤县,设都郡(一级),置市镇(二级)。
都为特区,郡管农事,市镇一律平等自治。[/b]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0-12-24
回 14楼(KINGSON) 的帖子
小心整出个环广州贫困带,或者珠三角贫困带。。。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1-01-04
Re:回 12楼(尹人) 的帖子
引用第13楼庄明仁于2010-12-16 21:56发表的 回 12楼(尹人) 的帖子 :
改成中央经济局未尝不可。中央政治局成员其实就是各大利益团体的代表。


本质上确实如此,不过挂马头还是要挂下去的,否则就会因缺乏了欺骗性而发生危险的。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1-01-04
大家继续YY,我路过。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1-01-10
上海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作为首都的。。。
立法首都西京长安。
行政首都中京洛阳。
司法首都东京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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