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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北洋时期的市和古代的城厢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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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6-06-27
似乎只设立了市政管理机构,并没有设立行政区划意义上的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6-06-27
北洋政府时期的市制

1917年,浙江省曾呈请北洋政府举办城镇与乡村的自治,段祺瑞内阁未予批准。
1921年5月,内政部草拟了《市自治制》交地方行政会议审查,同年7月大总统徐世
昌以教令公布,9月又制定《市自治制施行细则》。

市自治制规定市分为特别市和普通市两种。特别市由内务部呈请中央政府以命令定
之,其余的均为普通市。特别市的地位相当于县,和县同受省行政长官的直接监督
(京都则受国务院内务总长监督)。普通市隶属于县,受县知事的直接监督。北洋
政府时期实际确定为特别市的为数并不多,主要有京都(北京)、津沽(天津)、
淞沪(上海)、青岛、哈尔滨等。除京都系依照《市自治制》及《市自治制施行细
则》实施的以外,其余各特别市均有各自的组织法规。淞沪为《淞沪市自治制》(
1925年5月)。津沽为《直隶津沽市政公署编制草案》(1927年11月)。青岛为《
青岛市施行市自治制令》(1923年11月)。哈尔滨为《哈尔滨特别市自治试办章程
》(1927年12月)。

上述组织法规关于市组织机构的名称虽各不相同,但结构形式基本相同,均规定设
立议事机关(称市自治会或市议会)、执行机关(称市自治公所或市政公署)、行
政辅佐机关(称市参事会或董事会)等三个部分,设市长一名为市的自治代表。市
的自治活动受中央政府所委派的行政长官监督,在民选的市长未产生前,市长职权
由行政长官代行。

这些制度施行日期较短暂,即因北洋政府的灭亡而结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6-06-27
没有造血功能,完全要靠省政府财政补贴。

设了有什么用?
哎,为嘛要不停的灌水呢?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6-06-27
市政管理机构,就是市政府。

不然,什么叫“行政区划意义上”?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6-06-27
官方层面现代市制的开头就是光绪34年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北洋时期被袁世凯废除,后由徐世昌大总统重新颁布。

与古代城厢制不同。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6-06-27
回 keating 的帖子
keating:市政管理机构,就是市政府。
不然,什么叫“行政区划意义上”? (2016-06-27 13:31) 

北洋时期的市确实更像美国的市而非国民党时期的市。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6-06-27
没有工业就没有城市。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6-06-27
回 外星来客 的帖子
外星来客:北洋时期的市确实更像美国的市而非国民党时期的市。 (2016-06-27 17:00) 

当时的概念,应该就是借鉴欧美日的,徐世昌的市制还规定市得制定公约,其实就是西方的城市自治宪章。

而清末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1980年)规定县以上城厢和5万以上的镇统归类为市,可能也是借鉴了日本、英国等国,因为五大臣到这些国家考察过的么。当时日本是1898年才实行的市制,英国是1889年实行现代市制。这两国设市的标准都是5万(英国肯定是的,日本我记得也是,但忽然找不到记录,也有记错的可能)。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6-06-28
看来市与城市的等同概念自古就存在了。
欢迎光临我的专题博客——《政区边界探寻》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2768807865_0_1.html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20-05-25
回 首长 的帖子
首长:看来市与城市的等同概念自古就存在了。 (2016-06-28 11:14) 

你说的古什么什么古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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