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7楼北极星于2011-11-09 13:10发表的 :
而且,你的推理是建立在一个计算区域内只能有一个行政中心的前提下的,而这个前提显然并不成立。例如两个互不统辖的行政区的总规模也应该是可以计算的,但却违反了你的基本前提假设,以至于你的推理方法根本无法用于这种实际中大量存在的计算需要。一个完善的规模计算式不应有该区域行政中心数量的前提限制。
这个前提不是不成立,而是可以默认为当然的。因为这个公式本来就是被应用于一个行政区,当然的就是一个中心。如果是两个邻近的县合并作为一个研究单位,则研究者将默认将他们临时假定为“一个行政区”。这就如同人口普查时候的所谓“虚拟镇”“虚拟乡”那样。一旦被应用这个公式,那么就默认或假定所统计的区域为一个行政区。
无人区在这个公式中,毫无疑问,仍旧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当然,我自己电脑中设计的公式,为了使用起来方便,稍微加了一点东西,因为人口是1次方的,面积是2次方的,虽然面积开了根号回归1次方,但是人口和面积乘后又变成了2次方,2次方相加,终归不太合适,所以我的处理方法是,把楼主的这个公式,再开一个根号。
所以实际上,我个人采用的规模算法,是人口的2次方根,乘以面积的4次方根。
考虑到人口和面积的数值差异很大,为了观感上相对整齐,看起来直观,所以我的人口采取“10万人为单位”,面积采取“千平方公里”为单位。
也就是我是假设1000平方公里,10万人的县,为基本参考单位的,以他的规模值为基准1。因为我主张小县制啊,当然就把基准1设在较接近小县的规模上。
所以我的算法里,湖南(五普)的规模约95.76(都取小数点后两位),各县中,最大的为浏阳市5.41,最小韶山市0.66(六普跌到0.63)。因为数字太大个人看着晕,我还是比较习惯于看0.5-5之间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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