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钦南区与钦北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调整的通告
钦政通〔2012〕6号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钦州市钦南区与钦北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桂政函〔2012〕75号),对钦南区与钦北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进行调整,将钦南区管辖的向阳街道沙坡社区、永福社区,南珠街道白水塘社区、北营社区,水东街道小江社区、山塘社区调整划归钦北区管辖。钦南区、钦北区行政区域调整以钦州城区子材东西大街为界,子材东西大街以南的城区属钦南区管辖,子材东西大街以北的城区属钦北区管辖。区域调整界线划定如下(详见附件):
一、北段界线。从清水窝村、公鹅田村与三十六曲林场山林界线三交点起(66.5高地),沿70.5、61.8高地南侧山脚向西延伸至长岗岭山顶(65.8高地),由长岗岭沿山脊经63.4、57.8、73.1、64.3、63.2、47.7高地,由此转向西北经大马鞍水库大坝坝顶。沿市殡仪馆后山(75.6高地)北侧水库边延伸至88.3高地,再转向南沿山脊经90.6、95.7、55.8、46.4高地。
二、西段界线。沿用高岭社区与北营社区的历史界线,即从46.4高地沿山脊向南延伸至35.6高地西侧高岭江,再沿高岭江中心向南延伸至子材西大街(老胡堂段)交汇处。其中,对划入钦北区区域范围的55亩土地设定为管理过渡区,暂由钦南区管辖。
三、南段界线。由高岭江与子材西大街(老胡堂段)交汇处起,向东沿子材西大街中心线经子材东大街延伸至与蓬莱北大道交汇中心线止。其中,对留在钦南区区域范围的480亩土地设定为管理过渡区,暂由钦北区管辖。为保持区域调整后自然村的完整性,南珠街道白水塘社区板岭、曾子岭、桐油坪等3个自然村位于子材西大街以北的24户107人,连同所在的自然村划归到钦南区;向阳街道沙坡社区位于子材西大街以南的7户30人划入钦北区。城中南社区位于子材西大街以北的1户6人划入钦北区。
四、东段界线。从子材东大街与蓬莱大道交汇处起,转向北沿蓬莱北大道中心线延伸至与永福东大街交汇处,转向东沿永福东大街中心线延伸至南北铁路。由此转向西北沿铁路延伸至铁路涵洞口,由此转向东北沿规划中的道路(未命名)延伸至南北二级公路,再转向西北沿南北二级公路延伸至钦江与原两区区划界线连接处止。其中,对留在钦南区区域范围的750亩土地设定为管理过渡区,暂由钦北区管辖。
特此通告。
附件:钦南区与钦北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调整图
钦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http://www.qinzhou.gov.cn/Item/16993.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