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3月26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43次会议决定:
1.设置三门峡市。三门峡市的行政区域为原陕县的黄底、梁家渠、磁钟、袁科、大安、贾王庄、野鹿、会兴等8个乡。市人民委员会驻会兴镇。
2.设置平顶山市。平顶山市的行政区域为叶县的诸葛庙镇、大营乡、东高皇乡和宝丰县的西高皇镇、井营乡、姚孟乡。市人民委员会暂驻诸葛庙镇。
3.设置鹤壁市。鹤壁市的行政区域为汤阴县的鹤壁、鹿楼、东瓦、罗村、石门、施家沟、西顶等7个乡和东柴厂、西柴厂、西扒厂等3个自然村。市人民委员会暂驻鹤壁集。
◎1957年4月21日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
1.三门峡市、平顶山市由省直接领导。
2.鹤壁市委托安阳行政公署领导。
◎鹤壁市由省直接领导。(1957年6月27日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