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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复〔2008〕34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如皋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如皋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通政请〔2008〕3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如皋市九华镇的长江村委会划归长江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九华镇行政区域面积71.35平方公里,人口6.77万人,辖5个居委会、14个村委会;长江镇行政区域面积66.87平方公里,人口6.65万人,辖12个居委会、6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