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振兴东北”扩大到华北,以利京津-环渤海地区整合
1,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改组为“振兴北部地区领导小组”,或者为“振兴东北与华北地区领导小组”。
或者增设“华北地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东北振兴司”扩大为“北部振兴司”,或者增设“华北司”。
3。合并天津与冀东,设置渤海省,扩大北京合并承德,整合后的北部地区包括东北与华北。方便京津与华北地区的整合与协调发展,方便环渤海地区的综合开发,方便将东北振兴的措施政策和工作范围扩大到华北,让华北受惠,有利于广大华北落后地区的综合改革,有利于渤海污染与华北风沙污染的综合治理。
4,东北领导小组目前为总理与副总理领导,扩大范围后,北京天津与华北之间的发展矛盾将有利化解。华北的改革发展将由更高的领导层负责。
5,扩大后的北部地区(或新华北地区,大华北地区,大东北地区)包括大北京,渤海,内蒙古,河北,山西,山东,黑龙江,吉林,辽宁。
6,大华北地区将与西部地区,将受到政策发展扶持,分别由2个工作组负责。有利国家区域发展。
7,调整区域经济版图,设立各大区域经济领导小组或协调委员会,或者区域经济论坛。
8,调整后的经济地理大区,将更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
华北:
北京,渤海,内蒙古,河北,山西,山东。
东北:
辽宁,黑龙江(含兴安-呼市),吉林。
华中地区:
湖北,河南,陕西,秦岭。
华东地区:
上海,淮海,江苏,浙江,安徽。
海峡地区:
台湾,福建。
华南地区:
广东,广西,江西,湖南,海南,香港,澳门。
西南地区:
重庆,四川(含康藏),云南,贵州。
大西部地区:
新疆,甘肃,西凉,宁夏,青海,西藏,藏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