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姚村镇两停岗等7个村移交产业集聚区代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林政办〔2013〕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姚村镇两停岗等7个村移交产业集聚区代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3月11日
姚村镇两停岗等7个村移交产业集聚区代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32号)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
行政区划调整前,将产业集聚区范围内的姚村镇两停岗等7个村庄由产业集聚区代管。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在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内实行村庄代管,进一步理顺
管理体制,拉大产业集聚区发展框架,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提升产业集聚区整体发展水平,促进全市
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一切有利于产业集聚区发展建设的原则。立足于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体现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动产业集聚区实现更大
规模、更高水平的发展。
2、一切有利于姚村镇快速发展的原则。代管村移交要兼顾产业集聚区和姚村镇双方利益,尽量减少村庄代管对姚村镇的影响。
3、一切有利于民生事业和人民生活的原则。在充分尊重民意基础上,对代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本着“大家事,大家议”的原则,充分听取代管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群众利益至上。
三、调整范围
姚村镇两停岗、武家泊、杨家泊、施家岗、北辛庄、柳林和申家泊共7个村整建制划入产业集聚区代管,以上代管村划转的村组一切经济社会事务随之划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管理。
四、成立组织
村庄代管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为确保此项工作的稳步推进,市政府成立代管村移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侯运昌担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村庄代管移交工作。
五、移交方案
1、清帐核资。代管村在姚村镇党委政府的代管资金及村级经费,核实清理后,划归陵阳镇代管;姚村、陵阳两镇的财政所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查核资,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挪用和平调,要编制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保证文书档案、印鉴、财会资料的移交工作有序到位。
2、债权债务。代管村及其所办企业与姚村镇政府所发生的各类合同、协议继续有效,相关合同手续在移交前完善到位。姚村镇承担的企业和项目占地需要逐年与群众兑付的,仍由姚村镇负责如期兑付,逾期由市财政从转移支付中扣除;代管区域内道路、绿化占地补偿移交后由陵阳镇承担,区域内每年征收的
城市建设维护税按照林发〔2012〕8号文件由市财政返还到产业集聚区财政分局。姚村镇政府欠代管村款项从2013年起按照“三三四”原则分三年付清,逾期由市财政从转移支付中扣除。代管村移交陵阳镇管理后,新上项目征地补偿由陵阳镇负责。
3、人员归属。代管村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包括大学生村官),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划归陵阳镇管理,确保村级工作正常运转。干部工资待遇按照陵阳镇制定标准执行,原则上不低于原标准。
4、经济社会事务。根据目前产业集聚区和陵阳镇体制套合模式,代管村的经济发展职能委托产业集聚区管理,党务政务等职能委托陵阳镇管理。区划调整到位前,代管村仍使用原公章,姚村镇要配合陵阳镇履行行文、印鉴等行政审批事项,由此形成的工作责任由陵阳镇承担。代管区域内治安案件由陵阳派出所负责,代管村在姚村镇立案尚未结案的治安等案件由姚村镇负责到底。
5、统计税收。对委托代管前形成税收、财政收入的工业企业、三产企业等登记备案并核定基数,统计、财政收入、税收增长部分仍划归姚村镇。目前在建尚未投产的工业项目,投产后统计、形成的税收及财政收入归姚村镇;尚未开工建设的新上项目已形成会议纪要的,按会议纪要执行。委托管理后新上项目实现税收全部归产业集聚区,新建基础设施涉及拆迁配套费用由产业集聚区负责,姚村镇不再负责。
6、入学问题。代管村学校整体移交陵阳镇
中心校接管。代管村适龄儿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姚村镇或陵阳镇中小学就近入学,并于入学报名前由村委会汇总后上报,由教体局统筹协调就读学校。
7、民生工程。代管村民政、养老保险、新农合、两免一补、农业补贴、涉农资金等方面工作移交陵阳镇接管负责,由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姚村、陵阳配合做好相关手续关系的转移和档案资料及经费的交接工作。
8、户籍管理。本着便民原则,代管村村民户籍由姚村派出所安排1名户籍民警驻陵阳派出所负责管理,代管村村民原有身份证等证照仍正常使用。如区划调整后需更换身份证等证照的,由村委会报请公安部门集中办理,因区划调整引起的换证费用由政府承担,不增加群众任何负担。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各有关单位、乡镇、村要充分认识实行村庄代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扎实、稳妥推进村庄代管移交工作。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账目、档案手续的移交。由代管村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参与,做好各项监督交接工作。
2、严明纪律。村庄代管移交工作涉及法律关系调整、组织机构变更、干部人事安排、资金财产处置等大量具体问题,相关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章办事,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凡违反有关规定的,必须严肃查处,确保移交工作有序进行。
3、确保稳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对在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加以引导,认真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取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妨碍村庄代管移交工作,或因工作不力造成社会不安定者,要从严从重依法查处,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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