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法机关车辆号牌进行统一规范
2005-02-05
佛山市政法机关车辆号牌从5日起进行调整规范,全市所有政法机关“粤O”、“粤警”车辆统一使用“粤OE”和“粤E警”号牌,粤E、粤X、粤Y的民用车辆号牌仍将继续正常使用。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规范公安序列和装备的要求,经省公安厅批准,佛山市将对政法机关车辆号牌进行统一规范,即将原来的“粤OY”、“粤OX”号牌统一调整为“粤OE”;将“粤Y警”、“粤X警”号牌统一调整为“粤E警”。此次规范号牌,将使全市政法机关现有的装备资源得到充分的整合,使政法机关的警用车辆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公开公正,方便群众对政法机关车辆使用进行监督。
为保证佛山市政法机关规范粤O、粤警车辆号牌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公安厅交管局和佛山市政法委专门成立换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换牌工作。
佛山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透露,此次换牌工作不涉及其他民用车辆,粤E、粤X、粤Y车辆号牌是佛山拥有的宝贵资源,今后仍将继续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