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着力繁荣文化事业
突出文化惠民主题,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目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造优秀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开创文化苏州新境界。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图书总分馆、文化馆(站)、广电站等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市、县级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提高使用效率。实施“群星璀璨”文化惠民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文化“三送工程”、专业文艺院团和文化馆舞台艺术“四进工程”。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加大群众文艺团队扶持力度,注重机关、学校、家庭、企业文化建设,繁荣社会大众文化,发挥群众作为文化创造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民办文化机构发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样化、社会化。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大古城古镇古村落、历史街区、名人故居、历史遗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争取吴文化考古工作取得新突破、文化遗产资源合理利用取得新进展、历史文化名城内涵得到新提升。推进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完成大运河遗产点维修工程、唐寅故居遗址和唐寅祠维修工程等文物维修项目。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建设,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保护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利用,探索政策性扶持与生产性保护相结合、项目性保护与生态性建设相结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依托古城古镇古村落,建设一批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办好苏州市文化遗产展示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等重大活动,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共同保护的意识。有序推动昆曲、评弹、古琴、江南丝竹、传统工艺和吴门画派“走出去”,扩大苏州优秀地方特色文化在海内外的影响。
创塑一流文化精品。抓好具有苏州特色的戏曲、美术、文学、广播影视、音乐、舞蹈等领域的精品创作和生产,努力在“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等国家级奖项取得新突破,力争我市文艺创作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积极发展吴门画派,推动优秀美术作品在全国重大展览和评比中获得荣誉。发挥专业演艺团体和业余文娱组织的优势,营造优良文化氛围,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和较大影响力的文化节庆活动品牌,办好太湖文化论坛、中国昆曲论坛、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中国昆剧艺术节、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等重大文化活动。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深入开展社科应用研究和历史文化研究,提高历史文化档案、史志资料的开发利用水平。办好苏州市社科普及宣传周和东吴名家大讲堂,组织编纂《苏州通史》,打造系统反映苏州历史沿革的权威史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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