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马超于2009-03-21 13:39发表的 关于国内的特区的请教 :
一直以来对国内的特区有一些疑惑,但是限于能力,没有系统的梳理,在此发帖,希望有高人解答。
我个人已知的特区有三种,一是深圳特区、海南特区之类,二是武当山特区之类,三是万山特区之类,此外还有杨凌、共青城这种不叫特区的“特区”
希望高人指点。
中国的政区类型大致可以分为四种:
1. 地域型政区,如省、县、乡等。
2. 城市型政区,如上海市、北京市东城区、岳阳市、东台市、龙港镇等。
3. 民族性政区,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注意,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乡不是民族型的乡镇级政区。
4. 特殊型政区——特殊型政区根据导致“特殊”的原因又可以分为
4.1 军事型特殊政区,如历史时期的唐代都护府、明时的实土都司卫所等
4.2 政治型特殊政区,如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
4.3 经济型特殊政区,如贵州的万山特区、六枝特区,以及前些年与之相同的其他特区
4.4 计划经济时期的行业型特殊政区,如林业部门的政企合一的、具有人大政协正式机构的“林区”,如加格达奇区、伊春市辖的部分区、湖北的神农架林区等。 —— 此类型也可以归纳到经济型特殊政区之类。
至于经济特区、武当山特区、共青城、其他国有农、林、渔场等,以及各地的经济开发区,它们都是以经济为导向的经济性区域组织,尽管其中有的在行使地方政府的职权,但它们不是政区,不在行政区划的范畴之内,顶多可以称为“准政区”。
附:政区与准政区行政区,亦称为行政区域,简称“政区”,通常是指一个国家的地方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狭义上讲,行政区划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指行政区域的范围;广义的行政区划也包含动态分层的过程。刘君德先生指出,行政区有四大要素 :一是一定规模的人口和面积的地域空间,并且政区界限明确、封闭;二是一个设有相应行政机构的行政中心,驻地行政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三是一个明确的上下级隶属关系的行政等级;四是一个与行政建制相对于的行政区名称,行政名称由通名和专名两部分合成。
当某一区域严格具备上述四个特征,毫无疑问是行政区,问题在于具备上述部分特征是否属于行政区?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各级行政区域均设立相应的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据此,我们认为,在研究当代中国行政区划问题时,凡由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民意代表机关)与政府管辖的区域,才称为行政区(政区) 。
准行政区,简称“准政区”。周振鹤先生指出 :准政区不是一个严密的概念,而是在研究过程中建立的一个模糊概念,目的是以此来统摄所有非正式政区,以便于理顺政区变化过程。准政区范围宽泛,形式多样。古代设置的许多非完全政区机构,如监察、军管、理财、宗教事务区域等都是准政区;当代,地区、城市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有农林场等都可归入准政区。
准政区一般具有向正式政区演化发展的本能。如:民国时期开放边远地区设置的设治局,经过一段时间发展可以演化为正式的县;当代,很多城市开发区一般经历“开发区管委会→城市新区→一般市辖区”,这样一个由准政区到正式政区的过程。国有农林场改制为市区或乡镇,也是一种常见途径。
[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09-03-21 16:11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