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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议二]强县升市,县市同级,逐步撤地,省县直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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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5-31
近几年来,广西突然新增了很多地级市。设地级市对于发展中心城市固然很好,但是对其所辖众多县份带来很大障碍。资源一向以新建地市优先,县域经济发展被限制的很厉害。本身这些设地市的县份从人口和经济上,根本不具有辐射所辖县的能力,资源的集中导致其他县份发展受到制约。
因此撤地,省直管县十分有必要。
1、对于强县应申为县级市,县级市和大县应直接由省管辖,如平果、全州、桂平等;
2、对于实力不强的地级市应降为县级市,直接由省管辖,如来宾、崇左等;
3、对于辐射能力强的地级市可以代管周边3~5个县份,统筹发展,但是被代管县应保持财政、经济政策上的独立性不受市的牵制,如桂林代管临桂灵川、柳州代管柳城柳江鹿寨等;
4、在上述县份以外剩余很多县,其中很多区位不佳发展欠佳,应由省直接按区域统一管辖,如资源龙胜三江融水等地区统一由省管辖。
综合上述4点,也就是省县直管,部分强市代管周围县份并存的体制。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6-01
那几个实力不强的地级市吸血太厉害了,极大的压制了其他地方的发展,下面的县份哭不出眼泪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6-01
这个建议可以试验。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6-12
反對市還分地級和縣級.應該只有兩級直轄市和市.除直轄市外的市應該是平級的.但是如果某些原來輻射能力較強的市可以轄縣外,比如南寧,柳州,桂林三市外.其他市所轄的縣應該由區政府直轄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6-12
楼这纯粹抱着死条文 

建议好 很多都是烂设置地级市 自己打不响 周遍也耽误了 领导又多了一大多
从古到今有多少城市没落,有多少城市兴起,兴衰成败,不是单靠行政管理区域规划的手段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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