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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转帖]关于“较大的市”辖县问题的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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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6-10-05

地级是必要的,从中国的实情和历史来看应该如此。

地级应该实化,当前出现盲目和不合理的“地改市”、“市管县”的原因正是因为地级没有实化。

设置地级也不必“一刀切”,象海南、宁夏这样小规模的省份可以不设。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6-10-06
曲径通幽兄,中国的行政区划的状况,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忽视了想法中的基本规定,专门在那些派生规定上频繁地搞花样么,而且难道不是搞得已经与基本规定相矛盾,甚至相抵触了么。举几个例子好了:
1.宪法中“较大的市分为县”和“省、自治区分为县”,两种县的区别在哪里;
2.很多的市辖区是由县和县级市改过来的,三者可以互换,试问这样的市辖区、县级市与县的实质区别在那里;
3.在地级市管县的大气候下,所谓代管的地级市管县级市,与实管有何实质区别;
4.街道办事处被用到农村地区,此类街道办事处与乡镇建制又和实质区别
... ...
还有这个主题所讨论的:宪法中明文规定的是“较大的市”可以辖县,而且这是派生规定,实际执行中为何变成了“地级市”在辖县,关于“较大的市”的规定一个是关于辖县的问题,另一个是地方立法权的问题。为什么后者能够严格执行,而前者却成了儿戏。
此主体讨论的那个规定就是出自大跃进的高潮时期,对实效性很强的大跃进运动本身考虑的多,而对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法律层面缺乏必要的考虑。这是事实。本人回帖的第一段,基本忠实原意,只是用省略符号代过不必要的文字,有利于关于行政区划问题的实质性讨论;而第二段说的是“那些位高权重的人们”确实在不当地使用宪法关于行政区划的有关规定和一些专用词汇。说是在当成螺丝钉用还是好的,简直是当成抹布来用了。
说***家住***(地级)市**(县级)市**街道**村,看上去还以为那个村是工人新村,原来那人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那个村也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
即便我是在挖苦讽刺某些不当的做法,也总比那些肆意破坏约定俗成和宪法明文规定,造成政府、社会,以及人们生活混乱不堪的行为要好得多。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6-11-17
真不敢与兄苟同啊 !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6-11-21
究竟什么是“较大的市”呢?原地级市是“较大的市”吗!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6-12-20

“较大的市”没有标准是最大的问题

淮南市是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按此标准,大多数地级市都应是“较大的市”,还是修宪吧

增加现实存在的地市级,比较现实些!

行政区划为省(虚)或直辖市、省辖市、县三级,市分直辖市和省辖市,取消县级市,县级为基层行政区划。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6-12-21
承认现状就是现实?那把腐败都合法化大家都和谐了。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6-12-21
1952年9月,河北省宛平县划入北京市,改设为京西矿区,是市管县的源头啊。还有远郊县改区……
我本楚狂人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6-12-22

1950年:

工矿区辖县: 如山东淄博矿区辖博山、淄川2县和淄博、张周2市;

市领导县(市): 如江苏省无锡市辖无锡县、徐州市辖铜山县,甘肃省兰州市辖泉兰县等.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6-12-22

1951年
是年,博山有线广播台建立。
4月,博山县抗美援朝分会成立。
5月,博山县开始镇压反革命。
5月,从博山县划出一、二、三、四区,成立淄博市,市府驻博城。博山县辖五、六、七、八、九区,县府驻源泉
5月,淄博市、博山县分别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暨抗美援朝分会联合会。本年共开四次会议。

1952年 将无锡市的无锡县划归常州专区。

我本楚狂人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6-12-23

无疑,人大的“关于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的决定”是为当时已经成为事实的市管县体制的背书。各位能找到52年,甚至50年的先例,可以证明市管县的历史几乎和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一样的长,从中也可以看到了人民共和国与早期民国时期的市制的分水岭。

另外,“1952年9月,河北省宛平县划入北京市,改设为京西矿区”似乎不是“是市管县的源头”——不仅仅是时间的早晚上,就其做法上说与目前的县改市辖区接近些,但还是有差别的,当初的宛平县已经管辖部分北京城区,京西矿区与宛平县也不是完全雷同吧。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6-12-24
一本旧地图册上有"直辖市"的叫法,一种指省级直辖市,一种省直辖市,也就是所谓的地级市.如果这样,"较大的市"说法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6-12-27

虽然宪法中没有地市级行政区划,但在民政部各年的《行政区划简册》中却是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四级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为省(虚)或直辖市、省辖市、县三级,市分直辖市和省辖市,取消县级市,县级为基层行政区划。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7-01-01

现行宪法中写的是“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而非“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7-01-13
找到了中国市领导县的祖宗了!!!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市领导县是1926年10月北伐军攻克现在的武汉地区后设立的汉口特别市,下辖汉阳县。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7-01-13
引用第39楼qy1232006-12-27 22:00发表的:
虽然宪法中没有地市级行政区划,但在民政部各年的《行政区划简册》中却是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四级行政区划。

宪法出来的时候还没有地级市这个概念。。。不过你说宪法牛还是民政部牛啊?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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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7-01-13
宪法中也没有出现“省级市”、“县级市”的概念,那又如何解释?

其实我们所说的地级市、县级市是对不同市的一种政区等级的横向类比,能很好的说明问题,这就够了!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7-01-13
市就应该是县级的
特殊的才成为地级市、直辖市、县辖市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7-01-13
当年时为何还要设置一个“较大的市”概念?明明已经有了“设区的市”与“不设区的市”。
[ 此贴被zhuilang在2007-01-13 16:15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7-01-13
引用第45楼zhuilang2007-01-13 16:09发表的:
当年时为何还要设置一个“较大的市”概念?明明已经有了“设区的市”与“不设区的市”。

你把较大的市按一般意义来理解就可以了

只是后来国务院认定“较大的市”属于无事找抽,脱裤子放屁!
在和平台湾与核平台湾中作一个艰难的选择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7-11-07
为何设市的时候把根本就不相连的区域(原本单独的县,矿区,市)合并成一座城市?

比如原河北省昌平县,被划归于北京市,并撤县改区(1956年),原昌平县的县城距离北京城区几十公里远,中间没有明显建成区

比如原省辖的峰峰矿区,195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市之后,很快1956年峰峰市并进了离他几十公里外且辖区不相连的邯郸市.
此后2倍于邯郸城市规模的邢台市被撤市改镇,并撤消邢台专区,全部划归邯郸.1958年邯郸又将河南省的武安并入改为武安矿区(现在为县级武安市),最后邯郸被批准为较大市(解放时邯郸仅为一座2万人规模的小县城).

比如还有原宣化市在1963年被并进了张家口市并改为宣化区的问题,宣化城区距离张家口城区20来公里,且两块市区相连的地方并没在交通干线上,仅仅是辖区边部山地的一小部分相连,此后宣化区又管辖距离宣化区几十公里的原宣化市(县)的柴沟堡镇,而柴沟堡镇仅与距离宣化区辖区几十公里外的下花园区相连





唐山现在问题更严重,3000多平方公里的市区,各个城区不仅没有相连(仅仅是辖区连成片了),还把原本是县改区的地区的人口全部算进市区
在说市区经济和城市规模的时候,按3000多平方公里全境来统计计算,一旦出现评比中小城市的经济或其他指标的时候,市区所辖的丰南区丰润区等又会单独拿出来按中小城市算(张家口的宣化也有这个情况).



北京河北尚且如此,全国就可想而知了!
[ 此贴被DenisMagic在2007-11-07 13:47重新编辑 ]
真想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有多勇敢……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7-12-08
楼上, 纠错:
张家口城区距宣化城区30公里,宣化区又管辖距离宣化区几十公里的原宣化市(县)的庞家堡镇,而庞家堡镇仅与距离宣化区辖区几十公里外的下花园区相连。宣化城区的40万人口也全部算进张家口市区 ,下花园区的7万也算入张家口市区,但下花园距张家口有50公里的距离
[ 此贴被曲径通幽在2007-12-08 20:14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08-04-24
应该重新立法,规定:市不能辖县,也不能辖乡,更不能辖镇,只能辖区(区只能辖街道,不能辖乡或者镇).
并且规定市和县是平级关系,
传说中的童话离现实并不遥远,因为我就是真实再现童话的高手!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08-04-24
引用第1楼dragon于2008-04-24 14:34发表的  :
应该重新立法,规定:市不能辖县,也不能辖乡,更不能辖镇,只能辖区(区只能辖街道,不能辖乡或者镇).
并且规定市和县是平级关系,

未免太教条了,总要从实际出发吧
存在即合理,不过研讨还是必须的~~~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8-04-24
引用第9楼曲径通幽于2006-10-01 23:07发表的  :
还有一个问题:国务院无权解释宪法,即国务院不能自我定义“较大的市”!也就是说,国务院认定的“较大的市”是无效的,至少不是宪法第30条之所谓“较大的市”!
这样一来,事情就更麻烦勒!
[em06][em06]


对!国务院那个较大的市不算数!
其实与定义相反。对中国来说不是较大的市可以辖县,而是级别比县高整一级以上,即有资格辖县(有资格辖也可以不辖),这些市是较大的市,当然这是我个人见解!
中国没有什么副省级新区,连浦东的区长都只是正厅,架构也是正厅。
难道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兼卫生部长,卫生部就副国了?总理朱镕基兼人民银行行长,人民银行就正国?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08-04-24
引用第26楼余澜涛于2006-10-06 13:19发表的  :
曲径通幽兄,中国的行政区划的状况,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忽视了想法中的基本规定,专门在那些派生规定上频繁地搞花样么,而且难道不是搞得已经与基本规定相矛盾,甚至相抵触了么。举几个例子好了:
1.宪法中“较大的市分为县”和“省、自治区分为县”,两种县的区别在哪里;
2.很多的市辖区是由县和县级市改过来的,三者可以互换,试问这样的市辖区、县级市与县的实质区别在那里;
3.在地级市管县的大气候下,所谓代管的地级市管县级市,与实管有何实质区别;
4.街道办事处被用到农村地区,此类街道办事处与乡镇建制又和实质区别
.......


中国法律的牛角尖,我们钻进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改宪法容易,改现状难,特别是上面对这种现状不排斥!如果真的闹的沸沸扬扬,国家的反应是立即报道中国政权适时修改法律,为人民做出巨大贡献,然后把法律给改了。
再说中国历代都适合10*10的政治区划(除中央可以管几十个秦郡、唐都督),而不是外国的50*50,而且很多别的国家人家也没有达到50*50。德国的地盘跟日本差不多,人口少一些,层次却比日本多了一个,也没有谁说德国臃肿!
[ 此贴被赤天亢帝在2008-04-24 21:41重新编辑 ]
中国没有什么副省级新区,连浦东的区长都只是正厅,架构也是正厅。
难道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兼卫生部长,卫生部就副国了?总理朱镕基兼人民银行行长,人民银行就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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