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7楼keating于2007-03-23 03:05发表的 :
我是主张“省道县,废乡镇,广增市”的。但QQme等主张省县直辖的,把我的“道”看成他的“县”,把我的“县”看成他的“乡”,所以我的主张,也变成了省县直辖。反正大家都主张减少一个层级,这点上是一样的。
好,所以把我看成“省县直辖”主张的话,那我就是“超级并县派”。湖鹰作为所谓的“并县派”,把湖南并成52个县,那我来并的话,就没有那么多了,起码坎一半,并到26个以下。正是因为我并的太厉害,所以,我干脆不使用“县”这个名词,而改用“道”。
你的想法倒是不错,我的那个省府县和你的比较象。
湖南的乡政府工作人员素质太低了,且主要人员来自本地,办事效率太低了,根本无法起到实际作用。
应该把乡政府撤销,在几个临近的乡选一个地方设镇政府,作为县的派出机构。
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广大农村的人口素质较低,小范围内的区划单位如果也设行政机构,难免造成浪费。一个60万人口的县在县城之外设立6-10个镇政府就可以了。
至于市,我觉得应该把人口2万以上的聚落都设为市,市只是作为当地居民的自治联合。国家不用掏钱养活。
我比较主张居民自治,国家政府把一些权力下放给人民,让人民当家作主,发挥人的能力,这对于民族和国家都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我觉得人口30万左右的相邻县应该并了,比如像凤凰和麻阳那样的县,就应该合并。历史上曾经是一个县。
你的超级并县的结果和我想的那种府近似。应该是差不多的。我之所以这么想,主要是我的家乡龙山县城去洲府吉首竟然要5-6个小时。要是能多搞些比县高一级的政府,比方说设立永顺府,辖永顺、龙山、古丈。这样大约两个小时就能到州府,办事效率就高了许多。
现在的张家界市沃觉得就是一个很好的“府”。我的想法是湖南搞二十来个这样的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