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域区划设置为:省(自治区)、县(自治县)、乡
狭域区划设置为:直辖市、省辖市、县辖市、镇
全国取消地级机构,提高县级地位,使人们认为当县长比当市长地位要高,解除一些当官人争当市长而不愿当县长的疑虑。只有将此问题解决了,才能进行下面的改革。
全国设50左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个省管辖30-40个县、10个左右的市,每个县管30-40个乡、10个左右的市,每个乡管若干个镇和村。
直辖市、省辖市下辖区,区下辖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下辖居委会(社区);县辖市下辖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下辖居委会(社区)。
为减少改革的镇痛,将现有的地级市所在的城区全部改为省辖市,将整县改市的全部恢复县建制,将原县城部分改为县辖市,将符合条件的镇(镇区人口10万以上)改为县辖市;将原整乡改镇的全部恢复为乡,镇区所在地改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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