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市确实乱,直辖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县级市,眼花缭乱。怎么解决?网友们讨论了很多,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我以为在目前的行政区划框架下首先要解决的是设施的标准,因为我国官员们都以当市长为荣,因为市比同级在行政级别上要高一到半级,县级市市长就比叫县长响亮,所以他们才热衷于搞县改市。不管“市”在国外是什么概念,在我国就比较县、地区要响亮。要想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得给设市制定一个硬标准。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从这几个方面制定,即国民总产值、国民产值的构成、产业人口的比例、主城区人口。如以工商业、工矿业为主的地区,城市化人口达60%以上,国民总产值达500亿以上,第二、第三产值达国民总产值80%以上,主城区人口达30万以上,城镇配套建设完备,可以设市。60万人口以下的市不设区,行政上高于县一级。乡镇不再作为一级政府,只作为市的派出机构,大规模的减少人员,只承担为市民服务功能。推行大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合并乡镇和村庄,乡镇社区化,一律叫镇。国民总产值达1000亿以上,主城区人口达50万以上的市可设区,行政级别上比不设区的市高一级。目前凡仍以农、牧、林业为主的市,一律恢复为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条件达不到,想设县级市、地级市,一律甭想。我的思考也许有些超前,但这肯定是我国行政改革的方向,请网友们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