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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中国的市要有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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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1-26
— 本帖被 湖鹰 执行合并操作(2015-04-25) —
        中国的市确实乱,直辖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县级市,眼花缭乱。怎么解决?网友们讨论了很多,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我以为在目前的行政区划框架下首先要解决的是设施的标准,因为我国官员们都以当市长为荣,因为市比同级在行政级别上要高一到半级,县级市市长就比叫县长响亮,所以他们才热衷于搞县改市。不管“市”在国外是什么概念,在我国就比较县、地区要响亮。要想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得给设市制定一个硬标准。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从这几个方面制定,即国民总产值、国民产值的构成、产业人口的比例、主城区人口。如以工商业、工矿业为主的地区,城市化人口达60%以上,国民总产值达500亿以上,第二、第三产值达国民总产值80%以上,主城区人口达30万以上,城镇配套建设完备,可以设市。60万人口以下的市不设区,行政上高于县一级。乡镇不再作为一级政府,只作为市的派出机构,大规模的减少人员,只承担为市民服务功能。推行大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合并乡镇和村庄,乡镇社区化,一律叫镇。国民总产值达1000亿以上,主城区人口达50万以上的市可设区,行政级别上比不设区的市高一级。目前凡仍以农、牧、林业为主的市,一律恢复为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条件达不到,想设县级市、地级市,一律甭想。我的思考也许有些超前,但这肯定是我国行政改革的方向,请网友们指正。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1-15
我的设市标准
    中国市级行政单位很热闹,行政级别上有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面积上有几万平方公里的、几千平方公里的、几百平方公里的、甚至还有不上百平方公里的,人口上有千万级的、百万级的、几十万级的、十几万级的、几万级的,经济总量上相差更大。概括起来就一个字“乱”。我想这样设市,网友们看如何。
  直辖市任然保留,面积应有限制,不得超过15000平方公里,其余市一律取消行政级别。主城区人口达30万,国民产值达50亿以上可设市,但不能设区。主城区人口50万以上,国民产值达100亿以上方可设区。主城区人口30万以下,国民产值50亿以下的市一律恢复为县。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1-27
我也觉得这样“明码标价”才是未来政区改革的方向。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1-27
标准要留有余地,东西部可以不必一样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1-27
有新意啊,支持的.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1-27
原本都是有标准的啊,只是注明特殊形势下可以特殊考虑,不过后来,这个特殊形式开始风靡全国,标准已经名存实亡。
海到尽头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1-31
可能以前经济不发达
标准太低了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1-31
经济总量变化太快,经济指标不可能长期不变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3-23
只需要一个标准——人口聚集区的人口数。
8~75万:县辖市
75万以上:省辖(设区)市
京、沪:直辖市
把市制和经济指标扯上联系的是被唯经济论洗了脑。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3-23
GDP门槛太高。

直辖市  GDP大于5000亿  主城区人口500万以上
地级市  GDP大于300亿  主城区人口50万以上
县级市  GDP大于100亿  主城区人口20万以上
其他各类城市一律取消。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3-24
事实上,我国的市是有设置标准的!

楼主的意思是修改设市标准吧??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03-24
为什么设市与否要与GDP挂钩呢?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03-25
就以人口为标准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03-25
引用第2楼仙峰俊俏于2008-03-23 19:49发表的  :
GDP门槛太高。
直辖市  GDP大于5000亿  主城区人口500万以上
地级市  GDP大于300亿  主城区人口50万以上
县级市  GDP大于100亿  主城区人口20万以上
.......

地级市  GDP大于500亿  主城区人口5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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