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
(六)鼓励人口城镇化,完成海林、宁安“撤市建区”工作。推进城镇化是现代化建设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对于发展经济,解决农村地区的教育、交通和用水用电、缺医少药、退耕还林、人口老化、保护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世界发达国家城镇化水平达到80%以上,我市目前为55.3%。实现城镇化的基本思路应该是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多层次、多功能的城镇体系发展阶段,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体水平提高,起到了极其重要的带动作用,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强大动力。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打破分割、梯度推进,实施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人口和生产要素集聚化、工业园区化、基础设施现代化。力争到201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5%。
完成海林、宁安“撤市建区”工作。在“省县直辖、市级新政”之前,撤消海林市、宁安市,组建海林区、宁安区,形成新的牡丹江中心城区“4+1+2”组团 (牡丹江四城区、江南新区、海林区和宁安区),新组团人口到2010年达到187.80万人。要依托城市化水平与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社会事业的配套发展,打造黑龙江最适宜人居和创业城市。
强化绥芬河市、东宁县、穆棱市城市新增长极,培育发展一批乡镇级中心城镇,逐步形成一个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协同发展,较为完善的城镇体系。
在4+1+2城市组团(4个城区、1个江南新区、2是海林宁安全市)模式中,由于考虑城市经济的发展会导致人口机械增长率上升。4+1+2城市组团模式的总人口在2010年达到187.80万人,平均每年递增10‰;人口出生率、死亡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也都上升。
2006-2010年4+1+2城市组团人口增长情况表
年度 总人口数
2005 177.64
2006 179.63
2007 181.64
2008 183.67
2009 185.72
2010 18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