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5436阅读
  • 29回复

[宏观区划体系]省县直辖的捷径--大力设立地级市(县),改革地管县体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8-02-28
省县直辖关键在于取消市领导县体制,而不是撤消地级市,更不是滥增地级市。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8-02-29
引用第11楼秦南汉北于2008-02-27 18:54发表的  :
增地容易,撤县难。因此分省更好。

        分省难度最大,增设直辖市还有希望,撤县并县难度很大,所以最容易实现的是并县升格(副厅级或厅级),并镇升格,县直管镇,并县后符合设市条件的县改称“市”,不符合设市条件的县仍称“县”,县(市)下不设“区”等中间管理层次。以后可以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县(市),给予不同的行政级别。管理上同为省直辖。如原来的地级市为一等县,正厅级,一部分并县为二等县,副厅级,不参与合并撤销的县保留原级别,正处级。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8-02-29
县一级是最稳固的基层行政单位。再增设地级市,是多此一举了。
支持缩省,支持设广南省,支持省直管县,支持设镇级市。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8-02-29
        改革的目的一个是合并精简同级行政机构,如并县、并区、并乡、并管理区、并村,最主要的是减少管理层次,至于每一级机构级别是不变还是升格反而不重要,关键是卡编制。
    直辖市实际上实行的就是“省县直辖”(省-区(县)-镇)管理模式,区是“厅级”,县是“副厅级”,区不管县,级别不同,同为市直辖。县一改为区马上升为正厅级,这就相当于二类县升成了一类县。
    现在省县直辖,实际上也存在也存在并县升格问题,并县升格为二类县,与原来的地级市,同归省直辖,与三类县一样,具有地级市的相同权限。
    直辖市的县改为区能升格,省的县并县后同样也可以升格。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8-02-29
引用第15楼南海听潮于2008-02-29 11:25发表的  :
县一级是最稳固的基层行政单位。再增设地级市,是多此一举了。

        同意,并县后仍称县,为鼓励并县积极性,给予县的地级或副地级级别,地级市有可能的话全部改称县,保留地级级别,撤销地管县的体制。县级市统一改为县,正好撤销那些畸形的广域市。
    以后,除了直辖市,县下的镇可再设市。保留两种“市”。
    省(直辖市)-县(含原地级市、县级市、以及新合并县,统称县)-镇(市、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