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0623阅读
  • 68回复

[其它]看看分多少省份合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6-11
<P>
关于这个主题,此前已有几个相似的帖子。现在我又提起这个问题,是想谈谈几种分析方法的区别。

<P>
我先将现有34个省级行政区分为三类:

<P>
A 面积超过35万平方公里或人口超过5000万的大省份:冀、内蒙古、黑、苏、皖、鲁、豫、鄂、湘、粤、川、滇、藏、陇、青、新16个;

<P>
B 面积人口适中的:晋、辽、吉、浙、闽、赣、桂、黔、陕9个;

<P>
C 面积在10万平方公里以下的小省份:京、津、沪、琼、渝、宁、港、澳、台9个。

<P>
<P>
<P>
现列举几种主要的省份数目观点:

<P>
1、将全部省份重新整合,以现有省会城市和其他大城市为省会组建新省。总数在60——100个。

<P>
2、A一分为二或三,B一分为二,C不分。总数约65个左右。

<P>
3、A、B均一分为二,C不分。总数为59个。

<P>
4、将A、B中多数省份重新整合,一分为二或二分为三,C作微调。总数约50个左右。

<P>
5、将特殊不合理的省份进行重新整合或拆分,多数省份保留现状。总数约40个左右。

<P>
6、全部保持现状。总数34个。

<P>
<P>
<P>
请大家发表意见,看看赞成哪种分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7 15:27:55编辑过]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6-11
如果选择县级作为基础地方区划,则应当选择缩省省县直辖的方式调整上层区划,同时可适当合并小县。如果选择乡镇级作为基础地方区划,则应当稳省小地并县,使县级数量介于地和县之间。因为重点是乡镇,所以县的职能会减少,县域也应该扩大。所以分多少省的最终结果同县的行政地位定位有关。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6-12

赞同:

1、将全部省份重新整合,以现有省会城市和其他大城市为省会组建新省。总数在60以上。



2、A一分为二或三、B可一分为二,C不分。总数为59个。[em05][em05][em05][em05][em05][em05]
五十省有必要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6-12
我认为分为五六十个省比较合理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6-12

我觉得40-60个都算合理

没必要先把标准定下来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06-12
30个左右最合理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06-12
我认为第四种分法比较合理。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06-12

支持:“30个左右最合理”

30省级,每省约30县级,每县约30乡级。30×30×30=27000,基本符合目标。

50省级,每省约50县级,每县约10乡级。超级帕金森综合症患者:1个无能的领导需要5个更无能的助手!

[em01][em01][em01][em01]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06-12
分多少省,取决于中央管理多大幅度为宜,也取决于地方政府的职能,例如是否施行地方自治等原则。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06-12
以下是引用sunearth在2005-6-12 10:19:25的发言:

支持:“30个左右最合理”


30省级,每省约30县级,每县约30乡级。30×30×30=27000,基本符合目标。


50省级,每省约50县级,每县约10乡级。超级帕金森综合症患者:1个无能的领导需要5个更无能的助手!

[em01][em01][em01][em01]

先在全国只有27000个乡级单位?数据哪里来的?请提供出处!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06-13

50~60个左右比较合理。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06-13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6-12 23:11:39的发言:
]

先在全国只有27000个乡级单位?数据哪里来的?请提供出处!


合乡并镇!现在正在搞。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06-13
不能为了凑出27000而搞乡镇合并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06-14

40个左右比较合理

1次增加1-2个,缓慢增加,不搞一步到位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06-14

1次增加1-2个,缓慢增加,最终达到五、六十个,不搞一步到位。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06-14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6-13 13:14:29的发言:
不能为了凑出27000而搞乡镇合并

是为了提高效率减少沉员而合并乡镇!

目前有近五万个乡镇,合并之后会差不多有25000个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5-06-14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6-14 10:42:11的发言:

1次增加1-2个,缓慢增加,最终达到五、六十个,不搞一步到位。


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可以搞出六十个省,而最后还可以不在省之上搞出个“大区”的!

搞六十省,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搞出大区!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5-06-14

范老先生可以先看看本网站外国区划的内容,60以上的一级行政的国家存在许多。

您老所言的逻辑我认为并不存在。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5-06-14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5-6-14 12:01:07的发言:
>

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可以搞出六十个省,而最后还可以不在省之上搞出个“大区”的!

搞六十省,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搞出大区!



武断!你以为现在的通讯和交通条件还停留在50年代?都网上办公了,就是80个也没必要设大区!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5-06-14

没有多少是最合适的说法!

全凭调查!和数据说话才对!

条件成熟的就设置好了!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5-06-14
以下是引用无形在2005-6-14 13:47:13的发言:

范老先生可以先看看本网站外国区划的内容,60以上的一级行政的国家存在许多。


您老所言的逻辑我认为并不存在。


60个以上一级区划的国家是有许多,这这其中的许多又都有“大区“建制,如俄国、英国、意大利、法国等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5-06-14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6-14 14:45:24的发言:
>
武断!你以为现在的通讯和交通条件还停留在50年代?都网上办公了,就是80个也没必要设大区!

你说的有利,那就每个省也下辖80个县好了!80*80=6400,全国设立6400个县!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5-06-14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6-14 14:45:24的发言:
>
武断!你以为现在的通讯和交通条件还停留在50年代?都网上办公了,就是80个也没必要设大区!

不知道网络时代人员和物资流动是不是也能通过网线进行。比如说,把尹人这个人变成电信号,塞进网线里,然后一下子就从上海传到喀什去了,连火车票和飞机票都省了。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5-06-14
最粗略的算法:如果三分之一省份一分为二,三分之一省份二分为三,三分之一省份保留现状,则平均是二分为三,34*3/2=51。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5-06-14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5-6-14 16:31:52的发言:

你说的有利,那就每个省也下辖80个县好了!80*80=6400,全国设立6400个县!



越往下,越接近基层,事务性的事情越多,所以正常的结构是一个政区完全可以多一点,越往下应该管的越少。现在的乡级政区大多没必要合并,但必须精简机构,每个乡级政府有十几个脱产干部就够了,好多权力应该下放到村委会。


另外不要歪曲我的观点,我只说过60,没有说过80! 我认为每个省应该管40个左右的县级单位,每个县级单位应该管20个左右的乡级单位,每个乡级政区管辖10个左右村级单位是最合理的。全国乡级政区控制在50000个以内即可。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