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3767阅读
  • 4回复

[福建]闽侯7镇拟改为街道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6-09-12

闽侯7镇拟改为街道

http://www.hdzxw.com/hdnews/place/200609/213035.html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645更新时间:2006-9-7




N本报(海峡都市报)记者 阙文龙 通讯员 陈建鋆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闽侯县初步打算把青口、尚干、祥谦、南通、南屿、上街、荆溪7个镇改为街道,目前正按有关程序报批。此前,甘蔗镇已改为甘蔗街道。

中国行政区划简册&年鉴1971~正在输入…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6-09-14

刚刚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八条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县下设立街道,合法吗?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09-16

在中国,合法的事有几件?地级市难道合法吗?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6-09-18
以下是引用lanpu在2006-9-14 19:14:02的发言:

刚刚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八条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县下设立街道,合法吗?



不合法,也不犯法.. 没有规定县下不准设街道呢..


那个区公所也太搞笑了..还不修改下法律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09-18
以下是引用悠长假日在2006-9-18 17:50:07的发言:
>


不合法,也不犯法.. 没有规定县下不准设街道呢..


那个区公所也太搞笑了..还不修改下法律


政府行爲,法律沒有規定的就不可吧?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