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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浅议“商圈”、地方经济和行政区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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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2-22
  凡是在大中城市待过的人都知道“商圈”,它是城市的功能核心,城市的经济、科技、文化、商业等高度集中;交通便利,人流、车流、物流巨大;它位于城市的黄金地带,地价最高;它高楼林立,土地利用率最高。

  一个较大的城市往往都有几个商圈的,其实商圈的雏形就是经典意义上的市场,比如说农贸市场啊,花鸟市场什么的,而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市场及其周边地带的城市功能也越来越多了,原来只是粮食批发的地方,现在多了旅馆、餐饮点、服装店等为买卖双方服务的机构了,城市的原始概念其实就是这一个个商圈,因此推论任何一个城市应该是由这一个个功能各异的商圈组成的。以福州为例,有东街口商圈,火车站商圈、台江广场、学生街商圈等等。

  商圈的概念关键在于将功能相近或互补的成员单位组合在一起,实现一体化,促使各方面的交流更频繁。而这给了我一个很大的灵感,就是行政区划尤其是社会基层的区划必须重视“商圈”,我国要实现统一的全国大市场,基础就在于每个地方市场的一体化程度要高,城乡差距要缩小,内部贫富差距也要缩小,地方治理结构要优化就是关键的一环了。

1、在城市中就是一个个商圈,我建议在每个商圈设一个街道,相应的在农村中,有着圈的概念就是“村”。

2、城市就这样由一个个街道组成的,如果要分等级,那就是按街道和街道人口的数量来分了。
1)只有一个或数个街道的地方,经济功能较为简单,街道必须跟周边的农村地方相互依赖,才能实现共嬴,所以街道+村=镇
2)街道的数量多了,街道++=市。不过毕竟城市的规模不同,城市管理的幅度和难度也必然不相同的,所以越大的城市就应该获得更多的权力,因此我主张小城市(5万以上)-县辖镇级,大中城市(15万以上)-省辖县级,大城市(60万以上)-省辖地级,超大城市-中央直辖,其中较大的市还可以设区。

3、地方区划中也要注重圈的概念,应该把那些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较为相近的或者互补的关系密切的地方组合成一个区划,这有助于推高地方治理效能。有此推论,河北等省的小县应该并入周边的县市。而一些较大的县市最好是拆分了,比如地级市往往是违背了商圈的理论,因为辖区内的县市之间的状况各异,治理的重点不同,有些是山区县,有些是沿海繁荣带,有些是搞教科文的,有些是搞农贸中心的,县市之间的整合程度过低,必然导致地级市治理上的困难,当然并非说所有的地市是错误的,地市设置的初衷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希望以发达的中心城市带动周边实行共同发展的雁行结构,这在一定的时期一定的地方是卓有成效的,总之必须因地制宜地对地方进行区划改革。
1)实现雁行结构发展较好的地市最好保留,地市改州
2)发展不平衡,经济结构有问题的地市应该让辖下的一部分县市独立出去,中心的县市设州,分出去的县市或可由省直辖,或可另行与周边的县市组合设州。
3)由此改革而成的县市州的县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相对较高,所以不建议于县市州以下再设一级政府。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县、市、州
……
市、区、乡、镇
街道、村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2-23
    是不是跟猪类社会的聚落--猪圈,是一个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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