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一定等於都市,但絕對是以都市為主體的,否則稱作「市」就是牛頭不對馬嘴了,這是關鍵。「市」的本意指商業交易的地方,擴大用於形容人口密集商業發達之處。所以作為「市」不可以沒有這些基本特徵,我們可以把雞說成是鳥,因為雞具有鳥的基本特徵,屬於廣義的鳥類,雖然牠不完全是一般的鳥。如果無視這樣的基本特徵,我們是否也可以把虎(貓科而非貓類,僅具有貓類的小部分特徵)說成是貓,甚至把雞說成是鴨了?
只要明白地級市的由來就知道為甚麼他們不能被稱作「市」了:
中國的地級市之所以會被稱作市,並不是很多人以為的好像是因為一夜之間領導人頭腦發熱濫用「市」字套用於超廣域行政體,而是隨著歷史因素造成的,從推行「市管縣」到推行「地市統合」甚至於「廢地設市」的極端激進改革後形成的畸形異態成果,是之前激進的直轄市改革致使直轄市組織盲目擴大並變異後向省內行政改革的進一步延伸。本來改革的出發點是出於以市(原來的市基本都是真正的城市)為核心,從省(實際是地區行署)手上抓來一部分縣(縣級市)來管理。這樣就在改革過程中忽略了一個前瞻性的問題:市管縣後實際上導致了把地級市和被管縣整合成了一個個規模相當於地區的廣域行政區域,並不可能是一種「以市為管理核心,領導週邊縣」的鬆散組織結構(衛星狀組織)。也因為現行憲法的制約而沒有事先設計好一個用於命名這種新型行政組織的區劃名稱(如府),唯一的臨時解決辦法只好權將地級市政府所能控制的一切區域都合稱為「XX市」,甚至為了適應「市管縣」的合法性需要不得不把許多地區行署所在的縣甚至鎮直接改成市轄區作為所謂「地級市核心區域」,這就是非市之市的總體來源。
另外還有一種非市之市那就是同「地市統合」「廢地設市」同時進行的大規模「縣市統合」及「整縣改市」造成的縣級廣域市,這同樣是激進改革的產物,直接目的是讓某些「面積過小」的市或大城鎮創造「足夠的發展空間」,終於導致市制的進一步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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