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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大镇改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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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3-15

城镇分开来写就是“城”和“镇”


能否把大镇名称改为“城”(不是市),与“镇”平级


这样可以把县级市改县,把县级市的驻地镇和其它较大镇改城,把县或区的较大镇改城


比如:“某某镇”改为“某某城”


然后给其适当优惠政策,让其发展。


如果其发展较好,达到中等城市指标,就可以把“城”升为“市”了。


大家讨论下我的想法如何?


[img]http://www.xzqh.org/bbs/attachment/Mon_0708/3_11709_a9e873f2d7adb12.jpg[/img]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3-16

画蛇添足,多此一举,直接叫做县辖市就得了,还“城”什么。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3-16

市反正都叫滥了,不如彻底取消行政区划体系中“市”的称谓,现有的市区称为“城”,镇区还叫镇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3-16
楼主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这样一来,XX新城直接改叫XX城。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3-16
原来的“*城镇”改成什么?*城城?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03-17

的确没意思。 有城乃有市。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03-17
根据楼主的方案,原来的“*城镇”就可以叫“*州城”呵呵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03-17

市反正都叫滥了,不如彻底取消行政区划体系中“市”的称谓,现有的市区称为“城”,镇区还叫镇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03-17
废除所有乡级镇,大多数改回为乡,少数如搂主所谓可以改为城的设为县辖市(前提是把所有县级市恢复为县)。今后镇成为城市化的村级政区的通名,比乡低一个级别。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03-17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3-17 21:10:52的发言:
废除所有乡级镇,大多数改回为乡,少数如搂主所谓可以改为城的设为县辖市(前提是把所有县级市恢复为县)。今后镇成为城市化的村级政区的通名,比乡低一个级别。

这一点上尹人大体和偶意见一致,只有一点不同。

偶也认为县下的建制只应该有乡和县辖市两类。不同的是,尹人认为村和镇是乡下的建制,偶则认为,村和镇都是乡下的自然存在,不作为建制。乡和县辖市就是最基层的建制和地方自治体,自治政府直接对应其辖区内的每一个人,不再有下级建制。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03-18
那城关镇呢?城关城!
小号:长白小侠。是留给儿子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传承?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03-18

城关镇一般就是某某(县名)城哦


而非县驻地的城关镇本来就该改名,呵呵


新开了个blog,欢迎访问。http://lemonjoe.blog.163.com/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03-18
城关镇可以改成它的原有名字(成为县城以前的名字)。
[img]http://www.xzqh.org/bbs/attachment/Mon_0708/3_11709_a9e873f2d7adb12.jpg[/img]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03-19
以下是引用长白游侠在2005-3-18 13:05:27的发言:
那城关镇呢?城关城!

改革所有类似于把通名用作专名的,譬如城关、城厢等名字一律不得用做专名。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06-12

这个意见偶三年前就提过了。。所谓太阳底下没新鲜事儿。。。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06-12
做大了也甭想升格,这个城市等级体制是很森严的。想跳级的城市还是加入日国吧。
南汇 中甸 延庆 宝安 仙女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5-06-12

城市分开来写就是“城”和“市”


能否把大市名称改为“城”(不是市)。。。。。。


[em01][em01][em01][em01][em01][em14]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5-06-12
其实“城”始终存在,不过没作为行政级别而已,当然也没必要作为行政级别。谁能否认:南京城、北京城、昆山城、江阴城……的存在及如此称谓?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5-06-13
没有意义,只会添乱。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5-06-14
直接叫做镇就得了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5-06-14
乡级的叫市,村级的叫镇。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7-12-22
县下设市就行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7-12-24
大镇改城
城镇分开来写就是“城”和“镇”



能否把大镇名称改为“城”(不是市),与“镇”平级



这样可以把县级市改县,把县级市的驻地镇和其它较大镇改城,把县或区的较大镇改城



比如:“某某镇”改为“某某城”



然后给其适当优惠政策,让其发展。



如果其发展较好,达到中等城市指标,就可以把“城”升为“市”了。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7-12-25
正式确定镇和城\市人口标准后,完全可以让城镇照人口数自动升级.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7-12-25
基本上是学日本的
汉阳鬼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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