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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转帖]广东6月份酝酿出台“省辖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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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4-22

消息来源: http://bbs.southcn.com/forum/index3.php?forumname=guangdongjinshen&job=view&topicid=124833


据悉,广东6月份酝酿出台“省辖县”目前遇到阻力,这种阻力主要是地市不愿意放权,这关联到地级市往后的地位,财政收入,及裁减公务员的一系列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看,只有几个单列市(即辖自身的)深圳、中山等地市未发表意见外,其余绝大部分市投了反对票。不过,省辖县省里是想来硬的,但目前这种情况又发生了变化。
[em10][em17]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4-22
硬的?准备采取什么措施?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4-22

啊~~~~~~~~~~世界末日啊~~~~~~~~~~~~6月份酝酿出台“省辖县”,简直就是疯子在玩原子弹啊,

不可以,决不可以省辖县,

强烈要求:
撤消高要市设立肇庆市高要区以此加快肇庆经济发展,缩小赶超与珠3角的差距,重现肇庆的两广中心地位.
发展才是硬道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4-22
这些说不清道不明不肯放手的地级市简直就是强盗嘛!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4-22
深圳、中山有P县,赞成反对都无所谓
保先阁大学士兼八荣八耻学习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有印驴窝 http://yypan.ycool.com/  微博 http://weibo.com/wzapan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04-22
这不简单?以召开地级领导干部会议,把各个地级市领导控制起来,逼他们“强烈拥护”省委正确决定。不拥护的撤职、开除党籍。
崇左信息网 http://www.chonngzuo.net.cn/
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做好国际通道桥头堡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04-22

哎!传统既得利益者是不甘心放弃权利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3 9:20:13编辑过]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04-24
以下是引用mozozo在2005-4-22 18:03:27的发言:
这不简单?以召开地级领导干部会议,把各个地级市领导控制起来,逼他们“强烈拥护”省委正确决定。不拥护的撤职、开除党籍。

就地免职就行了,副职中谁同意就提谁。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04-24
实行省直辖县肯定会削弱地级市的权力。但绝不能因为这些既得利益者的反对而放弃改革。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04-25
实行省直辖县符合宪法规定。地级市管县级市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叫代管,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就变味。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04-29

这不简单?以召开地级领导干部会议,把各个地级市领导控制起来,逼他们“强烈拥护”省委正确决定。不拥护的撤职、开除党籍。 这个会还要开吗??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04-29
当初抓四人帮也是以开会的名义抓的
崇左信息网 http://www.chonngzuo.net.cn/
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做好国际通道桥头堡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04-30

尽管我强烈主张省县直管,但在目前没有分省的情况下,广东这样的大省不可操之过急,可以先搞合并地级市重设地区行署作为过渡。


方案如下:


1、广州、佛山、清远合并设立广州行署,驻南海


2、云浮、肇庆合并设立端州行署,驻高要


3、湛江、茂名、阳江和并设立湛江行署,驻电白


4、珠海、中山、江门合并设立珠海行署,驻中山


5、深圳、东莞、惠州合并设立深圳行署,驻东莞


6、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合并设立潮汕行署,驻普宁


7、韶关、河源、梅州合并设立客家行署,驻和平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04-30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4-30 3:50:25的发言:

尽管我强烈主张省县直管,但在目前没有分省的情况下,广东这样的大省不可操之过急,可以先搞合并地级市重设地区行署作为过渡。


方案如下:


1、广州、佛山、清远合并设立广州行署,驻南海


2、云浮、肇庆合并设立端州行署,驻高要


3、湛江、茂名、阳江和并设立湛江行署,驻电白


4、珠海、中山、江门合并设立珠海行署,驻中山


5、深圳、东莞、惠州合并设立深圳行署,驻东莞


6、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合并设立潮汕行署,驻普宁


7、韶关、河源、梅州合并设立客家行署,驻和平


重设地区行署不如设立联合政府,以县市为联合政府成员单位,县市长为联合政府法定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推选联合政府主席,设副主席若干人(其中常务一人)联合政府主席必须是现任的县市长,联合政府主席所在地就是联合政府所在地.

联合政府是一个协调机构.各县市互不隶属,各自为政.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05-01

尹人想造反啊?

一生的等待需要时间,
只有用心体会其中的滋味,
也许最终留下的只是美好的憧憬,
但我还会等待,
即便花儿也谢了。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05-01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4-30 3:50:25的发言:

尽管我强烈主张省县直管,但在目前没有分省的情况下,广东这样的大省不可操之过急,可以先搞合并地级市重设地区行署作为过渡。


方案如下:


1、广州、佛山、清远合并设立广州行署,驻南海


2、云浮、肇庆合并设立端州行署,驻高要


3、湛江、茂名、阳江和并设立湛江行署,驻电白


4、珠海、中山、江门合并设立珠海行署,驻中山


5、深圳、东莞、惠州合并设立深圳行署,驻东莞


6、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合并设立潮汕行署,驻普宁


7、韶关、河源、梅州合并设立客家行署,驻和平


这个能解决什么问题?

广东省最严重的市刮县现象能通过这个消失么?

那些错误的被市改区的县级市能通过这个恢复么?

撤消汕头、潮州、揭阳三市
重建大潮汕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5-05-03
是否需要先回复二千年时的100个县市再省辖县呢?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5-05-03

关键是放了以后地级市油水就少了。所以现在地级市拼命把大企业所在的县或县级市改区,广州也想抓住机会把开发区搞过来变区。不然县市直辖以后,那财政收入全归别人了。他们的收入就大大的降低了。要使这个的经济发展适度,最好就是省县直辖。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5-05-03
以下是引用萧俊在2005-5-3 10:11:15的发言:

关键是放了以后地级市油水就少了。所以现在地级市拼命把大企业所在的县或县级市改区,广州也想抓住机会把开发区搞过来变区。不然县市直辖以后,那财政收入全归别人了。他们的收入就大大的降低了。要使这个的经济发展适度,最好就是省县直辖。


有道理。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5-05-08
以下是引用九品秀才在2005-5-1 23:01:27的发言:
>

这个能解决什么问题?

广东省最严重的市刮县现象能通过这个消失么?

那些错误的被市改区的县级市能通过这个恢复么?



当然能解决一些问题,首先行署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在缩省之前过渡阶段对省域过大的省代行直管县的过渡方法(当然建立行署的同时也必须把改区的县级市恢复),其次行署并不是地级市的翻版,一个行署涵盖了原来三个左右地级市,机构也比地级市要精简得多。随着今后广东缩省,行署也就完成了历史使命。假如我们等坐等缩省的到来再进行省县直管,那地级市的种种弊端将猖狂的继续存在下去!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5-05-08
其实真能回到以前的行署也还是可以,大家平等嘛。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5-05-09
鉴于现在的交通和通讯比以前发达,完全不必按原来样子一一恢复地委行署,可以将原来两三个地委行署并为一个新的行署,作为一些大省缩省前的省县直管过渡。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5-05-11
5月8日,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研究做好下阶段经济工作的意见,明确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为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会议研究了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的有关事项。会议明确,按照责权统一、运转协调和“能放都放”的原则,赋予县(市)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凡省已下放给地级市的审批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一律下放到县(市)。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主要涉及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外商投资、资金分配和管理、税收优惠及部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共214项。其中,由县(市)直报省审批(审核、核准)、报市备案事项176项;由县(市)审批或核准,报市备案事项3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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