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牛牛的思路基本一致,稍有不同,具体如下
1,直辖市改都市省,自治区改省(二品)
2,市改称州(四品),少数几个有300万以上聚居人口的升为副省级的府或道(三品)
3,府州驻地,也就是现在的地级市市区,设一个以上的区,一般每区在10--20万人,另外地区,大约3--5万人设一个县,大约相当于现在的乡镇,如果县城特别大,超过5万人口,整县升为市,区和市同为正处(六品),县为副处(七品),机构的设置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乡镇规模,只是比乡镇要完整.
4,区市县下辖坊镇村,城市建成区和县城大约5000人设一个坊,其他地区设村,村有3000人口并且工商业发达,有比较好的基础设施,则升为镇(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