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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论未来首都应称京,而省当改为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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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7-08-25
改州不行,中国含州的城市比之省太多,目前郡这个古行政名称还没有用到行政单位上。
不如改之为郡,市,特区改之为府(都)。
【华 北】 北京都    天津府 河北郡 山西郡 内蒙古自治郡
【东 北】 辽宁郡 吉林郡 龙江郡
【华 东】 上海府 江苏郡 浙江郡 安徽郡 福建郡 江西郡 山东郡
【中 南】 河南郡 湖北郡 湖南郡 广东郡 广西壮族自治郡 海南郡
【西 南】 重庆府 四川郡 贵州郡 云南郡 西藏自治郡
【西 北】 陕西郡 甘肃郡 青海郡 宁夏回族自治郡 新疆维吾尔自治郡
【港澳台】 香港府 澳门府 台湾郡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7-08-26
省是很不祥和的?这种言论都充斥其间。论州好可以,有这样论证的吗?
[ 此贴被中华大帝在2007-08-26 13:01重新编辑 ]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7-08-26
引用第0楼天地君亲师于2007-06-14 16:47发表的 定名分,立朝纲,论未来首都应称京,而省当改为州 :
先说省。
.  其次,从文化上来讲很不祥。采用省的都是少数民族金、元、清等政权,采用省制的目的其实是一种殖民主义心态,为了实行民族压迫,实行军事化管制,完全违背了华夏文明“天下一家,一视同仁”的先进内涵。所以,这些历史都是充满了民族压迫,充满了文化倒退,充满了野蛮,完全是开历史倒车,是中国历史上的黑暗之页,伤心之页。当然,蒙古族、满族经过和汉族的同化融合,现在已经进步为文明民族,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平等的一分子,融入文明社会,但历史是历史,要客观评价,历史上他们确实由于种种原因,进步得相对比较晚,属于蛮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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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还是认为此文章糟泊远远大于它的价值,或者说仅有的一点价值都被作者本身充满偏激狭隘的论调冲毁了。
[ 此贴被中华大帝在2007-08-26 13:01重新编辑 ]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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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7-08-28
襄阳京也可以阿。
或者叫:汉京,汉阳京?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7-08-28
全乱了,广州叫广都,哎,真是好笑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7-08-29
本来对您的言论是支持的,但是您这篇文章……通篇封建思想,通篇胡扯八道,通篇种族歧视思想。

再说了,州这个名字不宜改。既然state是邦的意思,直接改邦不就行了?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7-08-30
基本可行,支持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7-08-30
引用第35楼Erein于2007-08-29 19:39发表的  :
本来对您的言论是支持的,但是您这篇文章……通篇封建思想,通篇胡扯八道,通篇种族歧视思想。
再说了,州这个名字不宜改。既然state是邦的意思,直接改邦不就行了?

中国的州,英文翻译应为“province”。
美国的state,中国过去翻译的时候,对美国的体制了解不够,所以用了中国的州来对应,确切来说,美国的state应该翻译为“邦”更加合适。

至于定名分立朝纲云云,不过是一点幽默,不必在意,我修改过来就是。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7-08-30
既然state是邦的意思,那就没有任何必要再搞什么省改州、×州改×都、×县、××了!

×州原名不变,省改邦!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7-08-30
这个我说了,不能采用联邦制的名称,而应该叫“宪法保障下的地方高度民主自治”,这是个大义名分问题。

联邦制的法理内涵是“不同国家的联合体”,各邦是由独立主权的,所以理论上可以加入,也可以退出。当年美国南方就是以这个理由宣布独立的。

而中国历来是大一统国家,所以不能接受这种理念,也不能用这个名称。在中国,每个州都是地方,没有独立的主权,任何州都是全国人民所有,上海是全国的上海,台湾是全国的台湾。这和联邦制不一样。
同时,联邦制国家,通常各邦疆域不可调整,比如美国宪法中就明载着一条,于是弹丸之地罗德岛是一个州,加利福尼亚、德克萨斯这种巨无霸也是一个州,无法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加以调整,这是美国体制的一点僵化之处,我们应该避免。
我们这里应该在宪法中规定,经国会2/3多数通过,可以调整一级行政区划,可以新设,可以撤销也可以调整。这样才能有灵活性,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不过这是技术细节,如果大家同意,叫什么无所谓。我的主张是,这样的问题将来应该国会2/3多数通过才能实行,不可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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