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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虚省 实地 分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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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6-17
以现有省界为主,按地理、人文适当调整,形成新的省界。省一级虚化,行地方协调、中央监察的功能。
将现有地级政区按地理、人文适当调整,称郡。郡治称府,府中心区域分若干市,郊区分若干镇。府等级介于郡县之间。
现有的县级政区按地理人口划成2-4个。县治为一大镇,满一定人口(如10万)称市,无市长,市域内按需置若干县之派出机构。
最终形成中央——(省)——郡——府、县。相应的:大镇(市)连结小镇,府连结县,各府(形成若干区域中心)联成一片。


后记:如果分省并且省县直辖以后,由于行政中心多数与经济中心合一,原地级中心经济水平可能停滞(或者给其适当特权,但总不如作为行政中心来的直接有效),吸引人口作用下降,县城的吸引力不是很强,只有省会有较强吸引力,可惜全省唯一。在未来有大量人口需要城市化的前提下,不如虚省实地,可分散行省势力,形成多个郡级人口聚居中心。同时,因应县境大小及人口,分县,由数个中心分担原县域人口。达成省际中心——府——市——镇,类似银河中心——恒星——行星——卫星,多级套链。中国人口众多,地域广大,形成两三百个中心聚居并不算多。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6-17
其实省区划小后直管县,就和地级划大后管县基本上是一个意思!!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6-17
引用第1楼sslnbqsr于2007-06-17 19:52发表的  :
其实省区划小后直管县,就和地级划大后管县基本上是一个意思!!

划分后虚级的省比现有的省范围更大一些,包括边疆地区约二十个。地级演化成的郡,按地理、民俗、人口等调整,多数以原地级调整形成,少量合并周边形成。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6-17
恢复大区建制,可学银行一些政府部门设在大区.如法院.电力;环保.等.下直接辖市相应机关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6-17
这是不可能的,历史不会倒退。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6-17
这样名字不好听
苏州郡,广州郡
若改为吴郡,南海郡
恐怕难度太大

只有地级政区名改为郡的情况下
省级才应改为州
否则仍然应当称省,或道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6-18
虚省
地市州的名字就不要复古了,有必要吗
行政区划为省(虚)或直辖市、省辖市、县三级,市分直辖市和省辖市,取消县级市,县级为基层行政区划。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6-19
引用第0楼btbbs于2007-06-17 18:41发表的 虚省 实地 分县 :
.......

实省虚地实县(县市并列)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6-19
隋废州改郡。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6-20
引用第4楼n2kwmyy于2007-06-17 20:57发表的  :
恢复大区建制,可学银行一些政府部门设在大区.如法院.电力;环保.等.下直接辖市相应机关

环保在这方面是失败的!这说明宏观调控部门如此设置是行不通的。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10-25
削减中央集权!各省自治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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