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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我的设想:中心辐射带动地区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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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11-04
— 本帖被 湖鹰 执行合并操作(2015-04-23) —
具体做法是:

中央——府——道——县。

设首都地区,称都,必须是有一定规模,能对全国进行有效的管理。设直辖市,称直辖或京,由中央直接管理(不属于府级的)。

把全国划分为若干个规模较大(约相当于5-6个现在的省区)的大区,中心城市是本地区规模较大的,称府驻,即本地其他规模很大的城市(或者扩大道级行政区规模),府级地方高度自治,中央派出专门部门监察府下的自治情况。

以府驻为中心,府下设有道级。道级的行政中心(道驻)是本级行政区内规模较大的城市,设有郡(或者其他称谓,待议),为规模没有道驻大,但在本地区仍较有影响力的城市。道下设县(即原市级,废除地级市)。一个府下大约有4-5个道,道下大约有40多县
只看该作者 置顶 (来自5楼) 发表于: 2007-11-11
我的设想
— (湖鹰) 执行 帖内置顶 操作 (2015-04-23 22:07) —
1、地方(省级)在中央监管下高度自治,拥有较多的权利。中央直管直辖市。同时地方每年向中央交纳一定的税收充国库。其余由地方用在基础建设等方面。

2、省下某县若连续多年发展滞后或发生特大意外事故等,由中央代管。对于一些经济较紧张的县,中央发出贷款扶助其发展,贷款到期而无力偿还的,中央收回此县的管理权。转为中央直管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11-05
此设想的指导思想是中心辐射,中央控制若干个大型城市,辐射各府的中心城市,各府内采取由中央监管的高度自治,府内中心城市辐射各道中心城市,中央辐射地区带动地区发展。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11-05
即大区——省——县,是吧? 若干个规模较大(约相当于5-6个现在的省区)的大区
                          一个府下大约有4-5个道
                              道下大约有40多县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11-06
我说过,名字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指导思想。

如果名字不满意都可以去改的。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11-06
你那个看过,想法不错……看了半天才明白。好像跟我的设想差不多的?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11-11
我的设想
— (湖鹰) 执行 帖内置顶 操作 (2015-04-23 22:07) —
1、地方(省级)在中央监管下高度自治,拥有较多的权利。中央直管直辖市。同时地方每年向中央交纳一定的税收充国库。其余由地方用在基础建设等方面。

2、省下某县若连续多年发展滞后或发生特大意外事故等,由中央代管。对于一些经济较紧张的县,中央发出贷款扶助其发展,贷款到期而无力偿还的,中央收回此县的管理权。转为中央直管区。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11-11
看现在的形势就是想在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之间找到一种平衡,实现“和谐”社会。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11-12
没弄明白?是中央授权省管理,可以随时收回?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11-12
差不多意思,地方高度自治,并且得到中央有效的监管。

即不能强地方弱中央也不能强中央弱地方。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11-13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11-13
引用第0楼chi52于2007-11-11 21:27发表的 我的设想 :
1、地方(省级)在中央监管下高度自治,拥有较多的权利。中央直管直辖市。同时地方每年向中央交纳一定的税收充国库。其余由地方用在基础建设等方面。
2、省下某县若连续多年发展滞后或发生特大意外事故等,由中央代管。对于一些经济较紧张的县,中央发出贷款扶助其发展,贷款到期而无力偿还的,中央收回此县的管理权。转为中央直管区。



晕,这问题就多了啊,地方高度自治,那我不交税了怎么办?转为中央直管区,那全国要有多少地区是中央直管区啊?而且这个可以摆脱省的控制,更上一档次的买卖估计很多县都乐意的
每当别人夸我,我就很局促,因为夸的还不够         
每当有人骂我,我就很扭捏,因为没有骂到点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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