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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基层自治体才是关键[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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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6-15
各位一直热心于上层政区的划分,却忽略了基层自治政区。一切政区都是建立在基层自治体之上的。所以,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在现有的乡镇基础之上,如何确立基层自治体的人口,面积,经济规模和数量。我以为以2——10万人为宜。[em09]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6-15
现在的基层结构就很好。村为基本单位,村民自治。乡镇需要大量合并,然后乡镇自治。城市市民自治。
县以下都是自治。县才设一级完备的政府就可以了。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6-19
村作为自治体规模太小,财力有限,且无议会和司法系统,还不利于人口的集中和城镇化。坚持以乡镇为基础设立自治体,而县则应虚化,以扩大基层自主权。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6-19
這篇該往理論區轉吧?
如果是屬於都市化或第三產業化程度較高之地, 自治體還是應該以縣為單位的, 鄉鎮一樣不能自給自治體所需....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8-22
基层自治吧,至少20年之后吧.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8-22
引用第4楼georgebruce于2007-08-22 11:12发表的  :
基层自治吧,至少20年之后吧.

现在已经基层自治了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8-22
将现有数个村合并,按照人口不低于1万人,平均五万左右,建立基层自治设市镇,直接属于县管辖

第二步以现有地级市为基础,小的适当合并,设州,为上级地方自治政府,省改为中央派出机构,需合并小省并适当调整,县为州和县联合体,县政府为州政府派出机构,县参议会为市镇联合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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