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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发改委建议:市不再管县 将建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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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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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地级市
普宁在线,作者:铁山脚下 2006-03-21 17:24:43



我国撤地署设地市基本已完成十几年,在这十几年的行政区划改革后,人们发现这次的改革似乎不怎么成功,反而带来了很多异议的声音。当初“市管县”的初衷,是发挥中心城市的经济优势,对附近落后县乡产生辐射效应。但是一种“市刮县”的说法,向人们传递更多的是:“市”在行政权截留、以县养市、束缚基层经济管理空间等方面的种种弊端。有专家指出,现行的政府层次多,政令难以畅达,也抑制了各层级政府的能动性的发挥,影响了资源优化配置。而减少行政层次才是治本之策。今年参加十一大会议的政协更指出设立地级市有违宪之嫌,有多位的政协说撤销地级市是大势所趋。从这些政协的声音来分析,当年设立的地级市并没有实现其初衷,反而是在拖“县”的后腿,是在作茧自缚。是对是错许许多多的议论已经给出了答案,这里就来一个概括性的小结。

一、行政区域的改革与迅速繁殖的地级市 。

行政区域改革改了等于没改,从区域划分和行政职能上可以看出,基本上地级市就是原来的地区行署,只是改个名字而已,不一样的是全国多出了很多地级市。时至1983年,中国共有126个市领导517个县、5个自治县、9个旗、3个特区,代管8个县级市,平均每个市领导4.3个县。此后,尽管随着实践中新矛盾的出现,对市领导县体制的争论随之而起,但市领导县体制的推行,犹如汹涌的洪潮势不可挡。至1998年底,全国共有219个市领导876个县、49个自治县、10个旗、1个特区,代管292个县级市,平均每个市领导5.6个县。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99]2号文件发出的《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指出:“要调整地区建制,减少行政层次,避免重复设置。与地级市并存一地的地区,实行地市合并;与县级市并存一地的地区、所在市(县)达到设立地级市标准的,撤销地区建制,设立地级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其余地区建制也要逐步撤销,原地区所辖县改由附近地级市领导或由省直辖,县级市由省委托地级市代管。各自治区调整派出机构──地区的建制,要结合民族自治的特点区别对待。盟的建制原则上不动。” 此文件一出,在2000年与2003年两次市领导县高潮的结果就是中国共有272个市领导1143个县、81个自治县、34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代管312个县级市;平均每个市领导5.8个县,创历史新高。在1999年~2003年5年中,平均每年增加领导县的市10.6个、市领导的县69.2个,减少地区(盟)10.6个。

二、实施地市辖县体制中出现一些严重的问题。

1、市县分治体制的结果就是城市多元化活动受到限制,离开行政手段就寸步难行,在很大程度上也失去了活力,虽然经济实力在不断增强,因受市县分治的行政区划体系的限制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中心作用。在市县分治体制下,城乡分割十分严重。这种城乡分割状态背离了商品经济的规律,限制了城市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2、地级市没有实现其初衷与期望,反而是相去甚远,在实施市领导县体制中出现了新的矛盾与更激烈尖锐的严重问题。市县(县级市)、市区(市辖区)、区县、区区之间的矛盾,市县形合神离,多数地方市县关系紧张。特别是在市县经济实力接近的地方,市县之间的经济磨擦日益严重。县普遍认为,在经济利益方面市对市辖区和县有亲疏之分。市领导县不是市帮县、市带县,而是“市吃县”、“市卡县”、“市刮县”、“市挤县”、“市压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等竞争、自由联合的要求下,用行政手段把市县强行捆在一起。市县之间必然出现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父子)与经济上的伙伴关系(兄弟)的矛盾,市领导县不仅没有缩小城乡差别,反而从体制上加剧了城市剥削农村、农业反哺工业的不合理状况。可见市县矛盾的实质是不平等竞争下双方经济利益的冲突,因此也是不可避免的。而冲突最为激烈的是一些比地级市经济好的地区。

3、拨苗助长的恶果。市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一些市就把大量的政权截留了,包括经济上等各个方面的,很多资源就到不了下面了。 当市县经济实力不相上下时,形成竞争态势,双方争资源、争资金、争人才、争项目,矛盾十分突出。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竞争多于合作,地级市的主要精力放在市区附近,并没有很好地带动县域经济。

4、市领导县体制使市县处于不平等竞争的地位,在地级市范围内统得过死,县(县级市)缺乏应有的活力,从体制上为城市掠夺农村的资金、资源提供了便利,对城市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取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特别是大量规模偏小的城市升格为地级市,为了在短时间内改变城市面貌,强化中心城市的功能,对所辖县市的剥夺尤为严重,出现了所谓“市吃县”的现象,普遍存在忽视农村、农民利益和农业发展的现象,拉大了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加剧了城市与乡村、市民与农民之间的矛盾。

三、从削员减负演变为增员增负。

现在中国有270个地级市,每年每个地市财政支出在5亿元左右,算起来就得1350亿。成立地级市后,其管辖下某些县(市)政府行政服务窗口被合并在地级市,目的就是削构减员减负。表面上被合并的部门人员少了,可是这些撤掉的部门人员仍然可以找到新职位,拿的仍然是国家俸禄,这又与市辖县的初衷背道而驰。谈不上减负,反而是地级市多了一大批拿国家俸禄的人。

四、总结。

经过20多年的实践,重新检讨市领导县体制的得失,笔者认为,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分析问题,对市领导县体制的功过成败不能一概而论。中央在1980年代初决定试行市领导县体制的初衷是正确的,也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基本相适应。 从总体上、从发展趋势看,市领导县体制是失败的,市领导县体制失败的根本原因是不适应经济体制变革的要求。 必须正确认识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和“城市领导农村”问题,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http://bbs.163.com/board/rep.jsp?b=shishi&i=132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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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6-03-31
两会热议:撤销地级市大势所趋
时间:2006年03月10日14:17
【来源:羊城晚报】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尹安学、李宜航、崔朝阳、余姝、严丽梅报道:地级市该不该撤销?昨天,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取消地级市的消息传出后,在“两会”上引起关注。 多位政协委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撤销地级市是大势所趋

  昨晚,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宪法》没有地级市这个行政层级,说严重一点,现存的地级市有违宪的嫌疑。他说,地级市的存在增加了行政成本,让省里的精神特别是财政支持不能很好地贯彻到县,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全国政协委员陈万志对我国的行政区划改革进行了深入研究。他说,千百年来,中国的发展要靠“强县”,但现在地级市将过多的精力用于辖区内城区、开发区的发展,“抽辖县的‘血’,这是地级市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

  陈万志说,国内有地方已经将地级市取消,具体办法是:直辖市直接管县,地级市变为区;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原属地级市的“区”,变为开发区;县为副厅级。

  陈万志说,现在看来,撤销地级市最大的压力来自行政机构的精简,“这正是需要改革的原因,需要地方领导人拿出改革的勇气,真正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有专家更指出,现在成立的一些地级市,已不再是一个城市型行政区,而是一个以广大农村为主体的区域型行政区。大量所谓“市民”在从事农业,非农业人口比率偏低。这种所谓的城市,实质仍然是一个农业功能或至少是半农业功能的超级“县”,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城市。

  地级市管县局面该如何破解?全国政协委员赵秀云建议采取“两步走”战略--

  第一步,赋予这些地级市辖县相当于地级市的经济和社会管理审批权限,在财政体制和审批体制上,县(市)与地级市从上下级关系,变成一定程度的“兄弟关系”;

  第二步,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实现县市和所在的地级市“脱钩”,直接由省直管县。在继续保留地级市行政级别不变的基础上,将地级市逐渐减少,人员逐步分流,最终实现“市区”一体化,地级市行政机构与原所辖城区合并,地级市这一行政层级逐步消失。
http://news.sohu.com/20060310/n242231365.shtml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03-31
转:qingsh
   应该多多设立广东中山、东莞,海南三亚,甘肃嘉峪关,这样的适域市。把现在那种恶心的广域“市”还原成本来面目的“城市”。要推动城镇化,要建设新农村,未来这样的适域城市将会越来越多。星罗棋布的中小城市和区域性的特大城市、大城市共同构成城市带、城市圈、城市网络。这样,农村才能新起来,否则不知道农村会新在哪里。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6-03-31
发改委建议:市不再管县 将建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
时间:2006年03月31日07:5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错位!越位!缺位!”昨天,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发布关于农村政治体制的研究报告,直指县乡政府长期以来履行职能的诟病,同时提出划清政府间事权、减少政府层级的建议。

  该报告指出,长期以来,县乡政府在教育卫生、农田水利、社会保障、科技文化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力不从心,反而注重对微观经济生活的介入,热衷于抓项目、谈生意。

  “管了大量不该管的事,该管的事却搁置一边。”报告揭示了乡镇职能偏失的部分表现:很多需要市场本身和农民自己解决的问题,政府却要下指标、定考核,直接插手村委会内部事务,干涉农民生产经营,替农民决策。同时某些乡镇政府还存在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的现象。

  关键原因:财力不足


  报告指出县乡财政负担过重是影响县乡政府发挥其应有职能的关键所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借鉴中央政府的思路,省、市两级也采取与县乡政府分税来集中财力,而同时,将支出责任尽可能向县乡转移。由此产生了财政收入上移,支出责任下放,县乡财政缺乏必要自主权的体制状况。

  资料显示,2004年全国仍有相当数量的县行政事业单位发不出工资或不能全额发放工资,约有半数左右的乡镇入不敷出。

  财力不足,一方面使县乡政府不得不将扩大税源作为其行政的首要目标,片面强化经济建设职能,竞相招商引资、跑项目,积极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甚至不惜竭泽而渔,牺牲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使县乡政府只能疲于应付“吃饭”的需要,无力保障公共产品的提供和社会管理的有效施行,导致乡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缺乏,经济社会运行中出现诸多不公平、不公正、不民主的现象。更有甚者,为筹措经费,不惜违法违规,向农民和企业乱收费、乱摊派。

  体制缺陷:管理层过多

  该报告称,管理层次过多导致行政成本高昂,行政效率低下。在政府间关系上,我国行政体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只关注权限程度大小的区分,而不重视事权范围的分工。在这样的体制下,县乡政府本应突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往往被其他职能所淹没、弱化。

  而在政府层级设置上,我国施行五级政府管理体制,省市政府掌握了大量行政资源,县级政府自主权过小,且市县争利严重,不利于县乡政府因地制宜履行职能。

  虚化乡镇财政

  对于上述现象,国研中心农村经济部研究室主任陈剑波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将来县乡政府的存在可以取决于省政府。如果省政府觉得需要乡镇这一级政府参与办事,由省政府掏钱养着,不需要的地方尽可以撤掉。现在某些地区由于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已经发生了撤乡并镇的情况。

  在财政方面,报告也建议,进一步推动“省管县”和“乡财县管”的改革试点,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取消市管县体制,实行省级财政直管市、县财政,市、县行政不同级但可财政同级,市级财政只管市辖区,并虚化乡镇财政,将乡镇预算归入县级财政管理,为将乡镇变为县级政府派出机构创造条件。逐步形成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体制。(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http://business.sohu.com/20060331/n242566668.shtml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04-02

请研究:

不要地市一级,撤消后干部、人员往何处去、往哪里安;中国的省是大了、还是小了,有无必要多设省、直辖市。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6-04-02
居然是“建议”两字啊
我本楚狂人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6-04-02
以下是引用jinshi在2006-3-31 11:37:34的发言:
   应该多多设立广东中山、东莞,海南三亚,甘肃嘉峪关,这样的适域市。把现在那种恶心的广域“市”还原成本来面目的“城市”。要推动城镇化,要建设新农村,未来这样的适域城市将会越来越多。星罗棋布的中小城市和区域性的特大城市、大城市共同构成城市带、城市圈、城市网络。这样,农村才能新起来,否则不知道农村会新在哪里。

广东中山、东莞,海南三亚,甘肃嘉峪关都是广域市,而且广域程度也很大.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6-04-02

三亚应该不算,

至于嘉峪关,我对周遍乡镇的人口比例不是很了解

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6-04-02
以下是引用jinshi在2006-3-31 11:37:34的发言:
   应该多多设立广东中山、东莞,海南三亚,甘肃嘉峪关,这样的适域市。把现在那种恶心的广域“市”还原成本来面目的“城市”。要推动城镇化,要建设新农村,未来这样的适域城市将会越来越多。星罗棋布的中小城市和区域性的特大城市、大城市共同构成城市带、城市圈、城市网络。这样,农村才能新起来,否则不知道农村会新在哪里。

20岁的强省派
30岁的分省派
40岁的虚省派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6-04-02
[em05][em01][em02][em03][em04][em05][em06]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6-04-02
地市一级是析地设市,缩小管辖区域,人员就近安排,职能转换
以下是引用宇宙通在2006-4-2 10:07:38的发言:

请研究:


不要地市一级,撤消后干部、人员往何处去、往哪里安;中国的省是大了、还是小了,有无必要多设省、直辖市。



在未来的行政区划体系中,现有的省和县以及新设的州仍为广域型行政建制,市则一律改回为城市型行政建制。大致相当于现有的地区的州为上级地方政府,适域型的建制市与县同为下级地方政府。至于建成区人口在30万以上的建制市,从地区中独立出来,省直辖,下设0--5个区,至于连续建成区人口在200万以上的建制市,区域中心位置重要的,中央直辖,下设多个区。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6-04-02

建国初期个别地区还是大区——省——行政区(就算这个不多)——专区——县——区——乡镇,后来干部还是有地方去。

在海峡对岸,台湾省政府也被冻结,但还是有办法处理。

干部安置当然很重要,但只会提问题不想办法,那就是说风凉话。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6-04-04
尽快解决地级市的问题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6-04-04

“陈万志说,国内有地方已经将地级市取消,具体办法是:直辖市直接管县,地级市变为区;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原属地级市的“区”,变为开发区;县为副厅级。 ”

让县升格,县官都愿意的。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6-04-07

那是不错的哦!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6-04-07

其实我关心的,并不是地级财政,因为县财政长期都归省财政直接管,也就是改革开放以后,才出现的所谓地级财政(如果不计算没有实施地级市管县的海南省和直辖市,浙江省是唯一一个坚持财政省管县的省份)。所以今天无非就是恢复而已。

还有一个问题必须要关心,那就是要不要“独立的乡镇财政”的问题。这个建议主张乡镇财政可以不要,我也是这么想的。目前很多省其实就是这么做的,把乡镇给虚掉,现在乡镇除了形式上保有人大和政府等几套班子以外,实际上跟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已经无大区别。

但毕竟法律上乡镇还是一级独立政府,所以各地基本上还是不敢直接将乡镇人民政府改为派出机构(也就浙江等省的部分县将县城周围镇改为派出机构),避免与法律冲突太多。所以不如干脆修法,废除乡镇人口政府,改为派出。反正现在“某县某某乡镇人民政府”实际上已经变成了“某县某某办事处”。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6-04-10
“独立的乡镇财政”,这好象跟县级存在重叠,乡镇一级太小,无法形成规模!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6-04-10
这只是从“财政”这一方面着手,不是整个行政系统。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6-04-11

乡镇所在地的人口,规模的确都不是很大,虚化很必要。

现在正在搞的撤乡并镇,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撤掉的乡镇和一个较大的村子差不多。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6-04-14
以下是引用环球旅客在2006-4-10 9:14:32的发言:
这只是从“财政”这一方面着手,不是整个行政系统。


经济变革是行政变革的前奏。[em09]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6-12-24
中央和地方财权矛盾升级 百姓承担高昂改革成本

□本刊记者 杨 军


  当中国经济这架大车在历史的快车道中隆隆向前的时候,智者早已预见到问题会随发展而来,于是,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始向以人为本转向。



但是,当一个庞然大物高速行驶的时候,它的惯性可能超乎所有人的想象。2006年,和谐社会被演绎得淋漓尽致,经济发展带来的问题也以日益激烈的冲突出现在人们面前,中央和地方的矛盾渐渐浮出水面。而在中央和地方的博弈中,第三方也就是民众的利益似乎被忽视了。


  矛盾升级


  在中国,中央和地方的矛盾由来以久,中央的权力收收放放,但似乎永远走不出“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的怪圈。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就是一个放权的过程,但是,随着中央权力的逐渐下放,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日益下降。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改革,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分水岭,实行分税制的初衷,就是把财力集中到中央,此前,中国的财政收入,中央占30%,地方拿70%,推行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税制后,是中央拿70%,地方占30%,在分税制实施后的当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比例由上年的22%急升至56%,中央对全国的宏观调控能力空前加强。


  但是,埋下的一个隐患是,财权上移了,事权却逐渐下移,也就是说地方的财政收入减少超过50%,但是要做的事情并没有少甚至更多,地方财政紧张必然紧随而至。而在当时以经济为标杆衡量干部政绩和地方发展程度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往往会想方设法增加财政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对地方利益有损的中央政令有时被打折扣也就不足为奇了。


  更大的后果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兴起。市场地方保护主义、执法地方保护主义甚至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不仅损害了统一法治和统一市场,而且变相削弱了中央的调控能力,中央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都或多或少遇到了来自地方的阻力。不听中央的话才能获得经济增长的利益,这似乎已经成了地方政府中的一个普遍现象。中央的权威遭受软抵抗,甚至是正面挑衅、挑战,官商勾结、官煤勾结等等已屡见不鲜。


  去年,国务院明示“9·22官煤撤资大限”,但一些地方官员发誓“宁不当官,也不撤资”。2006年11月25日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昌源煤矿,居然是已经被煤矿监察局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公告予以关闭的矿井,这个被上级明令关停的矿井,被地方政府以“置换”的名义保留下来。当然,不排除里面有官员个人腐败的因素,但地方政府对财政收入的考虑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在作为最大利益资源的土地问题上,地方政府更是我行我素。按规定,中央对土地进行五级制管理,从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省土地厅、市土地局到县土地局,各司其职。但因为之前土地出让金并不纳入财政预算体系,而是进入了地方政府的小金库,所以地方政府对出让土地热情高涨,经常集土地规划、审批、出让金收取等权力于一身,置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的政令于不顾。国土资源部的调查发现,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在60%左右,有的甚至达90%以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表明,土地出让金已占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房地产交易的有关税费也可以进入地方财政,因此,尽管中央为调控房地产从“国八条”到“国六条”以及15条细则,政令层出,却效果不彰。


  教育部原副部长张保庆曾感慨:“中国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政令不通,中南海制定的东西有时都出不了中南海。”宏观调控历经两年多,政策不断出台,但效果永远不佳,甚至出现了“越调控经济越升温”的情况,房价依然上涨,固定投资增长速度依然惊人。在2006年的宏观调控中,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和分歧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中央调控


  当政令不通到可能出不了中南海,中央收权调控是必然的。2006年的诸多迹象显示,中央开始把地方的“人、财、物”等权限收回。


  中央希望强化调控,重中之重当属紧缩地根,近半年以来,中央的多个举措都是围绕土地来进行的。



1994年分税制留了一个“小口”,土地出让金归地方政府,给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过度活跃埋下伏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7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要抓紧研究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此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强调,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9月5日,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出“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至此,地方政府卖地所得被彻底从地方小金库中剥离。


  在对土地的控制中,中央同时发力的还有进行垂直管理。11月21日,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一个高规格的四人筹备小组悄然成立,挂牌应该是指日可待。上海局督察范围除了上海,还涵盖了浙江、福建两省及宁波、厦门两个计划单列市。此前的7月,国务院正式决定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在全国设立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由中央财政划拨经费。上海局的筹备意味着中央已经开始行动。显然,打破行政区划、不受地方掣肘的土地督察局对地方政府买卖土地的冲动有着极强的制约力。据悉,年底之前,九大土地督察局都将组建完毕。


  不仅仅是在土地问题上,在很多部门,垂直管理正悄悄走近。国家环保总局在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等组建了5个环境保护督察中心,连同上海、广东、四川、北方、东北、西北等6个核辐射安全监督站,一共11个环保单位的执法监督机构,直接由国家环保部门垂直管理,以减少地方对环保执法的干扰。


  几乎同时,建设部正式启动了城市规划督察试点,南京、杭州、郑州、西安、昆明、桂林6座城市迎来了来自建设部的首批城市规划督察员。


  9月,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等8个部委组成的督察组分赴12个省区清查“亿元项目”。


  2006年初,原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三大调查队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经济调查队,合并成为国家统计局各地方调查总队,国家统计局新任局长谢伏瞻表示,实现统计的垂直管理是保证统计质量的重要举措。


  几乎所有重要的执法部门,都已经或正在讨论从地方政府序列退出,改为中央或省以下垂直管理。地方政府的权力在削弱。垂直管理还意味着,地方政府丧失了对一些部门官员任免的权力,这增加了地方不顾中央政令而我行我素的难度。拿污染企业来说,如果环保部门完全实行垂直管理,地方政府将不可能再命令当地环保局长批准污染超标企业上马。


  谁来买单


  当地方和中央两级政府耽于博弈,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改革开放28年以来,国家财政收入在以几何级数增长,但百姓的幸福程度并没有同比提升。近年来,百姓在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的同时,也面临医疗、住房、教育等重压。很大程度上,这是百姓在为中央和地方的博弈买单。


  医疗和教育原本属公共财政范围,但是地方财力不足,影响自身利益的(如削减地方公务员工资、撤并一些机构等)不愿实施,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一部分本来属于公共财政范围之内的责任也抛给社会,于是医疗过度市场化,教育产业化也甚嚣尘上。某种程度上,等于是公众联合承担了部分本应由财政负担的成本。“辛辛苦苦20年,一病回到解放前”的事情已不稀奇,寒窗十几载,考上大学却上不起的事情更常见。这种公用事业的过度市场化,已蔓延到自来水、煤气等领域,很多地方政府将城市供水设施一卖了之,政府获得转让资金,而民营化后水费上涨则完全不给补贴,要百姓买单。


  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更是给一些百姓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地方政府通过征地,以每市亩几万元的低价,将土地从农民手中拿走,通过拍卖等方式出让,地价上升几十、几百倍以上,在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联手之下,房价以令人目眩的速度上涨,别说普通百姓,连高级白领都开始为房子发愁,为了有个自己的小窝成了“房奴”一族。以至有人认为这个时代是政府、银行、房地产企业开着收割机,“割”城市居民的草。


  在地方对中央的软抵抗中,多少该关闭的矿井没有关闭,该整顿的煤矿没有整顿,民众为此付出的则是生命的代价。远的不说,仅入冬以来,各种矿难之密集就令人心惊——11月25日,黑龙江鸡西市远华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21人 死亡,6人下落不明;同一天,云南省富源县昌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32人死亡;11月26日,山西临汾市芦苇滩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24人死亡。


  随着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预算和土地督察局的成立,土地问题似乎将得到解决。但随着各部门垂直管理的盛行,人们又瞥见了新问题的影子:曾经困扰中国的条块分割会不会卷土重来?百姓会不会又面临多头管理和交叉管理?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收权,只能约束地方政府不为“害”,而无法促使地方政府为百姓服务。中央和地方的博弈,只能是玩翘翘板的游戏,一方高了另一方就低下去,高高低低无穷尽。只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民众三方加起来,才能构成一个稳定的三角。这些年,有一个词人们并不陌生,那就是“与民争利”,当政府部门在与民争利,当民众在负担更多的改革成本,那说明我们的改革还远没有到位。社会转型期确实会有很多混乱,改革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但很多时候,百姓应该承担的改革成本,并不一定像现实中这么高昂。


  建立土地、环保督察制度,在重构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方面作出了有意义的尝试。但是,中央政府似乎不应将主要精力用于直接监督地方政府,更重要的是探寻新的央地关系,如何让中央和地方联合起来更好地为百姓谋利益。南风窗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7-03-11
对"市吃县"最有说服力的地方是江西省的宜春市,是典型的"小马拉大车",成立地级市后,为了尽快树立"中心城市"的地位,疯狂掠夺下面县市大搞形象工程,特别是在全国"市管县"体制巳成为大气候的情况下,更是变本加利,几乎达到了疯狂的地步,严重阻碍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这种现象必须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并能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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