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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某些当官的搞虚假城市化难道都快疯了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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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8-13
2007年湖南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公告(2号):撤销常宁市宜阳镇,设立宜阳、泉峰、培元三个街道办事处。宜阳街道办事处辖4个社区居委会、5个建制村,总面积14.45平方公里,总人口2.33万人,办事处机关驻龙家小区40号;泉峰街道办事处辖6个社区居委会、7个建制村,总面积16.84平方公里,总人口4.35万人,办事处机关驻群英东路82号;培元街道办事处辖3个社区居委会、7个建制村,总面积16.59平方公里,总人口1.89万人,办事处机关驻泉峰西路203号。行政区划调整后,常宁市辖15个镇、6个乡、1个民族乡和3个街道办事处。——(湘民行发[2007]2号)2007-2-5

我计算一下,撤消一个宜阳镇,改设三个街道办,乡镇级领导班子由一变三,可城市人口呢?三个街办,下辖13个城市社区和17个村,城乡社区比例为43:57,总人口8.57万,城市人口不会超过4万吧!而常宁市的总人口2006年为84万,这样的地方也叫市?还撤一个镇,改设三个街道办?中国人现在到底怎么啦?一边在并乡设镇,大部分地区现在一个镇都管辖原来2--3个乡的地方。另一边又撤一个镇改三个街办?难道城市化就是这样化出来的吗?某些当官的搞虚假城市化难道都快疯了吗??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8-13
首先,你对中国的机关机构的架构并不了解,一个镇的机关和一个街道办事处的机构总数是不能相比的,光科级班子就少了人大和政协两套,包含正科级副科级官员十余名,如果加上原来县城镇所有的其他机构,那么从镇改街道要少去正副股级干部和相当于正副股级的干部一大堆,所以西部某市才要把市区所有的街道改成镇,就是为了加强领导
从一个镇改成了三个街道,表面上似乎是增加了,但是实际上未必增加了多少官员,就是因为多余的镇官员进入了其他街道和市机关了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8-13
宪法规定县下设乡镇,明目张胆的将(乡)镇撤消改为所谓的办事处,这还视法律为何物?
补充一下:本回帖是在没有仔细看主帖时写的。主帖提到的是市辖镇改街道办,不是本帖所指的问题,本人不认为其不合法。不过,县辖乡镇被撤改街道办的情况现在确实很多,本回帖的观点是针对此而言的。
[ 此贴被hnhb在2007-08-15 01:29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8-13
引用第2楼hnhb于2007-08-13 23:05发表的  :
宪法规定县下设乡镇,明目张胆的将(乡)镇撤消改为所谓的办事处,这还视法律为何物?

是你不懂法,派出机构不是地方上的机构,而是上级机构的组成部分,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不一样性质的,镇政府是乡镇一级的行政机构,而街道办事处不是,街道办事处是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它们管辖的区域是县、县级市、市辖区的直辖区域。
街道办事处等派出机构和行政村、社区都不属于行政区划单位。
历史上除华北和东北外所有的大区机构都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所属市称为中央直辖市。华北大区的管理机构:华北事务部,则是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的直接部委,与农业部等并列
各地的开发区管委会也是各级县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8-14
呵呵,中国的法律确实没有县可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构的法律渊源。
法条上说,市和市辖区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构。
县可以设立县辖区作为派出机构。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8-14
引用第4楼QQme于2007-08-14 10:23发表的  :
呵呵,中国的法律确实没有县可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构的法律渊源。
法条上说,市和市辖区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构。
县可以设立县辖区作为派出机构。

区公所是介于乡镇与县政府之间的机构,而现在需要的是管理县政府直辖地域的机构,两个机构的层次是完全不同的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8-14
都是为了安排多余干部嘛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8-14
引用第3楼之江云梦于2007-08-13 23:11发表的  :
是你不懂法,派出机构不是地方上的机构,而是上级机构的组成部分,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不一样性质的,镇政府是乡镇一级的行政机构,而街道办事处不是,街道办事处是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它们管辖的区域是县、县级市、市辖区的直辖区域。
街道办事处等派出机构和行政村、社区都不属于行政区划单位。
历史上除华北和东北外所有的大区机构都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所属市称为中央直辖市。华北大区的管理机构:华北事务部,则是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的直接部委,与农业部等并列
各地的开发区管委会也是各级县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你说的这些常识大家都懂,也用不着你来重复。正是用这些道理再加上宪法的规定,就可以证明,撤镇改设办事处是公然违法,下面我推理给你看看。
宪法规定,县分为乡、民族乡、镇。依此,县内的任何一个区域必属三者之一管辖。在所谓的撤镇改办事处后,原镇所辖区域不在任何乡镇范围之内,似乎是县政府直辖,这种状况明显直接违背宪法。再重复一遍,县区域内任何一个小区域必须是由乡镇管辖,这是宪法原文的本意。
至于市政府下设街道办事处则是另一种情况。宪法对不设区的市没有做进一步的行政区域划分,市政府下设街道办事处也不是一种行政区划,所以不违宪,不违宪就是符合宪法。
一些人也许是对法律似懂非懂,不过一些县搞镇改办事处的不合法行为未必是由于不懂法,更多是出于官员们的面子,也就是改不了市也要模仿一下,甚至也许是基于某些私利。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8-14
引用第0楼hufengwu于2007-08-13 21:24发表的 中国人难道疯了吗? :
2007年湖南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公告(2号):撤销常宁市宜阳镇,设立宜阳、泉峰、培元三个街道办事处。宜阳街道办事处辖4个社区居委会、5个建制村,总面积14.45平方公里,总人口2.33万人,办事处机关驻龙家小区40号;泉峰街道办事处辖6个社区居委会、7个建制村,总面积16.84平方公里,总人口4.35万人,办事处机关驻群英东路82号;培元街道办事处辖3个社区居委会、7个建制村,总面积16.59平方公里,总人口1.89万人,办事处机关驻泉峰西路203号。行政区划调整后,常宁市辖15个镇、6个乡、1个民族乡和3个街道办事处。——(湘民行发[2007]2号)2007-2-5
我计算一下,撤消一个宜阳镇,改设三个街道办,乡镇级领导班子由一变三,可城市人口呢?三个街办,下辖13个城市社区和17个村,城乡社区比例为43:57,总人口8.57万,城市人口不会超过4万吧!而常宁市的总人口2006年为84万,这样的地方也叫市?还撤一个镇,改设三个街道办?中国人现在到底怎么啦?一边在并乡设镇,大部分地区现在一个镇都管辖原来2--3个乡的地方。另一边又撤一个镇改三个街办?难道城市化就是这样化出来的?中国人难道现在都疯了吗?

不知道出于何种意图,感觉很怪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8-14
这个问题我觉得没什么,在是否违法违宪的问题上争辩也没什么意义。中国的区划正面临改革,各种形式的出现都应是一种尝试。镇改街道是地级市里很正常的调整,就跟乡镇撤并改革一样。法律也有不全面的地方,就像现行的市管县体制,不也好些人在喊违宪。试问宪法规定的就是合理的吗?法律要服务于现实,合理了就可以上升为合法。当然这需要些时间的,但势在必行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8-14
意图还不明确,不 能判决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7-08-14
引用第9楼天目山人于2007-08-14 12:10发表的  :
这个问题我觉得没什么,在是否违法违宪的问题上争辩也没什么意义。中国的区划正面临改革,各种形式的出现都应是一种尝试。镇改街道是地级市里很正常的调整,就跟乡镇撤并改革一样。法律也有不全面的地方,就像现行的市管县体制,不也好些人在喊违宪。试问宪法规定的就是合理的吗?法律要服务于现实,合理了就可以上升为合法。当然这需要些时间的,但势在必行

1  地级市的镇改街道办是在市辖区之下实行的,不违背法律,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市辖区必须设立乡镇。这和所讨论的不是一个问题。
2  设区的市管辖县是宪法确定的,不违法。存在的问题是管辖盲目扩大,不合理,属于行政不当。
3  宪法和法律随时件变化,有些未必合理,但基本的原则应该遵守。
4  改革允许也需要尝试,但应该是为了社会发展之需要。县实行的撤镇改街道办出于何种目的值得怀疑,未必不是县级管理层不忍镇实力太强喧宾夺主。
5  明确一下,本人所言的撤镇改办事处不合法,是指撤镇后不设乡(自治乡)镇不合法,不是对设立办事处或区公所有异议。县辖的任何区域必须在乡或自治乡或镇之内,否则就是违反宪法!
举例来说,一些不在市区的大型企业即使人数有几万之多,但至少在名义上受所在乡镇的行政管理,这样的情况是由法律确定的。
依照法律,县领导办公室那块地域也应该受所在乡镇政府依法管理,不是自己给自己设个办事处就可以取代的。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08-14
“首先,你对中国的机关机构的架构并不了解,一个镇的机关和一个街道办事处的机构总数是不能相比的,光科级班子就少了人大和政协两套,包含正科级副科级官员十余名,如果加上原来县城镇所有的其他机构,那么从镇改街道要少去正副股级干部和相当于正副股级的干部一大堆,所以西部某市才要把市区所有的街道改成镇,就是为了加强领导
从一个镇改成了三个街道,表面上似乎是增加了,但是实际上未必增加了多少官员,就是因为多余的镇官员进入了其他街道和市机关了”

不要扯了,街道办事处也有“人大工委”之类的,换个名字而已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7-08-14
引用第12楼李清于2007-08-14 17:02发表的  :
不要扯了,街道办事处也有“人大工委”之类的,换个名字而已


你自己不懂而已,望文生义都不如

人大确实是在街道有派出机构,但是是属于上级人大的机构,实质上是上级人大代表以街道为单位的分组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7-08-14
各位:我的帖子本意是说像常宁“市”这样的地方,根本就不应该设市。常宁“市”总人口有84万,面积为2052平方千米,可常宁城区宜阳镇,下分城市社区13个,农村社区17个,总人口只有8.57万,占全市域总人口的比例为百分之十,其中宜阳镇城市社区13个人口只有4万,全县的城市化率绝对不会超过百分之十。现在头脑发热不仅撤县设市,还进一步撤一个城市社区只有4万人的宜阳镇,设三个街道办,如此就更像城市啦?一方面把广大农村型政区的乡合并为镇,减少乡镇的数量,另一方面又把城市型政区的县城由一个镇划分为三个街办。如此做法不就是为了把一个农村型政区县,虚假成为城市型政区市吗?镇本来就是城市型乡级政区,现在把几个乡一合并就改成为镇,镇的城市型政区性质大大缩水了。为了把县虚假得更像市,就只好把镇再进一步划小改名称为街办。而且这样的趋势还越来越猛!发展下去不过几年,中国不仅绝大部分农村乡合并为镇,镇还要全部都改成为街办。我真耽心中国人想城市化,是不是都想疯了!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7-08-14
讨论下镇和街道办事处下属机构、组织结构的不同
引用第12楼李清于2007-08-14 17:02发表的  :
“首先,你对中国的机关机构的架构并不了解,一个镇的机关和一个街道办事处的机构总数是不能相比的,光科级班子就少了人大和政协两套,包含正科级副科级官员十余名,如果加上原来县城镇所有的其他机构,那么从镇改街道要少去正副股级干部和相当于正副股级的干部一大堆,所以西部某市才要把市区所有的街道改成镇,就是为了加强领导
从一个镇改成了三个街道,表面上似乎是增加了,但是实际上未必增加了多少官员,就是因为多余的镇官员进入了其他街道和市机关了”
不要扯了,街道办事处也有“人大工委”之类的,换个名字而已



觉得可以弄清楚“镇和街道办事处下属机构、组织结构的不同”,类比行署和地级市一起考虑,或者能找出分流官员的方式,在区划调整初期缓解压力
每当别人夸我,我就很局促,因为夸的还不够         
每当有人骂我,我就很扭捏,因为没有骂到点子上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7-08-14
讨论下镇和街道办事处下属机构、组织结构的不同
网上找的,不知道对不对啊。

镇和街道办事处是同等级的,但镇是一级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县(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直属县(市)政府领导。街道办事处是在市区设立的代表县(市)政府行使管理权。

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 派出所 工商所 税务所的直属上级领导是更高一级的相关单位,而不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是民政单位,而派出所 工商所 税务所,都是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 街道派出所由区公安局管辖,区公安局由市一级公安局管辖。

街道办事处属于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与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学校等属于协调关系
每当别人夸我,我就很局促,因为夸的还不够         
每当有人骂我,我就很扭捏,因为没有骂到点子上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7-08-15
这种做法确实不宜提倡!我倒是纳闷,当初是如何设市的?!城区才4、5万人口,就能设市?!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7-08-15
有些街道办事处太小了!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7-08-15
引用第17楼anlugx于2007-08-15 08:50发表的  :
这种做法确实不宜提倡!我倒是纳闷,当初是如何设市的?!城区才4、5万人口,就能设市?!


下边的资料你会更纳闷!(引之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研究第87页,作者浦善新)
云南省地级保山市,市域人口237万;市区(隆阳区)总人口84万;市区(隆阳区)城市人口1万。

我还不知道这个隆阳区里设了多少街道办?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7-08-15
Re:讨论下镇和街道办事处下属机构、组织结构的不同
引用第16楼xy4099于2007-08-14 23:39发表的 讨论下镇和街道办事处下属机构、组织结构的不同 :
网上找的,不知道对不对啊。
镇和街道办事处是同等级的,但镇是一级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县(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直属县(市)政府领导。街道办事处是在市区设立的代表县(市)政府行使管理权。
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 派出所 工商所 税务所的直属上级领导是更高一级的相关单位,而不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是民政单位,而派出所 工商所 税务所,都是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 街道派出所由区公安局管辖,区公安局由市一级公安局管辖。
.......



我们这里乡里的派出所 工商所 税务所的直属上级领导也都是县里的各个相关单位,而不是乡政府。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7-08-15
引用第1楼之江云梦于2007-08-13 22:33发表的  :
首先,你对中国的机关机构的架构并不了解,一个镇的机关和一个街道办事处的机构总数是不能相比的,光科级班子就少了人大和政协两套,包含正科级副科级官员十余名,如果加上原来县城镇所有的其他机构,那么从镇改街道要少去正副股级干部和相当于正副股级的干部一大堆,所以西部某市才要把市区所有的街道改成镇,就是为了加强领导
从一个镇改成了三个街道,表面上似乎是增加了,但是实际上未必增加了多少官员,就是因为多余的镇官员进入了其他街道和市机关了


不好意思,本人就在我国东部一个小县政府里混了一辈字,对于镇和街办的区别还略知一二。但是我们这里的镇是很少有科级单位的,国家编制一般在20人左右。

我反对的只是现在不少人在热中于搞虚假城市化,,
[ 此贴被hufengwu在2007-08-15 13:23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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