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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群都会区]“津港城市带”规划图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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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6-05-04
<P>“津港城市带”规划图:</P>

[ 此帖被QQme在2009-10-29 16:35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6-05-04
典型的好大喜功!!![em01][em01]
做爱做的事  交配交的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05-04
荒唐之及,赣州能形成大城市的话诸暨就能成为特大城市了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6-05-05
全国除西北、西藏外,没有成不了的!~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05-05

都划到天津去了,偏偏要把北京划出去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6-05-05
LZ好像对现有的大城市有仇,难道深港加起来还不及惠州?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6-05-05
呵呵,不把小城市划进去,大城市划出来就显不出来天津啊![em04]
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6-05-07

我还以为是天津市区到塘沽港区的规划呢

我本楚狂人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6-05-14
靠,这叫什么规划?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6-05-19
纯粹意淫!!!!
我的眼里为什么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6-06-19
“津港城市带”规划图:
这样的规划没有任何意义。
大中华帝国党政军总理大臣、大唐帝国复兴委员会委员长、大中华安全与发展事业执行总监、大中华散失领土收复指挥部总司令、大中华海外殖民委员会主席、大中华文化与产业海外推广应用委员会主席、大中华帝国驻联合国全权代表、国家复兴与管理学博士、海陆空三军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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