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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关于县级市分区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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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8-12


按宪法规定, 县级市是指不划分区的市, 但上次看到一个资料, 有许多的县级市都分了区, 这是怎么一回事, 是因为所划的这些区是没有行政意义的区吗, 仅有经济或某写其他的功能

有经验的麻烦解释一下, 谢谢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8-12
想与地级市平起平坐吧?!一旦时机成熟,就升格为地级市。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8-12
那他们设区岂不是有悖于宪法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8-12
县级市下的区是派出机构,不设区人民政府,解放初期有一段时间除外。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8-12
不仅仅是县级市可以有分区,县和市辖区都可以有分区,这个区是派出性质的,所以宪法所不载,但是其他法律条文还是有规定的,它的管理机构叫区公所,是县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在合乡并镇浪潮中,大部分区公所消亡,在东部地区,仅存一个赵家蓬区,属于河北省,因扶贫而存在。区公所也是县级经济开发区和县级旅游区管委会的法源。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8-12
特别的行政区划吧,而且像县级市辖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是和镇平级的。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8-12
有县辖区,派出机构--区公所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8-12
感觉区这个字容易引起歧义,应当专用于指城市主城区的某一区域。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8-12
又想到一个主意,能不能像东莞那样,乡镇撤并以后,县下面可以设大区片,原来一个县管几十个乡镇的,现在只管几个大的分块
每当别人夸我,我就很局促,因为夸的还不够         
每当有人骂我,我就很扭捏,因为没有骂到点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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