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2784阅读
  • 6回复

[市制]设市的标准该怎么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8-12
如题。

跟广域的省县不同,城市有规模大小的问题,也因此出现城市分类分等的问题。

我认为市的出现是这样的,从一个集市发展成一个固定的从事工商业的街道,当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发展成城市,等规模再大一点上级-县管不来的时候,就划出来另外设一个县(为名实相符而取名为市),再大一点的时候省管不住了就成为直辖市。

从上面看市的发展,跟城市规模、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有很大的关系,人为的设市或者限制对城市的发展是有害的。这得出一个观点:无论大小,城市就是城市,无所谓你比较高等,我比较糟糕,然而"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每个城市因为自己的规模、人口等情况就需要区别对待了,比如说上海人口近两千万,可是厦门的人口就百来万,两个都是城市,警察局的地位是一样的,可是警察的人数不应该一样的,上海的警察多个十几倍那也是正常的。

回到题目的设市标准,如上所述关键在于城市人口的认定。现在的标准千头万绪,然而快刀斩乱麻,城市人口和乡村人口的区别关键在于居民构成是不一样的,城市人口的职业多是非农业的,人口密度大,居民特性是比较复杂,南腔北调,龙蛇混杂,而农村人口具有比较高度的同质性的,然而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最好区别办法是居民的小社区的分类,村里的人口是属于农村人口,街道上的人口属于城镇人口这是很明显的,所谓的街道就是市的原型——集市,我们不能因为这个街道没有设立市就是说街道不属于城市了。

所以我认为设市的标准应该放在街道人口的区别上,仿照农村,一个街道如果统一在五千到一万的话,那么以东部为例
1、街道人口在五万以下(数个街道),设镇
2、街道人口在五万以上(十几二十个街道),设市
3、街道人口在三十万以上(几十个街道),由于人口规模已超过县的能力(我认为一个县管三五十万人口是比较合适的),设立县级市(或称省辖市)
4、街道人口在六十万以上,由于街道太多了,设立可以设区(区也是居民自治体)的市。
5、街道人口在三百万以上,由于区的太多了,可以废除居民自治体-区,改设较大的市(此时设立规模比原来大的区,比如说人口五十多万、三五十个街道的区,并且成立政府机关,副县级,也就是现在仿照现在的地市辖区)
6、街道人口在七百五十万(以香港人口为基准), 区域发展龙头城市,就可以升级为直辖市。我个人认为上海是直辖市最好的示范。天津的区位不咋样,重庆辖区又大到夸张了。设立新的直辖市又没多大意义,如果非要有的话,深圳是不错滴。

城市周边的农村问题,我认为这得看情况,如果城市和农村一体化相当高,互相离不开,那得合并起来,如果街道人口超过乡村人口,就设市,反之设镇,至于县级以上的市就没有多少必要城乡一体了,以厦门为例,同安尽管是区,可是去过的人都说是农村,离市区边境也很远,单独设县远比设区要合理多了,可是如果厦门市区发展到同安境地的时候,县改区就比较合理了。

上面有提到六类城市,其中镇由于城乡并存就不列入城市了,但是镇辖的街道依然是属于城市范围的,将来依然要算入各级地方的城市人口。为方便,
1、甲类市:对应县辖市
2、乙类市:对应省辖市(普通)
3、丙类市:对应设区市
4、丁类市:对应较大的市
5、戊类市:对应直辖市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县、市、州
……
市、区、乡、镇
街道、村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8-12
越说越糊涂!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8-12
  还是乱!中国的市,级别太多了!
需要翻墙服务,请QQ1536730201。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8-12
最好只分两级:县级市——省辖市;省级市——直辖市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8-13
引用第1楼hufengwu于2007-08-12 11:49发表的  :
越说越糊涂!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8-13
应该是没说清楚:

从行政层级上看:
县辖市→省辖市→直辖市 共三级

而城市的五种分类是根据城市的规模来分类,无关行政层级,比如说乙类市和丁类市行政上都是省辖市,地位一样,各自的职权范围是相似的。

然而因为各自城市规模的区别,则需要在管理进行分类,比如乙类市人口少,所以不像人口多的丁类市需要区划分区。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因为两类市都是省辖市,地位一样,丁类市的分区的职权只能由市派出,而不是独立的一级政权。

简而言之,市只有三种,乙类市的市长跟丁类市的市长是同一等级的,而国家在管理上细分成五类。
[ 此贴被yoyoky在2007-08-13 12:53重新编辑 ]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县、市、州
……
市、区、乡、镇
街道、村
GZH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8-13
从建成区人口来看:
县辖市:5-----30万城区人口
省辖市:30万----300万城区人口
直辖市:300万以上城区人口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