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张继平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包头市行政区划的批复》,涉及调整的区县进行了交接签字。
市委副书记、市长呼尔查在讲话中指出,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是我市改革发展历程中一件具有深远影响的大事。全市行政区划调整交接仪式的举行标志着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调整行政区划是我市审时度势作出的科学决策,是适应发展要求、着眼于未来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包头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近年来,随着我市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一些地区发展空间受到限制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许多工作由于行政区划问题交叉重叠或产生空白,客观上制约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为顺应形势发展,市委、市政府经过长期酝酿、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作出了调整行政区划的重大战略决策。通过这次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将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域结构,完善城区功能,增强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将进一步拓展昆区、青山区、东河区、高新区的发展空间,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将进一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合理配置。行政区划的调整,对于加快推进我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呼尔查强调,全市各级干部都要充分认识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行政区划调整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全市各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一个目标,一股劲头,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共同把这件事关全局、影响长远发展的大事办好。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各旗县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有序落实工作措施。各部门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积极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特别是在调整过程中和运转初期,更要把工作做好做实,使调整尽快到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搞好行政区划调整期间各项工作的衔接,各区要重点做好经济指标、发展指标的对接,各相关部门及主要负责人也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生产不停滞、工作不脱节、服务不中断、管理不松懈,使各项日常工作不因行政区划调整而产生任何影响。二要广泛宣传动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了解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纠正各种片面、落后的认识。要把区划调整的重大意义、区划调整带来的机遇以及区划调整后的发展前景说清说透,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大局意识,充分理解并自觉支持区划调整工作。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上上下下形成共识,推动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三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紧操作。完善机构和人员配置,调整划转财税收入,保持企业优惠政策连续,妥善安置涉及调整的农牧民,做好人口流动户籍调整,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解决好九原区城区供水问题,完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建制,完成勘界竖桩划界任务等各项工作时限的具体要求。在执行方案的过程中,要严肃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组织纪律,使各级干部能够从思想上、行动上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保障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有序开展。市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在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和纠正,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四要维护稳定。各级干部要高度重视区划调整进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要主动深入一线、深入到矛盾集中和相对困难的地方,把群众的思想动态摸得更深更透一些,把各方面的情况考虑得周到细致一些,把可能遇到的困难想得多一些,要依法合理地解决问题,积极稳妥地化解矛盾。要密切关注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五要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行政区划调整必然会触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具体工作中,要高度重视民意、关注民生,及时处理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同时,要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对涉及农牧民利益的土地承包、征占、拆迁补偿等问题,要从大局出发,从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出发,千方百计予以解决,努力让群众满意。要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绝不能因为区划调整使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影响。
廉素强调,全市各相关地区、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实施意见要求,抓紧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实施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自觉地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严格执行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快速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做好工作,又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搞好组织实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顺利实施。同时,要正确处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特别要处理好行政区划调整与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各项工作的关系。既要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又要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圆满成功。(文/张群群 王雪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