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1956年设市。设置葫芦岛市,其行政区域为原锦西县的城关区、第九区的15个行政村和杨家杖子镇。(1956年9月1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37次会议决定),葫芦岛市设立锦西区、杨家杖子区、马杖房子区(辽宁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10月10日批准);锦西县仍属锦州专区;1957年撤销葫芦岛市。将葫芦岛市原属辖区行政区域全部划归锦西县领导。(1957年6月14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52次会议决定)。1961年设立锦州市葫芦岛区,以锦西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辽宁省人民委员会1961年2月8日批准),1969年撤销锦州市葫芦岛区,并入锦西县。(辽宁省革命委员会1969年9月9日批准)。1982年设锦州市葫芦岛区和南票区,将锦西县的南票镇和沙窝屯公社合并改设为南票区;葫芦岛镇和稻池公社的稻池、玉皇阁、齐家屯、岔沟、毛家屯、茨山、南荒地、跃进8个大队以及先锋、望海寺2个渔业大队合并改设为葫芦岛区。(1982年8月13日国务院【国函字168号】批复)。1985年1月17日国务院【国函10号】批复:撤销锦西县,设立锦西市(县级),以原锦西县的行政区域为锦西市的行政区域。 1989年6月12日国务院【国函42号】批准:1.锦西市升为地级市。 2.将锦州市的葫芦岛区、南票区划归锦西市领导。3.锦西市共设连山、葫芦岛、南票3个区。连山区辖原锦西市9个街道办事处和杨屯、杨家杖子、高桥、寺儿堡、虹螺岘、台集屯、新台门、金星、锦郊、东青堡、塔山、沙河营、老官堡石灰窑、杨郊、孤竹营子、白马石、山神庙子、张相公屯19个乡镇。葫芦岛区辖原管辖的4个街道办事处和稻池乡、原锦西市的独树沟乡。南票区辖原管辖的8个街道办事处和兰甲屯、沙锅屯乡、原锦西市的暖池塘、缸窑岭镇、黄土坎乡。4.锦西市实现市领导县体制,辖绥中县、建昌县。 5.兴城市由省直辖。由锦西市代管。
说恢复原名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