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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09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全部完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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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8-12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2009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国31个省(区、市)共81个城市申报了用地。经严格审查,核减城市建设用地1522.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106.1公顷。核减后,国务院批准81个城市用地总面积为34422.3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5265.69公顷,较去年增加16.7%。批准用地中,涉及农村集体土地27618.54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80.2%;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占居住用地的81.1%。

    用地审查中,国土资源部重点把握四个方面:一是严控用地规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年均用地,衡量今年城市用地规模。对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导致城市用地规模偏大等特殊情况的,具体分析用地需求。二是结合已批准用地的供地情况进行审查。对近两年来批准的城市用地供地率低的,酌情核减新增建设用地,促进存量土地的及时利用。三是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产品建设项目用地。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居住用地的比例必须达到70%以上。四是严格补充耕地、足够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耕地开垦费、征地补偿安置费和社会保障资金安排必须达到当地规定的标准,并督促省级和市人民政府做好落实工作。

    从批准情况看,今年有41个城市新增建设用地比去年有所增加,29个城市比去年减少,11个城市与去年基本持平。总的来看,今年批准的城市新增建设规模较去年增加16.7%。用地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一些城市以前用地量少,用地基数低,今年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用地量明显增加。二是有些城市尤其部分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用地量依然较大。三是由于扩内需、保增长,今年新建的城市基础设施较多,与去年相比城市交通运输用地增加68.2%。从批准的规划用途看,七成以上的批准用地用于城市交通和公共基础设施及居住项目建设。部分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不占用新增建设用地,主要通过存量土地安排解决。与此同时,半数以上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发展需要,许多城市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

    部耕地保护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存在申报用地规模偏大、申报不及时以及已批准用地供地率低等问题,需要尽快研究解决。今后工作中,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和范围,促进城市合理发展;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要结合供地率统筹考虑,批而未用存量土地多的,相应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防止土地闲置;总结近年城市用地申报工作经验,进一步改进申报工作,及时组织城市申报用地,受季节影响急需用地的城市,可以提前申报城市用地;结合现行法律的修订,进一步研究解决审批制度层面深层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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