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温县政府驻地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15]13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县撤乡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批复(焦政文[2015]107号):
一、同意撤销温泉镇、岳村乡、南张羌镇,县政府驻地实行城市管理体制。
二、同意调整祥云镇管辖范围,将祥云镇的平王、盐东、北冶、麻峪、下石井5个行政村析出。
三、同意设立温泉街道办事处。辖原温泉镇柴门庄、郑门庄、刘门庄、南张、觉世头、西南王、东梁所、西梁所、前东南、后东南王10个建制村和原温泉镇南大街、育才街、北新街、马道街、东关街、青峰、崇山、尚武、怀源9个居民委员会,辖区面积8.82平方公里。办事处驻地设在原温泉镇政府。
四、同意设立岳村街道办事处。辖原岳村乡三家庄、前秦岭岗、后秦岭岗、牛洼、西郭作、赵郭作、裴昌庙、吕村、韩郭作、贺村、岳村、边沟、杨庄、东坡、五里远、方头、西坡、西关白庄18个行政村和原温泉镇工茂街、福利街、建设街、新建街、永兴街、弘达、青峰7个居民委员会,辖区面积19.91平方公里。办事处驻地设在原岳村乡政府。
五、同意设立张羌街道办事处。辖原温泉镇前上作、后上作、张圪垱和原南张羌镇北张羌、常店、北渠河、南渠河、段沟、南张羌、徐沟、杨沟、卫沟、陆庄、马庄、冉沟、大渠河、朱沟17个行政村,辖区面积21.62平方公里。办事处驻地设在原南张羌镇政府。
六、同意设立黄河街道办事处。辖原岳村乡东关白庄;原温泉镇张王庄西村、张王庄中村、张王庄东村、张庄、滩王庄、滩陆庄;原祥云镇平王、盐东、北冶、麻峪、下石井;原南张羌镇朱家庄,共计13个行政村,辖区面积75.3平方公里。办事处设在张王庄东村,与温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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