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日期:2016-10-17
关于京城路街道索河街道和豫龙镇设立及
调整划分社区公示
荥阳市民政局
(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荥阳市民政局近日就京城路、索河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域范围和增设社区居委会的请示》以及豫龙镇政府《豫龙镇关于成立社区居委会的请示》,依据法定程序,对京城路街道、索河街道、豫龙镇设立及调整划分社区进行了调研、审查。现将审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京城路街道社区调整划分情况:
全辖区现有社区居委会6个,调整后划分为13个:
(1)汜河路社区居委会:东起塔山路,西至万山路,南起新民街,北至站前路的城市区域。(居委会办公地点拟设在站前路西端南侧)
(2)建业社区居委会:东起塔山路,西至万山路,南起索河路,北至新民街的城市区域。(居委会办公地点拟设在演武路与塔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3)铁龙社区居委会:东起三公路豫龙镇交界,西至塔山路,南起演武路,北至建设路(含道北友谊路以东)的城市区域。(居委会办公地点拟设在广武路与演武路交叉口向北100米东侧)
(4)大海寺路社区居委会:东起塔山路,西至万山路,南起郑上路,北至索河路的城市区域(居委会办公地点拟设在万山路与大海寺路交叉口北50米)。
(5)福泽社区居委会(新设):东起塔山路,西至万山路,南起新310国道,北至郑上路的城市区域(居委会办公地点拟设在福泽花园)。
(6)平安社区居委会(新设):东起广武路,西至塔山路,南起康泰西路(步行街),北至演武路的城市区域(居委会办公地点拟设在广武路与索河路交叉口西南角)。
(7)腾飞街社区居委会:东起京城路,西至广武路,南起康泰路,北至演武路的城市区域(居委会办公地点拟设在腾飞街周围)。
(8)海天社区居委会(新设):东起棋源路,西至京城路,南起康泰路,北至演武路的城市区域(居委会办公地点拟设在海天国际小区)。
(9)海龙社区居委会(新设):东起荥泽大道,西至棋源路,北起演武路,南至康泰路的城市区域(居委会办公地点拟设在海龙小区五期)。
(10)永安街社区居委会(新设):东起广武路,西至塔山路,北起康泰路,南至新310国道的城市区域(居委会办公地点拟设在永安街嘉禾芙蓉园小区)。
(11)繁荣街社区居委会:东起京城路,西至广武路,北起康泰路,南至新310国道的城市区域(居委会办公地点拟设在繁荣街与工业路交叉口郑上品小区)。
(12)勤政社区居委会(新设):东起三公路,西至京城路,北起康泰路,南至新310国道的城市区域(居委会办公地点拟设在郡临天下小区)。
(13)文博社区居委会(新设):东起荥泽大道,西至三公路,北起康泰路,南至新310国道的城市区域(居委会办公地点拟设在泰成悦府小区)。
2、索河街道社区调整划分情况:
全辖区现有社区居委会8个,调整后划分为9个:
(1)政法社区居委会:东起万山路,西至成皋路,南起索河路,北至汜河路。
(2)兴华社区居委会:东起成皋路,西至高山路,南起索河路,北至通站路。
(3)老城社区居委会:东起顺河街,西至荥密路,南起郑上路,北至索河水系。
(4)广场社区居委会:东起成皋路,西至索河桥,南起郑上路,北至索河路。
(5)火车站社区居委会:东起友谊路,西至兴华路,南起站南路,北至建设路。
(6)成皋社区居委会:东起万山路,西至成皋路,南起郑上路,北至索河路。
(7)龙湖社区居委会:东起万山路,西至索河水系,南起310国道,北至郑上路。
(8)建材厂社区居委会:东起通站路,西至张湾村,南起演武路,北至汜河路。
(9)索河湾社区居委会(新设):东起万山路,西至兴华路,南起汜河路,北至站南西路。
3、豫龙镇社区设立情况:
拟在该镇辖区相关区域新设立3个城市社区:
(1)万业社区居委会:东起荥泽大道,西至三公路(包含御景阁),南起演武路,北至陇海铁路。
(2)檀山社区居委会:东起织机路,西至荥泽大道,南起郑上路,北至索河路。
(3)大溪地社区居委会:东起桃贾路,西至飞龙路,南起高铁南一路,北至郑上路。
二、法律法规依据和相关原则
(一)社区的设立、调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12月26日发布):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2.《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依靠群众推进社区管理创新的意见》(郑发〔2012〕16号):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一般在3000户左右;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3. 社区划分本着“严格规模标准,兼顾发展前景”的原则。
(二)社区命名
基本遵循地名命名原则。
1.命名用字简明确切,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
2.禁止使用有歧视含义的文字命名,避免生僻字;
3.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名字命名;
4.社区名称突出反映辖区地理、人文等特色、特征,以街(路)名称命名社区的,该街(路)应在该社区范围内并处于主街道地位。
三、登载公示的媒体和反馈意见方式
1.公示载体:荥阳市人民政府网、荥阳网、荥阳民政网、荥阳手机报等电子媒体,《荥阳学习》纸质媒体。
2.反馈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信件邮寄、直接送达、电话联络等方式,反映您对公示的社区设立、调整,特别是社区名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荥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市民政局309室),电子邮箱:xysjczqhsqjsk@163.com ,联系电话:0371-64679129
四、公示期限
2016年10月17日——11月17日
来源:http://www.xingyang.gov.cn/sitesources/xyszf/page_pc/xwzx/tzgg/article6f47ad684c154274b117ad58883df1b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