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2358阅读
  • 2回复

[浙江]江山市清湖镇撤镇设街,上余镇局地划归双塔街道,碗窑乡局地划归虎山街道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7-11-21
— 本帖被 超微星 执行加亮操作(2017-11-21) —
浙江人民政府关于江山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http://www.zj.gov.cn/art/2017/10/16/art_32431_294590.html

文章编号:浙政函〔2017〕107号
发布机构:省政府办公厅
内容描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江山市部分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正文:




        衢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江山市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衢政〔2017〕19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江山市清湖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江山市政府直辖,并在此区域内设立清湖街道。调整后,清湖街道辖26 个行政
村,街道办事处驻航山路1 号。


        同意将江山市上余镇所辖的迎宾村、陶村村、大夫第村划归江山市双塔街道管辖。调整后,上余镇辖18 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兴余路105 号);双塔街道辖5 个社区、23 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江滨路54 号)。

        同意将江山市碗窑乡双龙村、桑淤村、协里村划归江山市虎山街道管辖。调整后,碗窑乡辖9 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淤头基1 号);虎山街道辖8 个社区、14 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通达路1 号)。

        你市和江山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江山市自行调剂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此帖被超微星在2017-11-21 21:0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7-11-29
11月26日下午,在江山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会上,江山市委书记童炜鑫和市长舒畅共同为新设立的清湖街道授牌。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7-11-29
镇长、副镇长变成主任、副主任,可以直接任命,不用人大来选了。
忘记过去的人,必将重蹈覆辙。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