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是住建局的,再来看规划局:
射洪县人民政府:
对照《设立县级市标准》,我局就涉及的撤县设市具体指标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设立县级市与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相衔接”指标射洪县是《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成渝经济区四川部分“一极一轴一区块”规划中“南遂广城镇密集区”;是四川省划分五大经济区,“优化一核、强化两主轴、推动三圈层、培育四带”发展思路的三圈经济区域;射洪县“两化互动、三化联动”同步发展,在“十二五”期间全省率先示范;《射洪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已经四川省住房和建设厅(川建规函〔2015〕703号文件)批准实施;射洪县城乡规划与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相衔接。
二、关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指标射洪县按照《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进行分期建设,2015年县城城市建设用地达30.21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83.92平方米,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及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与环保、交通、水利、林业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城市居住、商业服务、工业、基础设施、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物流仓储等各类用地均纳入了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年度用地计划实施。
三、自查评估结论通过对照自查,我局认为射洪县
“设立县级市与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相衔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两项指标符合国家《设立县级市标准》,请予以上报。特此报告。
射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