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省管县派都支持小省制,认为应该把我国划分为40-80个省,以此实现省直管县。但这样执行危害极大。
第一,假如省管县是科学的,为何要分省?这就是一种“削足适履”!以我国的人口、面积和政务数量,必然导致三级制(省-地-县)。
第二,省的范围一旦减小,一省之内很难包含两个或三个大城市。因此省会在经济体量上更加超过其他行政单位。而大城市必然会吸引周围的劳动力、市场和资源,这导致省会会吸引太多的资源。一省之内,很容易导致省会独大。
第三,实际上我国适合做省会的城市不是太多。如果将经济特别强的城市设为省会,更会造成省会独大的问题;而其他的城市也不一定能起到带动省域经济的作用。
湖北就已经出现了武汉独大的问题,省管县派总是污蔑地级市吸血,碰到省政府、省会吸血的问题就不说话了。小省制最终不过是把一级行政区变成了几十个“大号的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