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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5 发表于: 2003-07-13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3-7-13 10:21:24的发言:
QQme :
较大的市是指设区的市,说白了就是地级市,但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仍是三级区划,名义上市并没有分级,只是有的设区有的不设区,设区的实际上就是地级市,不设区的实际上就是县级市。
我国所有的地级市都有制订地方法规的权力,并不是象你说的只有十八个。
另外,我是法律专业的自学大学生,还没毕业。
法律的问题我应该会知道多一些。

请自己去查一查较大的市的定义,再下就是指地极市这种常识性错误的论断好吗?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76 发表于: 2003-07-13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3-7-13 0:16:23的发言:
分省的事,十几年前我就有方案了!
只是现在自已否定了!
反对中华大帝的划省不根据人口的方案!
民族、文化、经济的因素要考虑,但方言的因素不能考虑太多!
比如我人建议设立“客家省”,那哪象一个省啊!

我没有不根据人口来分,我说多次了,要从多方面考虑,考虑的方面我都列出了,不看清楚别人的观点就大加抨击,既是对别人不尊重,也是显示自己的草率和轻浮。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77 发表于: 2003-07-13
中华大帝 :
你怎么把辩论说成是抨击?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78 发表于: 2003-07-13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3-7-13 17:30:45的发言:
中华大帝 :
你怎么把辩论说成是抨击?

你看看你的一开始的口气象不象抨击?不是我乱说,是给别人的感觉就象!口气好一点不行吗?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79 发表于: 2003-07-13
中华大帝 :

不过老实说,你的那个新疆分拆和建客家省的方案我确实反对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0 发表于: 2003-07-13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3-7-13 18:01:03的发言:
中华大帝 :
不过老实说,你的那个新疆分拆和建客家省的方案我确实反对

1、我从来都没说你不可以不同意我的看法啊,我的看法又不是什么金科玉律,你有你的观点,我有我的观点,很正常的啊!
2、我只是说你提反对意见要看清楚,比如你一开始没看清楚我的基本理论是什么,就以为我是按照方言来分省,事实上,仅此一个,且出发点更多的是经济,人文相近是个有利因素,且我有明确注解,我反对按方言分省,你自己又不看!还有你怎么知道我不重视人口,人口在区划中的地位还需要多言吗?只是反对唯人口论,我的意思说得在明白不过了,还是你看得不仔细!
3、还有就是不要动不动用坚决等过激的词汇,好象我造成了多大危害似的,大家不过是探讨一个理论,没必要这样,对吗?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81 发表于: 2003-07-13


你再回那个贴看一看,我说的是:“根据土地面积划省的方案我坚决反对!”难道这个使用坚决有错吗?我想这个你也是坚决反对的。
按方言分省的事,是我不对,我没看清楚。
那三个反对新疆拆分反对客家建省反对川西并藏东建省的贴,我并没有使用坚决字样。
——————————
事实上我们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分省方面,其他的地方认识应该没有太大差别。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2 发表于: 2003-07-13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3-7-13 19:04:16的发言:
你再回那个贴看一看,我说的是:“根据土地面积划省的方案我坚决反对!”难道这个使用坚决有错吗?我想这个你也是坚决反对的。
按方言分省的事,是我不对,我没看清楚。
那三个反对新疆拆分反对客家建省反对川西并藏东建省的贴,我并没有使用坚决字样。
——————————
事实上我们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分省方面,其他的地方认识应该没有太大差别。

同样,我的分省中有几个完全是从面积一点来考虑问题的?即使象新疆和西藏我也是从民族、地理、面积等多方面来考虑的,就算这样,我好象没再分别的面积大省吧?既然这样,又何来针对我的方案来谈坚决反对按面积分省呢?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83 发表于: 2003-07-13
中华大帝 :
这样说吧,新疆、西藏、内蒙三自治区的面积是很大,比普通省份大六七倍吧(大概);但人口也较少,新疆和内蒙只有普通省分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大概)。西藏更少得可怜,只有两百多万,如果单纯从人口角度说,西藏充基量就一个较大的县。
因此我的观点是:新疆、内蒙的地大和人少:6-7比3-4,但人口毕竟比土地重要一点,就当两者持平,因此新疆和内蒙不分也不合。
而西藏人口是普通省份的二十份之一,6-7:20,人口又比土地重要一点,西藏是“小”了,不是“大”了,而西藏附近又有许多藏族自治州,人口也不多,所以我认为应将青海南部、四川西部的藏族州并入西藏。
青海北部则并入甘肃,甘肃人口很少,面积也不算很大。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4 发表于: 2003-07-13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3-7-13 19:27:51的发言:
中华大帝 :
这样说吧,新疆、西藏、内蒙三自治区的面积是很大,比普通省份大六七倍吧(大概);但人口也较少,新疆和内蒙只有普通省分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大概)。西藏更少得可怜,只有两百多万,如果单纯从人口角度说,西藏充基量就一个较大的县。
因此我的观点是:新疆、内蒙的地大和人少:6-7比3-4,但人口毕竟比土地重要一点,就当两者持平,因此新疆和内蒙不分也不合。
而西藏人口是普通省份的二十份之一,6-7:20,人口又比土地重要一点,西藏是“小”了,不是“大”了,而西藏附近又有许多藏族自治州,人口也不多,所以我认为应将青海南部、四川西部的藏族州并入西藏。
青海北部则并入甘肃,甘肃人口很少,面积也不算很大。

1、我说过,我不会因为人口少来制约分省,因为分省的最终目的是方便管理,而不是为人口而人口,无论人口还是面积那一项不方便管理的,都要改。明白了吗?
2、如果单纯从人口角度说,西藏充基量就一个较大的县。这种比方本身就是不确切的,再一次证明了你把人口看的凌驾与一切其他因素。最多只能是说西藏的人口相当与一个县的人口!但这里谈的是区划,所以无论西藏人口怎么少,历史上他从来都最起码是一个省级区划,具有省以上的职能。区划的只能不但只有管理人口。
3、如果区划最终的目的不是管理,而是局限与人口的多少的话,那么世界上许多小国还要在分那么多二级、三级区划做什么?人口按你的逻辑已经是相当少了,可见,管理一直是最终目的,你不要把重要的因素和目的相混淆,因素更不能制约目的。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85 发表于: 2003-07-13
1、这一点我们的分歧主要集中在新疆的面积大倒底有没有造成管理困难?如果造成,那么分省能不能解决这个困难?我两个的回答都是否定的,你的回答则是肯定的。
2、清注意我写在最前面的“如果单纯从人口角度说”!我并没有认为西藏不够格当省。
3、区划的目的确实是为了管理,但考虑人口因素也是为了便于管理。至于外国,因为我不了解,也因为国情不同,我很难作出评价。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6 发表于: 2003-07-13
中华大帝 的话说了不少,言辞也够激烈,可惜是朝天上放机关枪——发弹不少没有一个中靶的。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87 发表于: 2003-07-13
1、既然分省方案不同,理由当然是不同的。
2、我不可能不注意你的前提。但请你仔细体味我修改后的话和你的原话读起来有什么不同。
你的:如果单纯从人口角度说,西藏充基量就一个较大的县。
我的:最多只能是说西藏的人口相当与一个县的人口!
尽管很相近,你的讲法一般人看了的想法是什么?一般都认为后面是转折语气了吧,如果你不解释,联想你的观点,歧义就自然产生了。而我的则完全不会有别的想法。
3、外国区划你了解不多,这一点是个劣势,论坛很多兄弟都很精通的,况且区划本来就是相通的,可以象外国吸取经验,切不可一句国情不同就一瞥了之,很简单,世界上有那国没自己的国情?那么区划都要有自己的一套了?事实上这个结论显然是错的!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88 发表于: 2003-07-13
北极星 :
你那个包括中亚的,什么时候贡献出来啊?我可是等得心都痛了。可怜我的心。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9 发表于: 2003-07-13
中华大帝 :
1、这个可以放一放。
2、我们的共同点是认为西藏人口确实是少。而我提出的将青海南部、四川西部(甚至还可以加甘南州、迪庆州)并入西藏,也是考虑了民族的因素、自然地理的因素、历史的原素的(除清朝以外,这些地区一直属于西藏的)
3、事实上外国区划我也知道一些,只是我也发现外国的区划有许多本身也不合理,区划问题不仅中国有,外国也有。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90 发表于: 2003-07-13
这个观点我和你相反,少数民族大省要的是分,而不是并,理由我已经详细说明。如果想有利于国家统一的话就分和混合吧,这时候,人口因素会让位与民族因素。兄弟可以看看怎样有效的管辖民族地区的历史做法,和借鉴失败的苏联、南斯拉夫按民族划分区划的做法。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91 发表于: 2003-07-13
你所谓的民族因素应该就是怕西藏独立?
对吗?
它独立不了!
至使独立,青南、川西也不一定根它。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92 发表于: 2003-07-13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3-7-13 20:29:25的发言:
你所谓的民族因素应该就是怕西藏独立?
对吗?
它独立不了!
至使独立,青南、川西也不一定根它。

我的观点就是这样,不是你认为的就是发展发向吧?更何况独立不独立国家都在控制,不是你叫叫别人就不闹独立了!

还有,我要说多少遍你才能停止扩展话题呢?我们该讲的都讲了,不要再毫无意义的展开了吧。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93 发表于: 2003-07-13
以下是引用中华大帝在2003-7-13 20:20:11的发言:
这个观点我和你相反,少数民族大省要的是分,而不是并,理由我已经详细说明。如果想有利于国家统一的话就分和混合吧,这时候,人口因素会让位与民族因素。兄弟可以看看怎样有效的管辖民族地区的历史做法,和借鉴失败的苏联、南斯拉夫按民族划分区划的做法。

如果照你所说的人口因素让位于民族因素,那将藏族地区合并成一个省份有何不妥?
这样即符合人口因素、也符合民族因素、还符合自然地理因素、还符合历史因素、还符合文化和认同因素,唯一不符合的就是面积因素,五个符合、一个不符合,5:1!综合考虑的话也应该通过。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94 发表于: 2003-07-13
我来说几句:我国所谓的民族自治其实是分裂的基础,现存的自治区除了西藏其他都因该撤销,我的方案:内蒙古一分为三,东部和东北三省重新组合分设辽东、辽西、吉林、松江、黑水五省,西部除阿拉善盟恢复绥远省,阿盟和宁夏划归甘肃;广西恢复为省;保留西藏,但是坚决不能扩大西藏的管辖范围,如果能恢复西康省还应该将昌都地区划出,以此来保证对藏族地区的分而治之;对于新疆我有两个想法,一是恢复为省,一是分设东疆、南疆、北庭三省,其目的都是为了便于控制该地区。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95 发表于: 2003-07-13
炎黄剑 :
你从全国范围考虑一下,也许能搞出个中华百省的方案出来。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96 发表于: 2003-07-13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3-7-13 20:07:23的发言:
北极星 :
你那个包括中亚的,什么时候贡献出来啊?我可是等得心都痛了。可怜我的心。
我不打算补充一点发一次了,我决定把我签名中说的范围全部画完再发上来。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97 发表于: 2003-07-13
北极星 :
惨了!
不知道要等多久了,要是我等不急了,你划好之后可要在我坟头上烧柱香,告诉我啊。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98 发表于: 2003-07-13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3-7-13 21:04:04的发言:
如果照你所说的人口因素让位于民族因素,那将藏族地区合并成一个省份有何不妥?
这样即符合人口因素、也符合民族因素、还符合自然地理因素、还符合历史因素、还符合文化和认同因素,唯一不符合的就是面积因素,五个符合、一个不符合,5:1!综合考虑的话也应该通过。

看不懂我的意思,就再看看炎黄兄的,不要老是把别人意思看反了,我就不说你水平di了!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99 发表于: 2003-07-13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3-7-13 21:47:32的发言:
炎黄剑 :
你从全国范围考虑一下,也许能搞出个中华百省的方案出来。



看来你是才来的,我的分省方案老一点都晓得:35-45省,东部、南部基本不变,主要变化在东北、西北、西南,而且不一定是分省,还有一个合并,就是撤销宁夏,并入甘肃。


另外希望你最好用讨论问题的态度来争论,不要用嘲讽的语气讨论问题。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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