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任城
经济开发区移址的请示》(济政呈〔2018〕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任城经济开发区区位
调整。调整后的开发区规划面积4.0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西至发展路,东至园盛路,南至长安路,北至振兴路。
二、你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
城市规划建设、土地
管理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大力促进
转型升级,发挥开发区的产业集聚优势,增强开发区综合竞争力,促进开发区科学发展。
三、任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行政级别、隶属关系、
体制、编制均保持不变。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16日印发